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陌上荼蘼锁清秋 终了

终了

    推倒玉山再难扶,光阴的力量无穷无尽。

    一座庞大恢弘的宅第,一世留于身后的功名,须叟过去,不过是一个斯人已去的墓园,一个今人凭吊的劫狱。

    他未尝料想当他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她相对,竟然落入此情此景。

    不是清明的时节,雨也一样下得淅沥,有一种心情唤做断肠,不用走到天涯,处处都是悬崖峭壁。

    上官狂炎着一裳白衣,席地而坐,依偎着孟筱蘩。这是一个下了薄雨的晨曦,甚是清寒,他很平静,眸中没有波澜。他已经习惯在这样一个寂落无人的时分,来到她的生命所永久滞留的地点,无言地倾吐他的生命。

    他靠着的是一块无名的碑,上面只篆刻了一个小月芽儿的图案。因为他知道他的妻不识字,他怕她的魂魄游荡,找不着这归依之地,无法前来与他相聚,他便留下她最心爱的标记,盼她冥冥中与他感应。

    可三年了……

    三年前,他赢了战事,入主金鸾,上天用她的坟墓来朝贺他。

    三年间,他挥霍他赢来的权力、尊贵、财富,大肆地修葺她的陵墓,姿意地拓建,将无数人的生命与这座世间最华美、最奢靡的阴冥殿作为他献给亡妻的祭奠。纵然朝野震动、民怨四起,他还嫌不够,他要让世人见识到他的疯狂,屈膝于他的疯狂,更要让老天看到他的愤怒,折服于他的愤怒,将她的灵魂送还到他的身边。

    可三年后,无论是睡梦、还是清醒,无论在宫闺、还是在陵园,他仍然遍寻她不着。

    他不知道他还能再坚持多少段这样的三年,忍受多少个这样的朝夕与日夜。他害怕,他的一生,无论他再做什么,这都将是他的——得到了一个王座与一个墓碑……

    可这两者到头来,究竟又有何种区别?

    同样是只容一人栖身,同样是冰冷无声,之于阴阳两隔的彼此,唯一不同的,仅仅是墓碑死葬了她的生命,王座活埋了他的一生。

    他寡然坐拥那座满是禁忌的城,他孤而临制无数陌生的人,他脚下的方寸变成了无垠的疆土,他傲然孑立,站得最高、看得最远。

    可他看到的,无非还是冷漠、空乏、寂寥的自己,无非还是沉默而疏远的宫阙、城门、草木与人。

    世间的种种不会因为受制于他而接纳他,或者被他所接纳。

    当拥有一切的前提是彻底地失去了她,他得到越多,就会越恐惧地发现——他表面富有而华美的世界不过是架构在一个空洞的根基上,垒得越高,越濒临倒塌。

    这一生,他自问始终没有对命运食言,可命运却诡计多端,一点点地骗走了他所有的情感。

    他的爱到最后如同飞雪化手,无影无痕,片刻的流连与温暖竟然是永恒!

    他亲手燃起的那把战火让家大业大的宁远侯府成了人丁凋零的断瓦残垣,而当他平息住了战火,他不得不,在这个昔日她成长栖息的地方,一砖一瓦地砌起了她的陵墓。

    这就是他的盖棺定论——他用他的所作所为讽刺地否定了自己,走到了终点却又回到了原地。

    纷扬的雨点打湿了上官狂炎的衣衫、眼帘,他不知道他正在为什么而流下一颗泪滴,兴许是哀悼她的生命,兴许是哀悼他的生命——三年前,她死,他活——活着变回了九岁那年的自己,只是这一次的他没有逃出四面的墙壁,留在了孤独、空白与黑暗中,任凭时光蚕食走他的记忆、感情与生命……

