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陶方说了几句,陶方又说起这周围有个集市,一些养马的白夷人经常会到这个集市来贩马,可以去看看,另外也可给车队补充一些食物,邀请他晚些时候一同去看看,随即便去安排这商队诸般事情。
集市,白夷人……
左小右若有所思。
这个时代,寻常人并未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多半是一天两顿饭,所以早晚两顿的时间也与现代有些不同。天色放亮,众人就已经起身,车队的人飞快的拆除帐篷,装上大车。
这些人的动作无比熟练,动作飞快,很快,车队就再次开始起行,没有一个人吃早饭,左小右只能忍着饥饿,在马车里和芳芳亲亲我我。
约莫行了半个小时左右,林子越来越稀疏,出了林子,周边就隐约可以看到一些人烟了,道路两旁依稀可以看到一些麦田。
只是这里的麦田稀稀拉拉,东一片西一片,也没什么章程,田里的麦子也不密集,一看收成就不是很好。
这个时代的农业技术果然落后的可怕,想到自己背包中那些高产种子,左小右就若有所思。
车队越是往前,道路越是好走,周围也开始有了人烟,路上更是有着许多人,或挑或扛,带着自己的物品,去往那集市。
这古代,生产力不发达,金融业也搞不起来,平常人家交易,通常是以物易物,易物的地方就是集市。看着这两千多年前的景象,左小右只有一个感受——穷苦。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但他却开始想念现代的食物、公交车、手机、电脑。虽然现代生活的不算富裕,但再怎样却也比这个时代强的多,如果说有什么比现代好,也只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不值钱,凡事有点本事的男人,身边就不缺美女和财富。
“希望早点到邯郸,做个大贵族、大地主,最好……能帮助赵国一统六国。”左小右的老家就属于这个时期的赵国,而且是赵国的最东部,与齐国交界,属于一望无际的平原,兵家必争之地。还好赵国和齐国的关系不错,面对强秦的压力,其他六国很少打仗,基本在抱团取暖,而且总在想办法联合起来一起攻打秦国。
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是地道的赵国人,左小右并不认为天下必须由秦国统一,只要发展的好,国君自强,赵国凭什么不能代替强秦,一统天下呢?
在左小右陷入深思的时候,车队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下来,今天可能会在这停留一日,车队要选个好地方重新按下营寨。这里人烟密集,不比山林,因此很快就找到了地方,车队中众人熟练开始搭建帐篷。
“先生,我们一同去集市看看?”陶方将车队安置好,亲自带着几个护卫过来邀请。
“芳芳,你行动不便,今天就在车上休息吧!”左小右和芳芳说了声,带上背包走出马车,看到陶方为首,窦良和陶方的亲信李善都在旁边。
招呼一声,众人一起朝着集市走去。
时值正午,行人越发多了起来,摩肩接踵,好不热闹。想来也是,古代交通不便,只有集市的时候才会有周围十里八乡,甚至更远的人过来赶集,购买自己需要的物资,人多也是理所当然。
这样的景象让左小右想起了自己小的时候,他的老家属于小城镇,周边的乡村经常会有集市。因为乡村道路狭窄,所以集市上人员拥塞,若是有人赶车过去,那车辆估计是寸步难行,非得一步步挪出去。但集市上的东西非常齐全,且非常便宜实惠,左小右小时候很喜欢跟着小伙伴去赶集,现在的场景,和他小时候赶集的景象实在是太像了。
只可惜陶方、左小右一行人的穿着很不一般,旁边又有着甲带剑的武士,行人看到后自动让出一条路来,让左小右少了一些‘家乡的感觉’。
这个集市看起来并不大,也就是个人口稍微集中的大村落,看这村落的建筑,多是些以土为砖,晒干了然后又合着泥水垒砌的土砖屋,还有的就是树杆搭个架子,然后以茅草覆盖的茅屋。最好的房屋则是石制,大块的片石合着泥水砌筑出来,想来当是这一片生活最好的人家。
“陶爷,看,白夷人贩马的部落。”李善指着远处一群穿着与大部分人截然不同的人,那里他们圈着一大群马匹,只看那马匹,就比车队中拉车的马好出不止一筹,甚至陶方购买的马种中也少有比的过那群马的。
“白夷人?”陶方看到那些人,略感讶异:“没想到白夷人会在此处。”
左小右朝那边看去,发现这是一群穿着与常人不同,且皮肤也非常白皙的人种。
白人!?
左小右惊奇不已,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居然能看到白人。白夷人……莫非就是因为他们皮肤白皙,又是夷狄,所以得名白夷?
左小右仔细想了想有关中国古代的人种历史,发现这个时代的神州大地,白人数量竟然不少。
东汉末年,北方草原上继匈奴之后,崛起的鲜卑就是白色人种,金大侠《天龙字、文化的夷狄来说,活下去就是硬道理,礼义廉耻是什么?几毛钱一斤?
