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维恩一行人乘坐着阿喀列豺狼在这荒漠的无人地区又行走了一天多。干旱崩裂的土地上,绿色的植物渐渐变得多了起来。
“已经快到边界了,要进入科鲁联邦境内了。”队伍里一个向导说道。
副团长刀疤眺望着前面,看到不远处有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经过,从卷起的尘土上判断,大概有三百人以上的队伍。
洛道:“他们也是来参与攻打炎阳城的吧。”
“不知道是什么佣兵团的。”维恩抓着阿喀列豺狼的鬃毛,催促着向那队佣兵跑过去,大声喊着:“喂,你们好啊。”
洛摇了摇头叹道:“这个家伙,真爱凑热闹。”
刀疤也笑了笑:“我们也过去吧。”说着也跟了上去。
“嘿,你们好。”维恩挥舞着手。眼前这队人虽然穿的衣服铠甲虽然不同,但颜色和纹饰都差不多,都是褐底黄纹,一看就知道是同一个佣兵团的人,不是几个佣兵团混合在一起。一个三百多人的队伍,在佣兵世界里也算是小有实力了。
那队佣兵看到有二十几个人过来,也渐渐停下了脚步,他们大部份人也是乘坐的阿喀列豺狼和沙漠巨蜥。佣兵队里几个人也回道:“你好。”
刀疤他们也过来了。
没一会儿,对方队伍中出来了一个人,骑着阿喀列豺狼上前道:“我是暴龙佣兵团的团长我叫艾玛森。”
“哦,暴龙佣兵团,我听说过这个名字,两年前的‘思想者’事件已经在佣兵里面传开了呢。”刀疤也自姓名道:“我的外号叫刀疤,是蓝十字佣兵团的副团长,这些都是我们佣兵团的团员。”维恩等人并没有穿统一的服装。
暴龙佣兵团是一个中等规模的c级佣兵团,这种佣兵团在佣兵工会里面多如牛毛,能让对方知道自己佣兵团的名字,这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艾玛森果然很高兴,他见刀疤他们只有二十几个人,便道:“你们是接受了攻打炎阳城的任务吧,要不要搭个伴一起走?其实这里离科鲁国境不远了。”
刀疤道:“我们是先过来看看情况的,大部队还在后面,也担心会遇到土匪打劫。”
艾玛森笑道:“那好,我们就一路同行吧。”
‘思想者’事件,是两年前暴龙佣兵团在执行佣兵任务时,遭遇到另外一个不友善佣兵团的伏击,在一座名为‘思想者’的雕塑下展开的一次以少胜多,经弱胜强的战斗。这个事件后,让暴龙佣兵团的声望提升了很多,有很多特立独行的佣兵和小型佣兵团纷纷要求加入,暴龙佣兵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晋升为c级佣兵团的。
整理好队伍后,蓝十字与暴龙浑合在一起再次出发。洛、维恩几个与交到新朋友高兴的谈着一些自己遇到的有趣的事情,而刀疤也在和艾玛森分析着这次的战争任务的情况,只有比莫耶一个人冷冷淡淡地跟在一旁,也不说话,也不搭理别人。
刀疤和艾玛森在队伍的中前方,他回头看了一眼这个队伍,问道:“艾玛森团长,我看你们这次队伍里带的物资并不是很多啊。”
“嗯,为了快点到达炎阳地区,一些其它的物资可以到了再采购。”艾玛森道。
刀疤点了点头道:“我在穿越无人区之前,看到了有很多佣兵团队都在向这边来。我想来参与这次战争的佣兵,可能不会少于十万人,这回恐怕是佣兵的一次大集结,要小心一点才好。”
艾玛森道:“我们暴龙佣兵团结下的仇人并不是很多,但那些喜欢惹麻烦的人是得提防一些。我在路上就已经遇到了几伙被洗劫过的小佣兵团,死了不少人,据说这次前往炎阳的千人佣兵团就不下10个。”
刀疤道:“他们和所有人一样,都是看中了炎阳城内的巨大财富。炎阳城经营了几十年,凭借着那些稀有的资料聚敛下来的财富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这笔财富只要拿到一小部份,就足够任何一个佣兵团发展和扩张了。”
艾玛森道:“没错,这本来就是一场必胜的战争,所以才来了这么多人。”
“而来的人越多,战争中伤亡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就又引来了更多的人。这是一个循环啊,联军这一招玩得真厉害。”
艾玛森道:“这根本就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抢钱。仅管对炎阳城的未来有些婉惜,但做为佣兵,本来就是靠这些事情来发展。”
刀疤沉默了一会儿,没说话,过了一会儿问道:“你对炎阳城有多解?”