    “我们真的要瞒住他一辈子吗?”孟霜嫣心下难受,她抬眼看了身旁的丈夫,语气有些哽咽。

    风凌修一大早陪妻子来扫墓,他们是这些年来唯一能踏入阴冥殿的人,在这里看到上官狂炎并不稀奇,反而是……心疼。

    那个衣冠冢之下并无孟筱蘩的尸首,当年,黑珏带走了行将就木的她,于群山万岭之间,寻他的师傅与她的一线生机去了。

    他从妻子口中获悉了来龙去脉,与她成了世间唯一知晓这个秘密的人。

    只是三年过去,那两兄妹音讯杳无,生死未卜。

    这个秘密还是当秘密继续保守下去吧,那个女子生还的希望实在渺茫,与其让他燃起希望又再次失望,不如让他就此绝望。

    毕竟,没有人能承受住他再一次的疯狂——那绝对是会让天下人陪葬的疯狂!

    风凌修叹了一口气,搂住自己挚爱的妻:“瞒他一天是一天,瞒他一生是一生,为了天下人,也为了他自己……”

    西南的边陲之地,贫瘠而偏远,只因为有了河流的贯通,才迎来了由水路经由此处歇脚的商贾船只、贩夫走卒。

    这个只有一溜儿羊肠小街的镇子也才有了生意兴隆的客栈。

    说是客栈,也不尽然,除了可以打尖、酒食,还将商人们带着的货物囤了放在店里出售,辖下村子里的人们也才有了地方添置一些油盐茶布以及杂货。

    今天的生意不算忙,掌柜的守在店门口,津津有味地听旁边一桌客倌谈天说地。

    从朝廷新颁的律令到江湖上的逸闻趣事再到前些年的战乱,说话的人南来北往闯荡惯了,见过的世面绝非他们这些闭塞的乡下人可比,所以就算人家从嘴里啐出口唾沫星子,掌柜和小二们也当神仙圣水般地恭迎。

    “当年那仗一开打啊,我就知道守不住,立马带了妻儿老小上路。亏得跑得快啊!‘那位’刚进皇城的时候还算正常,军队不烧不抢,甚至将逮到的一些老皇帝家的亲戚都给放了。可后来不知道招了哪门子邪风,居然连夜关起城门,打着火把搜查任何跟前朝有关系的人,连以前我家隔壁那个给官老爷抬轿的肩夫都给抓了……你们猜猜是要干什么?”

    “杀人!挨个挨个地杀!就当着‘那位’的面,从早到晚,一个个杀给他高兴!一城的无头尸啊,杀了整整半个月!听说有刽子手杀得都架不住了,尿湿裤子,结果当场就被接替的人腰斩,一刀下去人就两截了啊!”

    “那个惨啊,我爷爷的爷爷怕是都没见过!摊上这么个主儿,以后咱们的日子可甭想清静咯……”

    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中年髯客说起话来格外大胆,绘声绘色的模样,听得掌柜倒抽了几口冷气。

    旁边有位小胡子客人从先前就一直想插话,等髯客大叔喝茶喘气,终于逮着了机会大放厥词:“老子呸!就你那俅大点见识,瞎说个屁!这叫立威,懂不懂!哪个改朝换代不是这样的,要不这么杀鸡儆猴,谁要服?你要服吗?怕是没等屁股挪上龙椅,四面八方就乱套了,那仗起码还要再打个十年八年,你今天有俅生意可做!呸!”

    “依我说,以前那位太温了,就只会粉饰太平哄哄你们这些无知小儿!现在这位虽然狠点,但这才叫手段!凭他三年可以稳定到今天这分局势,我替他叫个好!”