这些白夷少女们一个个衣着暴露,露出白花花的小腿和粉臂,甚至连胸前的酥胸都露出了部分,白花花的恍人眼睛,看得这当地的男人不住的将目光往她们身上看去,不过却没人敢惹事。
这白夷人身为少数民族,却是十分团结,也是极厉害,外人若是胆敢招惹,那绝对是捅马蜂窝,找死了才去干,这些本地人都知道,所以不敢去碰。
但这些少女频频的对左小右抛媚眼,实在是左小右够高,身体也够强壮,相貌也相当漂亮,携带的基因绝对是上上等,完全达到被采精的标准,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左小右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他的容颜。
左小右很无奈,他发现自己穿越之后,不但身体被强化了,连模样都变了。现实中他长的只是过得去,属于比较有安全感的,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却发现自己难以置信的变成了一个大帅哥,甚至比自己本来的年龄年轻了好几岁,一度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魂穿?
可是身上的衣服还有包裹等等物品又都是他现实中所拥有的,套句小岳岳的话:“我的天呐!太神奇了。”
“打架了,打架了。”就在这时,集市一阵混乱,左小右举目望去,只见远处的泥路上,大群赶集的行人躲避着将空间让了出来,把现场围成一个大圈,圈内,一位身材奇高,体型健壮的短发男子将一位娇小少妇护在身后,手上一柄柴刀直指着对面二十几个人。
以一人对二十几人,偏偏那男子还无所畏惧,仿佛是他占了上风一样。就在这时,两个拿着长剑一般的武器,左右就朝他劈杀了过去,旁边围观的群众一声低喝,似是在为那壮汉叹息。
当——
只见那壮汉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挥舞着柴刀一刀将一柄剑荡开,左手一拳崩在其中一人面门,动作也不停,身体一旋,又是一脚闪电般踢在另一人的下阴处。
一瞬间,两个人一个牙齿混合着鼻血漫天飞舞倒在地上,另外一人捂着裤裆不断在地上滚动着,看得让人裤裆里凉飕飕的。蛋疼。
看到那壮汉退回一个娇美村妇身旁,左小右眼中闪过一道精光:项少龙,果然遇到你了!
项少龙退回美蚕娘处,柴刀前指,摆出战斗的姿态,向脸露惊容的众人喝道:“来吧!”
众人跃跃欲试,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这般敏捷狠辣的打法,他们连想都没有想过。
项少龙一声长笑,猛虎般扑了出去,柴刀挥劈下,与那二十多人战作一团。
他迅速移动,教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不片刻他们倒满一地,不是给他的铁拳击中要害,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
群众不住为他喝采打气,显是平日受够了这群流氓的气。
项少龙成为最後的胜利者时,检起了其中最像样的一把铁剑,系在腰间。
“好一位猛士!”陶方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显然是动了招揽之心。
左小右微微一笑:“陶兄,不若过去看看。”
“哈哈,还是左先生知我心意。”陶方立即迈开大步,和左小右一起朝项少龙走去。
此时群众都已经拥了过去,拿起棍或锄头一类东西,往这群躺在地上的恶汉招呼,看来在公愤下没有一个人能活命。
美蚕娘扑了出来,把他搂个结实,欢呼道:“老天爷!你真是勇武!奴家以後都不怕恶人了。”
项少龙哈哈一笑,搂着她就要离去。就在此时,陶方大呼一声:“壮士请留步。”
项少龙搂着美蚕娘一个旋身,看到迈步走来的陶方和左小右,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激动之色。
“这位壮……”
“兄弟,你也是现代来的吧!你的时光机器呢?快!快带我回去!我真是受够这个鬼地方了,我要回家洗个澡,喝杯咖啡,然后找个女人风流一夜。”
项少龙完全没有理会一脸笑容的陶方,而是扑到左小右身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诉说着这个时代的各种苦逼之处,要左小右立即带他离开这鬼地方。
陶方:“……”
“……”左小右干咳一声,道:“这位兄弟莫非也是从美洲大陆回到神州的殷商后裔?”
“啥?”项少龙正懵逼,见左小右偷偷对他使眼色,顿时会意的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我正是从美洲过来的殷商后裔,兄弟,我可等到你了!快带哥哥回去吧!”
“还不知大哥贵姓大名?”左小右微笑道。
“什么贵姓大名啊!我叫项少龙,兄弟你呢?”
“左小右。”左小右和项少龙用的是现代的普通话,让陶方、美蚕娘等人听的云里雾里,左小右对项少龙使了个眼色,道:“既然你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那我们就应该结成统一战线。我目前没有回去的条件,有些事要从长计议。昨天我遇到这支马队,正打算跟他们去邯郸,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去邯郸?哈哈哈,我就是要去邯郸!”虽然暂时回不去让项少龙有点气馁,但得知自己可以跟着车队去邯郸,项少龙大笑三声,道:“兄弟,看来你是个用脑子的人,以后哥哥这两百来斤就交给你了。”(未完待续。)
第四章 项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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