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一把扭断的秃鹫的脖子,自己也累得瘫坐在地。可能是由于失血过多,他感觉头晕脑胀,想想要睡过去,理智却告诉他不能入睡。因为一旦那妖狼和其他凶兽追上来他就必死无疑。林峰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情况,这一检查让他又大吃了一惊。他胸口上的伤口和背部的伤口已结疤,虽然有微微的疼痛感,但并不严重。
这一定也是血池的缘故,亦或是那颗种子的影响。但无论怎么说也算是一件好事。至少不用担心怎么处理伤口了。
林峰脱掉衣,因为这件体恤已完全破了,后背被妖狼的罡气打中过,几乎全破成布条,胸前又被秃鹫用爪子抓出了几大个窟窿。而且全是凝固的血液,腥臭扑鼻。
林峰想辨别了一下方向,悲催的发现自己在这里完全失去了方向感。对于先前那个妖人说的别往南走的忠告,他怕是无法听取了。因为这里不是地球,地球上的常识根本不能用。这里的太阳也是东升西落吗?林峰不得而知,因此只能姑且认为是东升西落了。林峰这样认为也是有一点点科学依据的,因为据他所知宇宙间的星体多是至西向东运动的。
他看了一下太阳的方位,以它为参照,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北方所在的方位。
他还是决定相信一下那个妖人,尽量不往南走。林峰将自己的血衣扔在坑里,然后找了些土,把那秃鹫和血衣埋了。又把地上的血迹处理了一番,才一路向北狂奔下去。
“希望那些妖兽追不上来”,林峰一边跑一边想。每跑一段距离,林峰就放开神识侦查一下,以避免又误入其他妖兽的领域范围,引来杀身之祸。就这样跑了一天,始终未再见到其他妖兽,林峰这才放松警惕,寻到一个石林去隐藏起来休息。
刚坐下来调整了一下呼吸,林峰突然觉得身上有点发热,脑袋也有点晕呼呼的,像喝醉了酒一般。
“我这是怎么了,太累了吗”?,“不行,不能睡,万一睡着了遇到妖兽就危险了”。林峰一个劲儿的摇晃脑袋,拼命想保持清醒。可最终睡意战胜了理智,
他终是睡了过去。他这一觉睡得很沉,而且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梦见了他的初恋女友,他和她结婚了,而且有了个可爱的孩子,他正领着小女儿在小院外放风筝,突然听见院里的妻子大呼救命,他急忙跑回去,却看見另一个自已正双手掐住自己妻子的脖子
那人见林峰冲进来也没住手,而是转过身,看着林峰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林峰这才注意到他长了一对尖尖的獠牙。林峰吓得后退了一步,却不料绊到身后的门槛,直挺挺的摔了下去。林峰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梦了过来。
林峰睁开眼睛,发现太阳己经正顶了,明晃晃的太阳悬在这一片白花花的石林正上方,竟没有让那些直立的石柱留下影子。林峰就这样横躺在石林中央的白色沙地上,惬意极了。这些白色细沙温润光滑,似乎有某种魔力,吸收了无尽的阳光,却不升温,反而是凉幽幽的,这也是林峰愿意躺着,不愿意起来的原因。
来这个世界好几天了,这是唯一一个让林峰觉得舒坦的曰子。虽然还不知接下来会如何,但享受着这明媚的阳光,让人由衷的觉得,活着真好。
就这样赖着“床&,林峰放开神识打探了一下四周情况,并未发现异常,又摸了摸裸露的上身,伤口也消失了,胸口上的皮肤滑得像块玉。忽然,林峰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他眼角的余光注意到手掌是似变小了。他急忙坐起,这下把他惊呆了。
他双眼死死睁着自己的手掌,这那里还是自己的手,这分明就是双娃娃手嘛,再一看自己的胳膊,大腿全都小了一号,连脚掌都变成了小孩儿脚,腿上原本密密麻麻的腿毛,竟然全掉得光光的,露出细腻白皙的肌肤。一双小脚丫子也极其的白嫩,原本的累累伤痕亦全消失不见了,整双脚比尺均匀,婉如玉琢,真称得上是“玉足”了。古代美人的“三寸金莲”怕也不敢与这自然天成的美足相比。
“这又是闹的那一出,返老还童”?