    髯客大叔闻言大怒,扯了嗓子就和小胡子较上劲,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客栈里一时风声水起,好不热闹。

    掌柜听得入迷,只知道呵呵地陪笑,好半晌,才惊觉身旁站了个人。

    “哎哟!孟先生啊!您什么时候来的?可把我吓了一跳!”掌柜大叫一声,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大家的目光齐唰唰地扫向来人。

    年岁尚轻的男子,一副再普通不过的乡里人打扮——麻布长衫、方巾绾发,只是骨架过于清逸、眉眼过于精细,气质要比耕劳于田间的农人出脱太多,而且他的额间突兀地缺失了一块皮肉,令人不得不侧目。

    “嘿嘿……这可是咱们镇上乡塾里唯一的师傅,厉害着呢!附近乡里的小孩儿们都跟他识字!”见众人掩饰不住的好奇,掌柜主动地介绍。

    男子尾随掌柜进了店里,向里面的人一一颔首致意。

    “来买东西的吧,孟先生?”掌柜从柜台里抱出一大堆货品,热情地招呼男子,“看看,都是客人们新带到的,这胭脂、头花可漂亮着,买些给你家小娘子吧!”

    男子浅灼出笑意,摇头道:“不了,我要些盐就好。”

    掌柜知道这里的人穷,大部分的人送孩子上学只能拿些粮食当束修,当师傅的手头很紧,他也不便再说什么,拿了包盐,又添了包茶,塞给男子。

    男子手上只攥了几文钱,拿了盐,硬是不接茶。掌柜非要他收下,说是送他。

    男子拒绝不过乡下人的善意,只得又掏了些钱,说:“那我再跟你买样东西吧……”

    他细细扫过台面上的东西,都是些皇城里的人绝对看不上眼的粗劣玩意儿。他伸手,拿了最便宜、也最不起眼的一样。

    “随惑——随惑——”

    姑娘走在乡间坑洼不平的小道上,挽了个篮筐,脚下很快,脸上咧着笑,还没到屋就叫开了。

    孟随惑正在生火做饭,听到她的叫声,探出了头。

    “太阳都落山了,你一个人跑哪儿去了?”他微拧了眉,问她。

    “我去了地里看看,顺便浇水除草……你看……”姑娘带着双颊红通通的笑容,高兴地举起手里的篮子,“去年种的南瓜长这么大了耶……看起来好好吃哦……”

    “你啊……”孟随惑接过篮子,用袖口为她擦拭满头的汗珠,有些埋怨,“不是叫你不要一个人去地里吗?我自己去顾就好……你身体才恢复过来,该多多休息才是!”

    姑娘吐吐舌头,溜进屋里拿起茶壶先直接灌下好大几口,才道:“你每天忙塾里的事都忙不过来,哪有力气再去照顾田里的活儿?”

    “好相公,就放心地交给我去做吧……”她贴了上来,抱着他撒娇,“你看隔壁阿达家的媳妇,怀着三个月的身孕了,每天照样种地做家务,还要服侍老人,不是一样健健康康的吗?”

    “你是我的夫,我是你的妻!你会心疼我、照顾我,我也会心疼你,想要照顾你啊!”

    “让我也为你累着、操心着、忙碌着,好不好?”

    她个子小,依然纤细羸弱,她环着他的腰,扬起头来,急急地想要求证,脸上黏有脏脏的尘土,看起来很是可笑,却眷着浓浓深情。

    打仗的时候,家里人都死光了,只剩下她和相公相依为命。相公为了躲避战火一路带她逃来了这里,刚到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她又害着重病,日子过得很苦。

    亏得相公一个人咬牙挺了过来,一面照顾她,一面在码头揽些搬运的活路,而且还硬抽出时间独自开垦出一亩荒地,生活这才慢慢熬将下去。到今天,她的病好了,他们不光有了一间遮风避雨的小屋,一块能产些瓜果的田地,相公还在镇上谋了个教书的差事,不用再去做那累得他嗑血的苦力。

    他们的日子仍是清贫,却不再艰辛,这都是因为她的夫蹉跎了双手、累垮了肩膀,起早贪黑地操劳,一点一点地为她打造了一个家。

    她生病的时候,发了好几个月的高烧,烧坏了脑子,过去的事情她一点也不记得了,她忘了他这个人连同自己,忘了他们是怎么相识、相恋,她又是怎么做了他的妻。

    可每每看到一个如他这般相貌品性的男子,为着她这样一个平凡女子,穷尽自己的生命,将他所能得到的全部美好都给了她,她怎么能不被他的不倦情意打动?又怎么能不想去爱他,就如同他爱着自己?

