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筱莜看着一辆救护车呼啸着进了医院。
傍晚十分,她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不矣地事情,竟然鬼使神差地给死党方可怡打电话,更莫名其妙地答应给正在值夜班的她带夜宵,陪她值夜班?!明天还有一个报告呢,怎么会说出这样荒唐的话。
叹口气,既然已经答应了,孟筱莜只能打车去买了夜宵。带着夜宵走进方可怡的值班室。
孟筱莜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大学还没有毕业,就被钟浩宇教授收进了他自己的实验室,最后一年大学生活和两年的研究生生活,都是在钟教授的实验室中度过的,今年她研究生毕业,毫无悬念地将继续跟着钟教授读博士。
钟教授带学生与别人不一样,孟筱莜大学的最后一年,除了去钟教授实验室,就是去附属医院的急诊室,钟教授这些年带出来的学生,虽然都在从事研究工作,但都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按钟教授的话说,一个医学研究人员,首先是一名优秀的医生。
孟筱莜除了最后一年大学在急诊室工作了一年以外,这两年多读研,一年也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在急诊室工作。
方可怡是她一个寝室的大学同学兼死党。毕业后在应聘到了医大附属医院。这两个月在急诊室上班,一个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吃着孟筱莜带来的夜宵,和孟筱莜海阔天空地闲聊着,方可怡的心情是轻松加愉快。毕业两年,方可怡也工作了两年,在急诊室也工作了半年多,但独自一个人在急诊室值夜班,方可怡心里还是不踏实,万一有方可怡处理不了的病例……
有孟筱莜在就踏实多了,孟筱莜在这里工作的两年中,院长对她的评价是:为什么老钟头比我先发现你。
孟筱莜后来很想告诉院长,老钟头对她“心怀不轨”,已经盯了她二十多年了。
医生值班室只有一张单人床,吃饱喝足,方可怡就推着孟筱莜去睡觉。值班室的窗户正对着医院的大门口,孟筱莜睡觉前,看到一辆救护车拉着警报器,呼啸而来。
医院里看到救护车是家常便饭,只是今晚方可怡有的忙了。
迷迷糊糊中,孟筱莜被方可怡推醒,说送来了一个割腕自杀的女子,本来方可怡并没有打算叫她,无奈那个女子虽然不哭不闹,但只要趁人不注意,就把针管拔掉,把包扎好的伤口打开。
正巧又来了两个病人,方可怡忙不过来,只好让孟筱莜去看着那个自杀的女子。
“你不会在滴液里加点镇定的药,让她睡一觉。”孟筱莜不满地嘟囔着,一边打着哈欠。
“加了,但她就是不睡,铁了心的找死,你去看看把,长得很漂亮的一个女人,这样一心求死,真是可怜。”方可怡拽着孟筱莜,脚步加快。
“让护士看着。”孟筱莜推脱着,急诊室是最讲究效率的地方,工作了近三年,她已经学会了严格的分工合作,什么事该什么人做就什么人做,绝不擅自插手。
“护士忙,求你了。”方可怡把她推进电梯。
“她的家人呢,谁把她送来的?”孟筱莜问道。
“不知道谁打的电话,120接来的,他们家并没有人来,拜托你了,还有两个病人在等我。0906室。”方可怡说罢,匆匆走了。
九、十层都是高级病房。
孟筱莜推门进去,见那女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虽然闭着,但偶尔翕动的睫毛说明她并没睡着。
“你好。”孟筱莜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望着女子因缺血而异常白皙面庞,女子微薄的嘴唇紧闭着,没有答话。
孟筱莜也没有再说什么,检查了女子的伤口和滴液,趴在女子的床边接着睡。
隔了很长时间,孟筱莜听到轻微的声音,睁开眼睛,见那女子果然又再拆包扎好的伤口,滴液已经拔掉了,没有按住手背,血顺着针孔流了出来。
“这么想死吗?”孟筱莜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什么。
那女子还是吓了一跳,停下手看着孟筱莜。
孟筱莜拿了个棉签按住流血的针孔,又问了一句:“这么想死吗?”
女子竟然平静地点点头。
孟筱莜打量着女子,心里莫名地动了一下,叹口气道:“太不公平了,你长得这么漂亮,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脸型精巧,五官细致,你这样的人都想死,像我这样平庸的人该怎么办?”