“炎阳城,嗯……”艾玛森想了一下,道:“我知道的,也都是一些流传的消息,不过佩内洛普?阳炎虽然很年轻,但是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家伙,三代炎阳城主中,他现在的声望还不是很高。有人曾经遇到过炎阳城出来的人,那人说阳炎的实力已经超过了曾经的城主,他的爷爷和父亲。而且他父亲留下来的一些人都非常有实力,有魔导士,还有一些拥有顶极魔兽的人。”
刀疤道:“是啊,一个炎阳城,如果没有这些人,是不可能在五个国家中间生存这么久的。”
艾玛森笑道:“希望到时候不要碰到这样的人,当佣兵就要不怕死,可也不能去送死。像那些家伙,还是留给实力相同的人去对付吧。”
刀疤不说话了,靠在身后沙漠巨蜥背的物资上,眼睛看着前面的天空。他的实力,已经是真骑士了,真骑士这一级的人虽然是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但比起那些一辈子都可能没办法到达的魔导士、封印骑士来,还是差了很远,至少力量上相差很远。
维恩的哈哈大笑不时在队伍中响起,他早就没有和洛他们一起聊新奇的故事了,因为他发现队伍里还有女性,而且有几个还很漂亮。
洛聊完天,骑着狼来到比莫耶身边:“喂,最近看你的心情不是很好啊。”
“没有。”比莫耶冷冷看了他一眼。
洛笑道:“在一起当佣兵也有几个月了,别想骗我了。你这家伙,表面看上去每时每刻都一样,但平时你还是会关注别人,只是不说话而已,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对什么也不闻不问。”
比莫耶冷板着脸看着前面,没有看他,但洛一直没有离开,跟在他旁边,才说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细心了?”
洛裂嘴一笑:“嘿,我说中了。是什么事,说出来吧。”
比莫耶半晌没说话,他似乎不想谈起自己的问题,但最后还是说话了:“最近你和维恩的实力提升很快啊。”
“哈哈,是吗?”洛笑得有些不好意思,道:“维恩那家伙有名的好斗,在鹿茨威尔什的时候,我和他天天晚上都要打一场,别说团里面了,在驻地没跟他打过的人还真不多,他也正对了我的味口。他……”说着,洛明白了:“你原来是为这个不开心啊?”
比莫耶道:“不算不开心。”自从他来到蓝十字佣兵团以后,实力的提升一直很慢,似乎遇到了瓶颈。虽然他知道,已经是红袍魔法师,再要往上精进是非常难的事情,但几个月了,他感觉自己的完全是在原地踏步,一点变化也没有。
洛笑着道:“喂喂,你已经是大魔法师了啊,能在35岁以前成为大魔师的人都不多,你还想立刻就变成魔导士吗?这可是别人一辈子也做不到的事情,别去想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那个家伙,他已经是魔导士了。”比莫耶说话时,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起了一丝变化。
洛一怔,他当然知道那个人是谁,他当然不会忘记,他们是因为什么而出来了。
比莫耶道:“他是在来之前就已经是魔导士了,也就是说他可能在13岁、12岁、11岁的时候就已经是魔导士了。”
洛原本扬溢着笑容的脸上变得越来越沉重。
比莫耶仍然在道:“如果我花三年、五年才到魔导士,那他又会变成什么样?”
洛的心头一紧,怔怔的说不出话来。一个能在十几岁就成为魔导士的人,在几年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实在没有人能想象得到……
(我家最近养了三条狗,三条还没满月的小狗。这三只狗一条白的,一条黑的,还有一条全身黑,只有胸口有一团白毛,都只有一点点,连眼睛都是蒙蒙的,睁不开。今天我把手指头放到它们嘴里,结果它们不停的吮吸,呵呵,真有意思。吃的当然是牛奶,这可是我妈妈喝的牛奶,我偷偷的泡给小狗喝,可是被我妈知道了,把我好说了一顿。
我记得打我小时候起,我家里已经养过十几次狗了。每次,那些狗的命运都不相同,有的丢了,有的被别人偷了,有的死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黑、黄狗、西西和她的女儿。
小黑是我家养的第一只狗,至少是我印象里的第一只,我可喜欢了,每天和它玩,结果被它咬坏了不少袜子和衣裤,呵呵。哎,可惜,它死得最惨,我清楚的记得它是吃了被药死的死老鼠才死的,当我发现它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扔进了阴沟里,这个事每每想起都很难过。
黄狗这只狗不知道是第几次养的,但它很有意思,我曾经几次把它弄丢了,它也被别人偷过几次,结果还是回来了。记得有一次,我出远门,带着它到了一个比较远的城市,却忘了把它带回来。没想,过了一个星期,它自己又回来了。这只狗的结局是什么我记不太清了,可能是自己年纪太小的原因吧。
西西这只狗是我姨妈给的,是一个很娇惯的‘皇后’,不好的东西不吃,不热的饭菜不吃,很挑食。但它是我养过的所有狗狗中,最听话,最聪明的。不管是散步,还是出远门,它从来不会离开我身边超过十米。如果它回头,发现我离它差很远了,它就会在原地呆着,一直等我到它身边。除此之外,它还很护主,平时看它乖乖的,很少嚷嚷,可当我和别人打架时,它都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对方。记得,我和我一个朋友江奎打架的时候,西西就帮了我。嘻嘻。而且,除了我以外,任何人都不能在它面前大喊大叫,否则它一定会扑上去。后来,这个狗因为太挑食了,我爸爸不喜欢,把它送人了,以后就不知道了。
西西生育过,有许多子女,在西西被送走了,姨妈就又送了一只过来。这只狗我忘了叫什么名,但它继承了它妈妈的优良传统,而且超级喜欢打架,哪怕是我和别人发生口角,它也会生气。可惜,后来这只狗也送人了。
其实,我家里除了养过狗以外,还养过猫、兔子、鸟等等。我很喜欢猫,可是它们都太冷了,没有狗那么热情。
好了,闲话就聊到这儿,下章再见。哦,对了对了,前两天因为临时有要事,出了远门,在那个地方也没有电脑。一个叫长塘的很偏的镇子,要上网的话,要走三十多里路,而且没车,呃……,所以也没和大家说一声,抱歉。)
第三百二十八章 前往炎阳城的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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