    她只怕她不能再爱他多一点,在一辈子这有限的时间里。

    孟随惑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抱起孟筱蘩,圈在他的臂弯。

    他让她坐在他的腿上,从怀里摸出新买的木梳。

    家里的梳子早就断成了几截,她新长出的发又长又密,每次梳头仅着那么几个齿,很难拢在一起。

    她也不抱怨,梳不起盘头,就简单地挽了姑娘家的辫子,但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他拆了她有些凌乱的发辫,替她绾起一头青丝。

    这是他的妻,在他为她支起的一蓑屋檐下,她正微笑着呼吸,将自己全身心地交给他。而她脆弱的肩头也努力着想要帮他扛下他沉重的生命。

    他绾得很仔细,一丝不落下,他仿佛花了前世和这一生逝去的所有朝夕才等到这一幕的相守,因而分外珍惜。

    三年前,他决定不再跟随于天意,不再蛰伏于宿命,他为着自己,带她离去。

    他没有目的地,天地广阔、人海茫茫,他想寻师傅救她,但难觅他的踪影。

    他回了他生命初开的那个道观,她已经负在他的肩头没了气息,他想,这是好的,至少他们能葬在一起。

    但原来,师傅没有食言,他不用去寻找他,他其实早已等在原地,等着给他另一番的际遇。

    就在那个最初的地方,他没有亲手掩埋她,而是用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阳寿,给了她再一次的生命。

    一切都从那里重新开始,之于她,也之于他。

    他剜了朱砂,也改了姓氏名字,因为他要让他的生命就此随惑一生,不再去做那个苦苦向老天求解却得不偿失的道家平衣。

    然后是这风雨结伴的三年,他给她不起金屋暖宅、绫罗绸缎、珍馐美食,他只有用自己的身躯护住她,与她成了这僻静山村里再普通不过的平贱夫妻。

    他上房梁添砖加瓦,她就在下面为他扶梯;他去地里收成,她就帮忙采摘果实;他到镇里教书,她就跟着学童们一起随他识字学习……

    她的呼吸在扎实、她的双手在粗糙、她的眼界在广阔、她的性情在开朗,她的皮肤沾染上了阳光的色彩,她的生命挥别了所有的阴霾,她常常散发出一种自然而然的美丽,绚烂了他的整个生命。

    她就是一张轻盈的白纸,他小心翼翼捧在手心,在上面竭尽所能地涂抹上最亮眼的光明,然后当作他生命里拥有过的最美好的画卷,珍藏在心底。

    三年,那么短的时间,过去的种种却如那个庙堂之高的男子,已经成了太过遥远的前尘往事。

    眼下,就是他的尘埃落定,他的。

    虽然他一辈子都要恪守于一个距离,不能碰她;虽然他们不会有儿孙满堂,天伦绕膝,可当他曾经一个人寂寞的九十年变成未来两个人携手的一辈子,他早已知足得感天谢地。

    世间还有比他更幸运的男子吗?不光能跟自己上辈子错失的女子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拥有着她,直至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是平淡无比却弥漫着满室幸福的瞬间,他忍不住低下头,亲吻了他的妻,轻轻地一下,生平第一次的尝试。

    他的妻有些意外,羞红了脸,缩进他的怀间,好半晌没有抬头。

    他笑了笑,手指灵巧地掬起她的发丝,一一盘起。

    “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何人处……绾作同心结……”

    ,他的妻突突开口,用温柔的目光缠绕他,婉转地道出心底的情意。

    他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的,但他知道那诗中所牵系着的难言心情。

    他很窝心,那种甜蜜配得上生死相许的代价,他将她紧搂住,记住了此时她低诉出的每一个字……

    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何人处……绾作同心结……

    此生……结发为夫妻,至此……恩爱两不疑……


同类推荐: 神道仙尊做局我的极品美女老婆都市小保安至尊保安逆天丹尊都市沉浮都市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