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明末之成王败寇 第十七章 小有收获

第十七章 小有收获

    苦胆水都要吐完的时候,吴帆徽终于平静下来,身体还是在微微颤抖。

    杀人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是第一次杀人。

    吴帆徽的衣襟前面是大片的鲜血,那是中年人脖子喷溅出来的鲜血,吴帆徽没有办法躲避,也不知道如何的躲避,他根本就没有杀过人。

    穿越三个多月的时间,吴帆徽就举刀杀人了,这是他绝对想不到的。

    身体很软,没有一点的力气,杀人的恐惧感还盘旋在脑海里面。

    看着地上中年人的尸体,看着满地渗入到地上的黑褐色的鲜血,吴帆徽强迫自己镇定,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乱哄哄的时代,那就要完全适应一切,他不可能一帆风顺,今后还会被逼无奈杀人,甚至是主动杀人,为了生存,为了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要杀人,若是他不举起钢刀,那么钢刀就会落在他的脖子上面,躺在地上就是他的尸首。

    大口吸气之后,吴帆徽慢慢的站起身来,走到了中年人的尸首旁边。

    中年人的尸首尚未僵硬,摸上去还有温度,手臂胳膊都是软的。

    吴帆徽忍住恶心,开始摸索中年人的衣服。

    在腰间的地方,他摸到了一个袋子,用力扯出来,这是一个锦囊袋子,打开锦囊,吴帆徽的眼睛里面迸射出来光芒,杀人的恐惧感瞬间消失。

    锦囊里面有五个银锭,每个银锭至少是十两银子,还有两小锭的黄金,每锭应该在五两左右,此外就是一些碎银子,成色看上去都很好。

    一个不起眼的土匪,身上竟然有着巨款,穿越三个多月,吴帆徽是第一次看见黄金,市面上黄金和白银的比兑价格是一两黄金兑换十二两白银,这样算来,中年人身上的白银接近一百八十两。

    吴帆徽脑子里面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中年人不知道是有什么机缘巧合的运气,恐怕是杀死了一个掌握有实权的军官,从军官的身上获得了这个锦囊,但中年人不敢用里面的黄金白银,那样与其身份不相符,反而会引发怀疑。

    明军的军官,军饷一样是低得可怜,就算是都督府的大都督,随身都不可能携带这么多的黄金白银,中年人醉酒的时候,说是在榆林边镇杀死了一名军官,这个情况肯定是真实的,稍稍思索,吴帆徽就明白了其中包含的意思,就是军队之中吃空饷、喝兵血的情况相当的严重,一些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将搜刮的财宝随身携带,保证这些钱财的安全,至于说军士是不是会造反,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军队乃是国之柱石,一个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身上携带的锦囊之中有着如此之多的黄金白银,这都是贪墨的军饷,可见大明王朝已经烂到了根子上,无可救药了。

    将锦囊小心揣进怀里,吴帆徽继续在中年人的身上搜索。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脸色微微发红的吴帆徽,在尸首的周边来回急促的走动了几步,这天上掉下来的财富,让一贯冷静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湃,手中的雁翎刀价值在五两白银左右,至于说吐谷浑马,价格至少在六十两白银以上。

    此次的收获,接近白银二百五十两。

    在这个时代,一个雇佣丫鬟和下人的人户,每年需要开销白银也不过二十两白银左右,他如今拥有的白银,足以支撑这样的家庭十年以上的开销。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追求的无非就是钱权二字和富庶体面的生活,现如今的吴帆徽,不过是大明最底层的草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他想到的就是过上好日子。

    这些黄金白银,可以保证吴帆徽在数年时间之内,都不用为钱财的事情操心了。

    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想清楚了这些,吴帆徽的内心没有了丝毫的愧疚,那个躺在地上的中年人,只能说是倒霉,碰到了他的手上。

    时间尚早,还不到午时,那两个前去索要钱财的土匪,应该还没有抵达桃花镇。

    吴帆徽盯着地上中年人的尸首,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

    另外的两个土匪,是这个中年人路上招募的小弟,说起来怕也是流民,要不是为生活所迫,不可能离开家乡,更不可能去做土匪。

    他们的见识也就是一般般,很好忽悠。

    按照吴帆徽的想法,是要连着这两个土匪一并杀掉的,做事情需要干脆利落,斩草除根,不要留下什么隐患,不过等待那两个土匪回来,还要很长的时间,而且两个土匪都是成年人,他一个少年,动起手来不一定有着十足的把握。

