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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千年血玉

    “呵呵!那是自然,玉器本无口,何来喝血一说?但既非主动,那就是被动了,据传古人有方士凝炼血玉,此法我是在一本术数书上看到的,当人落葬的时候,方士便将天然玉器,强行塞入死者的口中,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数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灵气极盛的血玉,非但如此,血玉形成之后,通体华丽高贵,乃玉中上上之品,当然,这种罕见之物,也非普通的钱财所能衡量!”

    我淡淡地说着,转而又说道:“但血玉成就有高有低,甚至百里挑一,或者无一可用,到时凝炼此物的方士,便会取其中最为精美的血玉而用之,其余如何处置,那就不知道了,或许这一只玉戒指,正是千年前某一位方士遗失之物,流传至今,实在是罕见,老头子,想必你比我知道的更为详细,现在我有没有资格拿走这只血玉戒指呢?”

    “唉,千年血玉,曾迷倒了多少世俗之人,现今有不少奸商,为了换取利益,用假冒的手段获取血玉,从而得到巨额财富!”

    李老先生虽未回答我的问题,但也差不多肯定了我的话,他话锋一转,继续叹道:“现今多有血玉,乃是以动物尸身而就,比如将玉塞入狗嘴之中,再封其嘴,狗被活活噫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掘,就可以得到血玉,手段之残忍,让人愤慨啊……”

    说完,李老先生端起茶水一口灌进了肚子里,但马上放下杯子,剧烈地咳嗦起来,敢情是一口茶给呛到了。

    “虽然这种手法也能得到血玉,比起用人血,也都大同小异,无不是残忍的行径,灵气虽有,但人血成就的血玉,灵气更盛,狗血所成就的血玉,那灵气,可有可无了,若是人因怨念而死,那憋在肚子里的一口气,便是怨气,血玉吸收了那股怨气,自然凝聚的灵气,也就形成了怨灵,不但对佩戴者无益,反而会有大伤害,若是器灵,乃是人的魂魄寄于血玉之中,与血玉合二为一,但这种血玉,也对人不利,唯有最后一种血灵,那才是纯正的血玉之灵!”

    我抓了抓后脑勺,说起血灵,我似乎记得模模糊糊,想了想,才继续说:“所谓血灵,本无自主的灵体,而是玉器本身凝聚天地精华而就的灵性,加之人血加持,便是成为了无主血灵,佩戴此物的人,若是能得助于血玉,不但有辟邪之用,而且还会有很多奇妙的别途!”

    “算你识货,这个物件,乃是老头子我珍藏的几件宝贝中,最为稀罕的物件之一,要不是那个老朋友遇到的事情必须要请你帮忙,我才不舍得送给你这么好的东西!”

    李老先生气呼呼地说道。

    “嘿嘿!老头子,你别蒙我了,好歹你也算是古玩界的泰斗,真要找几个高人,也不是没办法的,或许别人要价比我更高吧?而这个物件的价值,也不足以请到别人帮你那位老朋友的忙,是不是?”

    我坏坏地笑了笑,宝贝似的伸手去拿血玉戒指,但刚欲触碰,却又缩回了手指,这个血玉戒指,似乎有着什么,经过刚才那次触碰,现在我居然有一点害怕它了,真是奇怪之极啊……

    “有时我就想不明白,你一个毛头小子,居然比我们这些老家伙还精,实话告诉你,我的确可以找到一两个人管这桩闲事,不过我那个老朋友的闲事,不能让外人知晓,当然,除了我之外,所以要找到管事的人,务必是一个新手,而且对古玩知之不深的人,更重要的是,不会在古玩界掀起半点波澜,小子,我说的够明白了,你也能够明白我的意思,所以,这桩闲事,你现在也算是接下了哟?”

    李老先生肉疼地看着我手中的红木盒子,当然,他真正肉疼的不是这个破盒子,而是盒子中的血玉戒指。

    “你别东拉西扯了,那个老朋友究竟遇到什么凄惨无比的大事,要你这么舍命的帮忙?对了老头子,我可事先和你说好,我的那点本事你也清楚,若真是什么解不开的大事由,你另请高明,不过东西我就不还给你了!”

    我皱了皱眉头,一脸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并坐下来,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这个……暂时还不好说,只能你亲自去看看才能知晓,对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约个时间,我带你去那位老朋友的家里看看。”

    李老先生又卖起了关子。

    “后天!”

    我斩钉截铁地回了一句。

    “后天?后天什么时候?具体什么时间,我也好安排会面。”

    李老先生继续问。

    “后天……我死了之后……”

    我默默地扭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心里莫名地难受了一下。

    “啊?狮虎,你们,你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啊?什么死啊活啊的,我怎么一句都没听懂?!”

