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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剑问情

    最后一天了,萧无尘不死,余歌就得死。

    萧无尘是弹剑门门主,20年前,他凭一柄必杀剑纵横江湖。也许深感自己杀孽太深,20年来他从未踏出弹剑门半步。饶是如此,仍是有不少人找他报仇,那些有妻儿伤在他手里,有父兄倒在他剑下的,无不想寝其皮、喝其血,但他们一旦踏入弹剑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溶进大海里。

    20年时间,虽然再没人看过萧无尘出剑,但没人会怀疑他的剑法已经到了神鬼莫测的境地。如果有谁能杀萧无尘,那更是不可能的。

    但余歌就是接下了这单生意,也许看起来很傻。余歌的雇主是个冷酷的老年人,他很可能易了容。余歌相信藏在他面具下的脸,更冷酷。他一字一字说:“萧、无、尘、不、死,你、就、得、死!”

    “好!”余歌答的很干脆,因为他给余歌的银票是十万两,不是白银,是黄金。

    最近余歌迷上了“飘红楼”的飘红姑娘,他实在已经厌倦了剑口舔血的生活。他要带着他的飘红远长高飞,生儿育女,而要实现这一切,没有钱不行。

    雇主给余歌的时间是一年,一年里余歌可以尽情挥霍自己的金子,但他从不乱花费。余歌知道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就算有十万两金子,他也很快会变成穷光蛋。

    余歌给了**一万两,因为他要让他的飘红成为身价万金的女人。然后他把剩下的都给了飘红,一来表示他完全信赖她,二来女人总是比男人会过日子的。

    余歌和飘红在郊外买了个大宅子安静地生活下来,飘红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一年的幸福太过短暂,当雪花开始飘落时,余歌就在数萧无尘还有多少时间,或者是他还有多少时间。

    飘红抓着余歌的手臂说:“能不能不去?”

    “不能!”

    临阵脱逃,是一个杀手亦是一个剑客的莫大耻辱。况且他也无路可逃。余歌清楚雇主的势力,一个能随便拿出十万两金子的人是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到的。从他锐利的双眸,余歌知道他本人就是个绝世高手,如果他愿意出手,萧无尘也许活不到今天。

    余歌踏上了去弹剑门的路,当弹剑门遥遥在望时,余歌转身跨进了路边的酒楼。在大战之前,余歌总要喝几杯酒,喝酒能使他更冷静、更麻木,没有谁生来是嗜血的。他想,无论如何,这都是他余歌最后一次杀人,不管杀人还是被杀,那个名噪江湖的杀手都将成为历史。

    酒楼颇具规模,酒是上好的竹叶青,侍者的服务甚是彬彬有礼。若不是和萧无尘的恶斗在即,余歌是很愿意在这里住上几天的。

    一坛竹叶青见底了,余歌又叫了一坛,靠窗那个看着沉稳的中年男子只是轻微地转了身,却也不能逃脱余歌的眼睛。他的右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余歌知道他反握着一柄一尺长二寸宽的短剑,他左手捏着竹筷,掌心里却攥着三只小镖。这些,其实不用看余歌也知道。

    “一剑三镖”顾长清在江湖上绝对不是个厉害角色,他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有个如影随形的女人——貌若仙子的毒娘子。顾长清总在毒娘子后面出招,这时对手多半中了毒娘子的蜘蛛毒,因此他的剑和镖每每得手。

    酒楼里此时正有几个食客,都是男子,也许毒娘子乔装改扮就藏在他们当中,寻找机会对余歌发出致命一击。身材瘦小的小二捧着坛子走过来,余歌轻笑了一下。他要给余歌倒酒。坛子忽然间裂开了,酒水四射,宛如一条条惊走的赤练蛇。刚才还在饕餮而餐的人们一个个栽倒在地,抽搐了几下就一动不动了。

    余歌身上沾的酒水更多,小二得意地笑了,但笑了一下就不笑了,他奇怪地盯着余歌:“你怎么没死?”

    余歌面无表情地说:“毒娘子,在中你的蜘蛛毒前,我至少中过二十种剧毒,具体的我也说不清了,一个身上有这么多毒的人通常都不会死得太快。”

    毒娘子目中显露出恐惧,在余歌说话的时候,一柄剑奇快无比地向他身后偷袭。毒娘子大叫一声:“不要啊!”她扑了过去,挡在了顾长清的身前。顾长清剑势受阻,手上的夺命镖悄无声息地发出。

    三镖先后飞到,后发却先至,将余歌上中下三路封了个严严实实。余歌似全未察觉到凶险的迫近,毒娘子皓腕一抖,三镖扎在她胳臂上。

    余歌背对着二人说:“我不杀你们,杀了你们,江湖中又少了一对有情夫妻。”毒娘子匆匆地拽着顾长清走了。

    这是余歌一天来遭到的第七次阻截,能差得动毒娘子这样的高手,也许只有萧无尘。

    当夜色降临时,他终于到了弹剑门。弹剑门在淡淡星光下显示着古怪狰狞的影子,但丝毫不能影响余歌杀萧无尘的心境。惟一能影响到余歌决心的,是飘红,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

