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初并天下议帝号令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从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人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
汉高帝入关告谕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人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要束耳。
汉高帝二年发使者告诸侯伐楚
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
汉高帝五年赦天下令
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汉高帝令吏善遇高爵诏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汉高帝六年上太公尊号诏
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前日天下大乱,兵革并起,万民苦殃。朕亲被坚执锐,自帅土卒,犯危难,平暴乱,立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汉高帝十一年求贤诏
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
汉文帝元年议犯法相坐诏
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
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朕未见其便,宜孰计之。
汉文帝议振贷诏
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
汉文帝赐南粤王赵佗书
皇帝谨问南粤王,甚苦心劳思。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日进不衰,以故悖暴乎治。诸吕为变故乱法,不能独制,乃取他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
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
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人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贾驰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
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娱忧,存问邻国。
汉文帝二年除诽谤法诏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汉文帝日食诏
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入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徭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恫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馀皆以给传置。
汉文帝十三年除肉刑诏
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毋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由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汉文帝十四年增祀无祈诏
朕获执牺牲珪币,以事上帝宗庙,十四年于今。历日弥长,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其广增诸祀坛场珪币。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釐,皆归福于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专乡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
汉文帝后元年求言诏
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
汉文帝前六年遗匈奴书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系乎浅遗朕书云:“愿寝兵休士,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世世平乐。”朕甚嘉之。此古圣王之志也。汉与匈奴约为兄弟,所以遗单于甚厚。背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然右贤王事,已在赦前,勿深诛。单于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敬如单于书。使者言单于自将并国有功,甚苦兵事。服绣袷绮衣,长襦、锦袍各一,比疏一,黄金饰具带一,黄金犀毗一,绣十匹,锦二十匹,赤绨、绿缯各四十匹,使中大夫意、谒者令肩遗单于。
汉文帝后二年遗匈奴书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遗朕马二匹,已至,敬受。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居无暴虐。今闻渫恶民,贪降其趋,背义绝约,忘万民之命,离两主之欢,然其事已在前矣。书云:“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寝兵休卒养马,世世昌乐,翕然更始。”朕甚嘉之!
圣者日新,改作更始,使老者得息,幼者得长,各保其首领,而终其天年。朕与单于,俱由此道,顺天恤民,世世相传,施之无穷,天下莫不咸嘉使。汉与匈奴邻敌之国,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于秫糵、金帛、绵絮它物,岁有数。今天下大安,万民熙熙,独朕与单于为之父母,朕追念前事,薄物细故,谋臣计失,皆不足以离昆弟之欢。朕闻天不颇覆,地不偏载,朕与单于皆捐细故,俱蹈大道也。坠坏前恶,以图长久,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兀兀万民,下及鱼鳖,上及飞鸟,跂行、喙息、蠕动之类,莫不就安利,避危殆。故来者不止。天之道也。俱去前事,朕释逃虏民,单于毋言章尼等。朕闻古之帝王,约分明而不食言。单于留志,天下大安。和亲之后,汉过不先。单于其察之!
汉景帝后二年令二千石修职诏
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
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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