    正在一旁捣鼓小玩意儿的李小俊,闻言后,慌忙跑到我跟前,诧异地问道。

    “没,没什么……”

    我佯装自然地笑了笑,并摇摇头,此刻,李老先生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古怪的意味,他扭头看了李小俊一眼,又扭回头看了看我,便没再说什么。

    “整天说的那么邪乎,我才不信你真能见到鬼!”

    李小俊虽然和我玩的不错,但对于我私人的秘密,却还不如他爷爷李老先生了解的多,不过,他也知道一点,只是一直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对待。

    “别愣着了,帮刘猛的爷爷写个灵位,我着急赶回去帮忙呢!”

    我不耐地催促着李老先生。

    “你小子,当着我孙子的面还这么没大没小的,他爷爷叫什么名字……”

    李老先生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站起身,一边询问着,一边走进了内屋,我当即跟了进去。

    写好灵位,我找到一块黑布包好,并找了个塑料袋装起来,此刻,李小俊已经和他的几个哥们儿打了电话,并招呼我赶紧走。

    “后天,你的事还需要我帮忙么?”

    李老先生在我临走之际,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声。

    “……不用了。”

    我晃了晃手中的红木盒子,扭头就走。

    “小子,拿好了,那可是罕见的宝贝!”

    李老先生跟着我们送到了门口,不忘出声嘱咐我两句,我没有回头,直接和李小俊走出了小区。

    “马宏?排骨杨?原来小俊联系了你们两个,很久没见了,你们现在混的咋样?”

    路边停着一辆250摩托车,旁边站着两个身影,走近一看,才发现这俩人也是我曾经的同学,只不过和他们的关系,不如和李小俊还有刘猛这般熟络,但还能说得上话,猛一下遇到,倒是有几分久违的意味。

    排骨杨叫杨林,因为长得很瘦,所以当时在学校被大家戏称排骨杨。

    “唉,别提了,狮虎,很久没有你的消息,听小俊说,你年纪轻轻的就和一帮老头子混到一起,真准备出家啊?”

    排骨杨呲牙笑了起来。

    “去!我那是不喜欢热闹,独自躲清闲,对了,这次刘猛的事,就拜托哥几个了!”

    我拍了拍排骨杨和马宏的肩膀,感叹地说道。

    “什么话?咱们都是一个班级出来的,刘猛是你的哥们,难道就不是我们的哥们了?你小子,还是和以前一个臭脾气,什么事都喜欢往自己身上揽,死者为大,咱们哥几个也别磨叽了,赶紧的!”

    马宏瞥了我一眼,不耐地哼了一声,当即招呼大家上了摩托车,我则依旧骑着自行车,眼看着他们仨一溜烟的跑出了市区。

    夜,朦胧的月光,照射在大地上。

    刘猛中午时分已经赶回了家,我们哥们五人没二话,先是听从管事儿的把活都干完,到了晚上,则聚在一处,端起了酒杯。

    说起来,刘猛是个有点内向的人,话不多,但和我们几个聚在一起,倒也不缺话,或许这就是俗称的“门内猴”。

    “酒也喝了,今天忙的差不多了,明天我们再来,哥几个,要不咱们撤吧?”

    排骨杨看了看天色,灌下最后一杯酒,起身说道。

    “还撤个屁啊!我那有住的地儿,今晚都别走了,到我那凑合一下得了,再说下午刚找大仙儿看过坟地,明天还得动土呢!”

    我不耐地念叨。

    “得,你还别提坟地的事情,刚才你爸给我吩咐了一个事情,让咱们几个,抽出俩人,今晚去坟地圈好的位置,守两天,据说这是大仙儿安排的,看好的那个坟地是个什么穴位来着,对了,叫‘相门拦轿’,如果能把我爷爷埋在那个地方,我们家子孙后代里面,指定会有一个人发迹,非富即贵!”

    刘猛咂了咂嘴,接着又叹了一声:“我也就和你们几个说了,那个地方,大仙儿说了,在安葬之前,就怕有人破了坟地的气数,所以在安葬我爷爷前,必须守好那一亩三分地儿!”

    我爸被大伙儿当成了管事儿人,所以相应的要安排一切事宜,听到这是我爸的主意,那指定不是骗人的,因为我爸为人正直,向来不喜欢开玩笑,他说的话,一准可信。

    “怎么守?大晚上的跑去坟地守夜?别闹了,我,我可没那胆子,刘猛,别怪哥们没义气,那……那坟地也太瘆人了,再说,有什么好守的啊!就一块地儿,能怎么破?”

    马宏缩了缩脖子,慌忙挥舞着双手,示意自己不行。

    排骨杨和李小俊更是一脸哆嗦地低下头,表示对这个差事很是无奈。

    “你们三个熊包,不都不怕鬼的么?去坟地守两晚怕个毛啊?!”

    我一拍桌子,气呼呼地说道。

    “好!狮虎,还是你够意思,今晚就你陪着我去了!”

    突然间,刘猛一把抓住我的手腕,话赶话的给我别住了,愣是憋得我面红耳赤,下面不知道该说什么去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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