就是林峰神经粗大,也被吓得不轻。
“哎呀,妈的怎么连声音也变了”。
林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已的老脸竟也如同羊脂美玉般光滑,又摸了模颈了,喉结不见了。
“天,不会是变性了吧”!
林马上扒开裤衩探查一下,“还好,还好”。只是大鹏鸟变成了小雀雀而已,并未涉及性别的转换。要是自己真个变成个女人,结果林峰是不敢想。
“看来真是返老还童了”。
林峰估摸了一下,自已现在的年轻在**岁左右,这是从器官,骨骼和身高发育推断的。
林峰走了几步,又跳了几下,并未发现自已有何而妥,也就释然了。
到了这个世界后自己经历的怪事已经够多的了,多了这一件也不算奇怪。当初自己掉进血池,那上吨血汁的凭空消失,冒似是被自己的身体吸收的,这种以前听起来匪夷所思事情,林峰现在己经觉得“不过如此了”。既然被老天安排到了这里,那就承着它给的一切便是,要是要是扛不住了,就把这一切,包括自已的小命儿一起还它便是。
话虽如此,对于这次的“返老还童”林峰还是隐隐有察觉的。直觉告诉他可能与他吃下的那颗种子有关。他吃下了颗种子之后,曾多次感觉头晕,但是一开始,他误认为那是因为和秃鹫大战失血过多所致。
不过现在细细一想,便觉得不对劲了。其一是,吃了那种子之后就一直有种想睡的冲动,其二是,自从吃下那种子,自己就没了吃饭的欲望,到现在已是两天,可是依然不觉得饥饿。其三是,自已泡血池已是多天前的事,还受它影响的可能性极小。林峰又想起昨日与秃鹫大战时体内有血气躁动并涌动而出的状况。这大约也与那种子有关联。
不过林峰也没再多作推敲,因为这些推敲再多作用也不大,他现在想的是,如何走出去,如何活下去?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纵然活得生不如死,也不舍得去死,少数人除外。林峰就是个典型的苟且者,这么多年来他孤独的,僻静的,艰难的活着,在社会的最底层,在浮世的尘芥里挣扎着,但他却从未想到过死。即使面临比死更艰难的困顿。
林峰站起身,才皮下身后的沙地上留下了一张人皮和一把头发。这是他“返老还童&的证据。在自己蜕下的老皮旁动,还有一块兽皮。
这是那妖人给他的,说是守护了万年,林峰拾了起来,沉甸甸的,不过很柔软。其表面附了一层绒绒的白色细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显得格外耀眼。林峰刚想把它披在身上,“咦,不对,有字&。林峰清楚的记得当时妖人给他这兽皮的时候没见有字呀!
“难道是要特定的时间,或特定的人物才能见到&。
林峰没管那么多,直接铺开认读了起来。
只见一米见方的兽皮上全是一色的殷红色小字,尤如爬慢了红蚂蚁!
林峰仔细端详,居然全是鲜血写成的,仔细凝视,仿佛有万千生灵在蠕动,哀怨,同时林峰耳边竟响起阵阵祭祀之音和透天彻地的恸哭,这时这兽皮上的殷红血字竟开始闪光,阵阵诵经之声响起,如同黄钟大吕,亦是透天彻地,完全覆盖了之前的音响。震得林峰瘫坐在地,七窍都溢出了血滴,好半天才恢复过来!
当他神智恢复清明后,头脑中竟还盘旋着刚刚的那段经文:
“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三,三生万物,万物附阴而抱阳………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物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故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知之修练,谓之圣人。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也。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不能见,莫不能知……”
紧接着他便不受控制的自动盘坐而起,临听起这无上大道天音,双手不断结印,调整呼吸,气流化作龙形在他的丹田与筋骨间穿梭,随既又从鼻间溜出………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脑中的声音停止了,他才停了下来。
他缓缓站起身,道了一句:“太上无缺阴符经,”然后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曽皮,发现上面的殷红小字竟少了一大半,像是凭空消息了般,一点痕迹也未留下。
林峰盘腿而下,开始有意识的像刚才那样结印吐纳,发现丹田里的白色气流顿时多了一小圈。
林峰欣喜随之凝重,“看来这次是逃不掉了。注定要走上一条不同寻常的路呀,居然让我传承了这道家的术法,接下来还要遇到什么呢”?
林峰无奈摇摇头,神魔世界呀,神魔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