    危险太大的事情,还是不要做的好。

    想明白一切之后,吴帆徽准备离开山坳,回到家里去了。

    肚子这个时候开始咕噜叫,吴帆徽从包裹里面拿出两个麦饼,大口吃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饱了好赶路回家。

    感觉到体力完全恢复的时候,吴帆徽过去牵马。

    低头的时候,他才发现胸前一大片的暗黑色污渍,这是中年人喷溅的鲜血,叹了一口气,吴帆徽无奈的从包裹里面拿出了粗布的长袍,这是他最好的衣服,大都是在学堂里面才穿的,散学之后,他都要换上粗布短襟的衣服。

    包裹最下面还有一包卤牛肉和一包卤肉,这些本来是准备带回去给父母和妹妹吃的,其次就是一些布匹,给母亲和两个妹妹做衣服的,包裹里面的东西,耗去了吴帆徽近五钱银子,也是他咬牙才下决心买的,现在有银子了,看到这些东西,吴帆徽都有些不好意思,给父母和妹妹买的的东西太少了。

    吐谷浑马很是温顺,还用头蹭了蹭吴帆徽的脸,刚才吴帆徽举起雁翎刀的那一幕,马是全部都看见了,大概是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少年够凶悍,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吧。

    吴帆徽会骑马,前世他没有太多的爱好,恰巧对骑马很有兴趣,当然他没有机会骑马奔驰,大都是骑在马背上,驾驭马匹慢跑。

    准备上马的时候,吴帆徽发现马鞍有些异常,左边的位置好像高了一些,他伸出手,准备整理一下马鞍的左边,手里却摸到了一个压在马鞍下面的口袋。

    轻轻抬高一点马鞍,口袋很顺利的拿出来。

    这同样是一个锦囊,不过大很多。

    锦囊不重,伸手进去,吴帆徽触到了一块牌子,拿出来仔细看看,这是一块镀金的银牌,正面一龙一虎,云龙在上,独虎在下,背面有二十四个字:上天佑民,朕乃率抚,威加华夷,实凭虎臣,赐尔金符,永传后嗣。

    熟知历史的吴帆徽,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他知道这块银牌的主人是一名千户。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制定了武臣金银牌制,以供在外的武臣作为随身携带的证物之用,金银牌的规格相同,金牌正面有双龙双虎,银牌正面一龙一虎,统一用红丝带悬挂。

    武臣征伐厮杀或外出办事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金牌或者银牌塞在马鞍的下面,或者是贴身收好,防止不小心遗失,很少有人将金银牌放在家里,这毕竟是身份的象征,就好比是几百年之后的身份证。

    有资格佩戴金牌的都是卫所指挥使以上的军官,或者是军队之中游击将军品衔以上的军官,佩戴镀金银牌的则是千户,或者是军队之中的守备,百户或者军队之中的把总,佩戴的则是素银牌符。

    中年人斩杀的是一名千户,或者说是军队之中的把总。

    之所以中年人没有发现马鞍下面的镀金银牌,大概是过度的紧张,从榆林边镇到米脂县,一路上都如同惊弓之鸟,这一段路程两百六十里地,快马三天左右的时间,不过依照中年人骑马的技术,至少需要六天到七天左右的时间。

    吴帆徽本来是有些紧张的,军队之中一名千户或者是守备被杀,那一定是大事情,不过想想大明交通和信息落后的状况,特别是在更加贫瘠的陕西境内,他就不是那么紧张了,榆林边镇一名千户被杀,顶多就是影响到延绥镇周边,其余地方不可能知道消息。

    榆林边军规模庞大,也不会因为一名千户的失踪,大动干戈的。

    再次走上官道,吴帆徽是牵着马的,他不想骑马,那样过于的招摇,除非是再次遇见什么危险,他才会上马疾驰,距离马鞍山村只有两里地,眨眼就可以回到家里。

    镀金银牌和雁翎刀,已经被吴帆徽埋在了地下,周围做了专门的标记,这东西可不能够携带,万一被发现,那就麻烦了,战马可以牵回去,尽管说这样做,很有可能在村子里引发巨大的轰动,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马鞍山村闭塞落后,庄户人家都很老实,最多也就是羡慕嫉妒。

    走到村口的时候,吴帆徽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官道。

    官道上几乎看不见什么人,想必中年人的那两个跟班,进入山坳之后,很快就能够发现中年人的尸首,依照这两个跟班的智力和能力,怕是吓得屁滚尿流,忙不迭的逃走。

    ;


同类推荐: 冬夏莫言(父女,1v1,H)启明1158抚宋摄政王家的农医宠妃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从龙族开始打穿世界重生后嫁给废太子李治你别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