    余歌承认,这一年里,他的变化足够多。他的手已经不稳,他的剑也不如以前凌厉,他的心中甚至于有了恐惧。这在他是从未有过的,但他不能退。

    偌大的弹剑门居然空无一人,余歌迈进大门,才知道自己错了。有一个魁梧身材的黑衣人,正背对着他,浑身透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黑衣人看也不看身后说。

    “我是来杀萧无尘的,你只要不是萧无尘就该阿弥陀佛了。”余歌倨傲地说。

    “你见到我一定很惊讶!”黑衣人缓缓地转过身,其实从他的口音余歌就知道他是他的雇主,他居然也是弹剑门的人。

    “还有让你更惊讶的,我就是萧无尘。”黑衣人低沉地又说,他的话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

    余歌忍不住吃了一惊,雇主就是萧无尘!萧无尘出钱叫人杀他自己,世界上只怕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

    萧无尘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杀我?”

    萧无尘似乎在征求余歌的意见,却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这是英雄的悲剧,我想所有的英雄都跟我想法一样。有一日,他成了英雄,就会害怕被人击倒,害怕他所有的光环被他人一招给抹掉。像我,即使武功再高,也终日提心吊胆,害怕哪一天避得了明枪躲不了暗剑,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境吧。”

    “所以你就出钱请人杀你,这样就可以提醒你不可预知的危险就在眼前,你就不敢掉以轻心,整日如临大敌,你就得加倍练剑,努力提升自己。但这仅是你的理由,你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请的都是江湖上实实在在可以威胁到你的人。但一个人有了十万两黄金之后,自然贪图享乐,那时弄得心也散了,手也疲了,自然不再为你所惧。还有,你一路上安排伏兵,消耗他们的体力,你好以逸待劳,像你这样的人,岂不污了‘英雄’二字?”

    萧无尘苦笑了一下:“你说的对极了,飘红就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如果你肯放下剑,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

    “是吗?放过我,你还能睡昨着吗,拔剑吧!”

    萧无尘亮出了他的剑,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必杀剑,剑身蠢蠢欲动,仿佛嗅到了血腥。

    余歌的剑再普通不过了,剑口卷了刃。这把剑从他十三岁起就跟着他,小战大战数百场,饮过数十位武林一流好手的鲜血。即使是一把普通的剑,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变得不普通了。它跳跃着,急于和萧无尘的必杀剑一较短长。

    但一招过后,仅是一招,它就给必杀剑切断了,余歌手中握着它的半截尸体。萧无尘如同鬼魅般地扑过来,剑自上而下。余歌手中的断剑勉强阻住了他的攻势,必杀剑再不能前进半步。如果必杀剑足够长的话,他绝对难逃一劫。必杀剑突然脱离剑身向他飞来,原来它的剑柄上装有强力弹簧,只要一按机关,剑身就会脱离剑柄,急速地刺出。

    余歌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到自己身上,然后在那儿扎一个窟窿。

    萧无尘哈哈大笑,他又一次偷袭成功,当然要得意了。但他的笑声猛然间哑住,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贴着一把剑,断剑。余歌用半截断剑架住了他的脖子。

    一个人纵声大笑的时候,他的脖子就暴露出来,而一个优秀的杀手是善于抓住任何破绽的。

    萧无尘无奈地笑道:“看来你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了,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

    “你说来听听。”余歌饶有兴味地盯着他。

    “如果你放过我,我保证会好好照顾飘红,让她把你的孩子生下来,我亲自传他武功,将来让他执掌弹剑门。”

    “我的儿子为什么要你传他武功,我不会吗?”说着,余歌把胸前的衣襟一撩,揶揄道,“真是谢谢你的那些金子。我请天下第一匠打了件金丝甲,你看不错吧。”

    萧无尘的目光霎时变得灰暗,余歌继续说:“所有的环节你只算错了一步,就是飘红竟然会喜欢上我。她怕我会死在你手里,所以就把你这‘一击必杀’的绝技透露给我。为了飘红,我不杀你,你毕竟是她的亲爹,但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也不能放过你。”

    余歌把萧无尘全身的功力都给废了,萧无尘气晕了,他把他扛在肩上说:“我跟飘红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余歌策马飞奔,三个月不见飘红,想必她已经生了。家还是那个家,当余歌急切地闯进家门时,只见触目惊心的白,家中居然摆设了灵堂,正中一个大大的“奠”字。女仆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奔出来:“老爷,夫人她……”

    “阿红是难产死的吗?”余歌从沉痛中回过神来。

    “不,夫人她是悬梁自尽的,她有遗书给你。”女仆哀伤地说。

    不用看余歌也知道飘红为何而死了,他跌跌撞撞地向灵位扑去,然后长久地跪在那里,嘴里反反复复地说:“阿红,你太傻,太傻!”

    (原载《百家故事》2015年4月上,责编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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