女子没有想到孟筱莜居然这样说,一时怔住了。
孟筱莜趁机女子手腕上的伤口重新包好,:“这样吧,把你容貌换给我,你再去死。”
“怎么换?”女子轻声问道,声音清幽委婉。
孟筱莜笑了:“找一个魔法师来,念一句妈咪妈咪哄。”
女子重新闭上了眼睛,她当然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医生只是随口一说,她问那句话,也不过是觉得小医生劝她的话很特别。但是再特别,也无法燃起她对生的欲望。
“你做错事情了吗?”见女子不说话,孟筱莜轻轻拿起女子的手,拿了清洁的针头重新为她扎上了滴液。
女子下意识地摇摇头。
孟筱莜为女子掖掖被角:“你没有做错事为什么惩罚自己?”
女子头一侧,流下了一行眼泪。
“睡一会吧,我在这里陪着你,醒来以后,一切都会过去的。”孟筱莜的双手探进女子的被子,为她轻轻地揉手臂。她知道,不管揉她哪个地方,只要让她放松,她很快就能睡着的。
外面的天空已经渐渐有些发亮了,孟筱莜重新趴在女子的床边,呢喃道:“睡吧。”
清早换班的时,女子还在沉睡,晨曦下,女子长长的睫毛覆盖在眼帘上,精巧的鼻翼微微耸动着,失血的嘴唇紧闭,脸色苍白,白得让人心疼。
是什么样的事情,竟然把这样美丽的女子逼上了绝路。
孟筱莜心中叹息着,轻轻地起身,将窗帘拉开,让柔和的阳光照进来,随后离开了病房。
虽然考博只是个形式,孟筱莜还是在很认真的准备着。这次博导的课题很新颖,《论大脑生电皮层信息保留与转换》,说白了就是记忆转换,一个人的记忆,能不能转换到另一个人的大脑里,如果可以,那人就不需要学习了,直接将别人的信息转换过来,人的寿命无形中就延长了。
这个大胆的设想最初还是孟筱莜提出来的,她没想到这个疯狂的想法竟然得到了钟教授的认可,并且钟教授竟然申请到了研究基金,在半年前成立了课题小组,孟筱莜以资历最浅的研究生身份进到了这个小组里,同在小组里的还有钟教授的另外两名学生:博士华子恺和博士在读麦麦。
一夜没睡好,又在实验室里忙了一天,从实验室出来时,孟筱莜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要掉下来了,华子恺在后面叫她要请她吃饭,孟筱莜充耳不闻,只是抬起手臂挥动了一下,她现在需要的不是吃饭,是睡觉。
“小莜,快到医院来,谷雪不行了。”孟筱莜一怔,拿着手机看了一眼,才知道这个电话是方可怡打来的。
“谷雪是谁?”孟筱莜皱皱眉头,想不起认识的人中谁叫谷雪。
“就是昨天晚上割腕的女病人,我托你守了她一夜。”电话中方可怡焦急地解释着,“你快过来,她要见你。”
回头看到华子恺的车正好开到身旁,孟筱莜忙打开车门坐上了车:“附属医院。”
华子恺看了孟筱莜一眼,没问什么,直接把车开了出去。
附属医院与研究室很近,五分钟后,车已到了医院门口,孟筱莜打开车门,风一样冲了进去,华子恺望着孟筱莜瞬间消失的背影,嘴角浮上宠溺笑容。
方可怡站在大厅里正焦急地等着孟筱莜,看到她冲进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臂,跑进了电梯。
“那个女人怎么了?”孟筱莜问道。
“她叫谷雪,今天下午趁护士不注意,又把绷带拆开了,滴液也拔了,现在身体大量失血,恐怕……”方可怡神情忧虑。
“失血就输血呀,家里人来了没有?”
“下午输了一点,反映很强烈,她现在很抗拒。”现在输血分得很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a、b、o、ab四种血型,但无论分的多细,仍有极个别的人对输血敏感,孟筱莜觉得心理抗拒是最主要的原因。
“知道景氏集团吗?”方可怡忽然问道。
孟筱莜摇摇头,她对商业方面的信息不感兴趣,大学中有不少女生对大企业的老总,富二代如数家珍,孟筱莜充耳不闻。
方可怡也知道孟筱莜的性格,继续说道:“谷雪是景氏集团总裁景烨的夫人。”
孟筱莜愕然看着她,怪不得觉得那女子身上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原来是有钱人的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