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假装失忆后情敌说我是他的男朋友 第25页

第25页

    做完这些事,凌云帆走到玄关大门前,准备离开这里。
    他深吸了一口气。
    再见,美好虚假的乌托邦。
    你好,真实且残酷的世界。
    凌云帆吐气,握住门把手,学着纪沧海之前开门的模样,滑开密码锁的盖子,按住正中央位置。
    大门毫无反应。
    凌云帆疑惑,怎么回事,难道他按的位置不对?
    凌云帆琢磨起来,一琢磨就琢磨了大半个小时,最终也没打开门。
    怎么回事啊,之前看纪沧海开门,明明很轻松啊。凌云帆烦躁地揉着头发,低声嘟囔。
    他怎么还想走,还走不了?
    眼见时间一点点流逝,凌云帆手心和指尖被大门形状各异的金属配件弄得通红,依旧没能把门打开,凌云帆泄气,垂头丧气地回到客厅,拿起茶几上的手机,重新给好再来餐馆拨去了电话。
    喂?接通后,小姑娘欢快的声音传来。
    凌云帆往沙发上一瘫,对手机说:我这里出了点事,今天没办法过去做事了,帮我跟雄哥说声抱歉。
    没事,这有啥,你好好休息,能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郑思清笑嘻嘻,话说回来,你中午没有红烧排骨吃咯,我一个人吃两份,嘻嘻。
    凌云帆笑道:是谁说要减肥的?
    郑思清:吃完这顿再减。
    这话你没说过十遍起码也说了八九遍了。
    略略略,欸,我爸在叫我,我忙去了。
    去吧。
    挂断电话,凌云帆去房间将纪沧海给他的书拿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翻看。
    当他把手里的编程书看完小半本后,玄关传来了开门声。
    凌云帆放下手里的书,走出去迎接,见纪沧海拎着一个保温箱走了进来。
    我回来了。纪沧海一见凌云帆便弯起了眸,他举起手里的保温箱,我去附近的餐厅打包了午饭回来。
    噢好。凌云帆拿过纪沧海手里的保温箱,我来摆菜,你去洗洗手吧。
    嗯。纪沧海笑意明媚和煦。
    凌云帆把保温箱拎进厨房,放在餐桌上,又从橱柜里将碗筷盘子拿出摆在桌上,心里忍不住吐槽:草,自己也太轻车熟路了,真是越来越像住在这的主人了。
    凌云帆摆好碗筷,打开保温箱的盖子,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摞着四个打包盒,三菜一汤,十分丰盛。
    凌云帆拿出第一个打包盒,在看到盒子里的菜后,愣了一下。
    盒子里面,装着鲜香四溢的红烧排骨。
    美味近在眼前,明明应当让人垂涎欲滴,可不知为何,似有尖锐钢针在凌云帆神经末梢刺了一下,让他莫名觉得诡异。
    凌云帆下意识地看向自己随手放在一旁的手机。
    那款手机,是如今市场上十分畅销的牌子的最新款,它崭新无痕,和这个仿佛从未住过人的屋子何其相似。
    怎么了?
    身后突然传来声音,吓了正在发愣的凌云帆一跳,手猛地一抖。
    纪沧海眼疾手快,扶住凌云帆手里的打包盒,避免了红烧排骨落一桌的惨象。
    这,这是凌云帆看看手里的菜,又看向纪沧海,因紧张说话有点磕巴。
    纪沧海笑道:红烧排骨啊,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
    凌云帆困惑: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纪沧海笑容一成不变: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当然知道。
    但事实上,纪沧海并非凌云帆的男朋友。
    而凌云帆最喜欢吃的,也不是红烧排骨。
    第21章 又一次尝试离开
    好再来餐馆里的大伙认为凌云帆喜欢吃红烧排骨,是个误会。
    那是凌云帆刚到好再来餐馆打工没多久的事,他在收拾到一桌客人剩菜碗筷时,发现一盘几乎完全没动过的红烧排骨。
    那时候的凌云帆为了还债省钱,天天白水就馒头,看到一盘肉怎么能不心动。
    于是趁着没人注意,凌云帆把那盘红烧排骨拿到厨房,想用锅热一下带回家。
    就在他用塑料袋装排骨的时候,恰好餐馆老板雄哥进厨房。
    凌云帆怕雄哥以为他偷吃,连忙说:这排骨是客人吃剩的。
    雄哥嘴里斜斜叼着烟,上下打量凌云帆:怎么拿吃剩的菜回厨房?
    凌云帆好面子啊,没说自己没饭吃现在很饿,觍着脸说:我喜欢吃红烧排骨,太喜欢了,看见剩这么多,觉得浪费,明明热热还能吃,没办法,我就好这一口,从小看见就馋得不行。
    雄哥没说什么,拍拍凌云帆的肩膀转身走了。
    第二日,凌云帆干完活准备回出租屋时,郑雄的女儿郑思清喊住了他:诶,那个哥哥,你别急着走啊,我们餐馆是有员工餐的,你不知道吗?
    员工餐?凌云帆脚步一顿。
    郑思清:对啊,就在后厨,大家都在呢,你快去吧,去晚了肉就没了。
    凌云帆来到后厨,果然看见餐馆的大家都在。
    老板郑雄也在,见到他,乐呵一笑:这不是昨天那个爱吃红烧排骨的小子吗?快来,今天员工餐就是红烧排骨,给你美的。
    --


同类推荐: 神道仙尊做局我的极品美女老婆都市小保安至尊保安逆天丹尊都市沉浮都市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