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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2章 浑水摸鱼的弗兰德斯伯爵博杜安与失而复得的布鲁塞尔

    鹿特斯塔德,一切恢复了平静。
    杜里斯特港口永远走入历史,昔日城镇的残骸为茂密的芦苇遮掩,来茵河不断冲刷下来的泥浆逐渐将之掩埋。
    全新的港口城市取而代之,任何的北方人都不能忽视这一得天独厚位置的优越性,犹如诸神赐予大家的宝贝,但与法兰克人无关。
    归根到底来茵河入海口区域本是弗兰德斯伯国的领地,该伯国臣服法兰克也是无奈之举。
    伯爵博杜安对蓝狐带领大军南下袭击亚琛一事非常清楚,或者说他虽未参与到战争,却是整个事件中实实在在的参与者。
    鹿特斯塔德完全成为诺曼人的天堂,丹麦的自由渔民源源不断迁移至此,不止是他们,来自多个峡湾区的挪威人,乃至约塔兰人、瑞典人,他们在地理环境极为琐碎的入海口群岛开始搭建他们的定居点。
    第一次,北海的庞大鱼类资源开始遭遇来自北方的拖网捕捞技术的搜刮,“刮地皮”式的打捞鳕鱼群的行动形容为扫荡也不为过。
    没有人觉得鱼群能被捞完,大海的资源取之不尽,多捞的鱼就近卖给乌得勒支的当地人赚取额外收入,不打劫的时候靠着捕鱼度日,生活的确比北方好很多。
    鹿特斯塔德并非一座城市,而是一片港口定居点的统称。她有着两个大型定居点,一个是依傍小支流之鹿特河的人口逐渐彭正的丹麦社区,另一个在主河道更靠近入海口位置,此乃罗斯商铺所在。
    罗斯商铺以一座拥有木头城墙的军事要塞为核心,就在其周围是逐渐繁荣的渔民窝点。
    没有人对渔民收税,因为战争红利,这些自由渔民可以自由进入乌得勒支、安特卫普、根特。
    离开了丹麦老家的丹麦人还算是丹麦人吗?
    相比于从内陆拿骚迁移到乌得勒支做伯爵的亨利拿骚一家,弗兰德斯伯爵在自己的滨海封地深耕依旧,哪怕他有着法兰克族血统,单单是本家族利益的考量,他也必须和领地里大量的高卢人后裔与弗里斯兰族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比利奇卡,就是弗兰德斯的旧名。
    一些事情一旦开了先例,就地第二例、第三例,直到变得寻常。
    善于见风使舵的伯爵这番不仅仅是着急把女儿,去送到罗斯王国的鹿特斯塔德总督红狐·古尔德松的床上,与罗斯人签署的商业条约已经让他看到了到手的利益。
    弗兰德斯地区滨海区域有着大片的盐碱地,该地不适合种植,倒是适合饲养牛羊并做些煮盐的工作。他们的捕鱼能力远逊色于外来的诺曼移民,庞大的人民还是非常需要麦子养活。
    布鲁塞尔、里尔,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这样的要塞不能丧失。归根结底,那些区域已经是属于内陆,没有盐碱之害,平坦的地形极适合种庄稼。
    博杜安已经在布鲁塞尔集结大军,他并不愿意真的和法兰克军队开战,双方始终保持着微妙的平衡态势。
    他等待一个机会,他需要从归来的罗斯军处得到自己渴望知道的。
    现在机会已经摆在面前。
    至于派在罗斯商铺的“常驻代表”派来的信使所传达的一些详细消息实在令他讶异。
    “洛泰尔的三女儿居然被俘虏了?他不是把全家都带到斯特拉斯堡了吗?这个女人也许是假冒的。也罢。既然那些该死的骑兵驻军损失惨重,我该动手。”
    他如此的想,也确实一改乌龟战术,静止状态的弗兰德斯军终于开始了主动出兵。
    但博杜安不想与法兰克军打一场决定兴衰的战略决战,即便他很清楚陈兵边境的对手的目的仅仅是牵制住自己。只要边境有一支法兰克大军,就是一把时刻选在自己头上的剑。
    非得是敌人达到了家门口,博杜安才会带着军队去拼命。这种边境战争,他依旧使用极为鸡贼的老办法——小股部队不停的骚扰。
    他只是想让该死的法兰克重骑兵离开,让边境回归和平。
    不过这一次,他不得不多想一些。
    “既然列日和马斯特里赫特都被破坏烧毁,教士被诺曼人杀死了,整个马斯高地区谁才是新的主人呢?如果洛泰尔在今年饱尝重大失败,倘若我趁机占领的马斯高,他应该会承认既定事实吧。”
    起初他不想如此,但大环境的变化使得刚刚经历严重战火荼毒的马斯高在一些大贵族眼里犹如一罐蜂蜜,博杜安没法不动心呐!
    丧失了来茵河以北的地区,与诺曼人签署的和平条约的确换来了经济上的发展,于己也的确是丧权辱国。倘若自己趁着今年的机会夺下整个马斯高,失去的不就从另一个方面夺回了?
    “我得让军事行动有着正当理由。对!就以解救马斯特里赫特驱逐匪徒的理由向那里进军。毕竟我依旧是法兰克的封臣。”
    在逻辑上、法理上、道义上博杜安灵机一动的全新主张都站得住脚。
    他开始行动,亲自骑上战马抵达布鲁塞尔要塞,大军于此集结做出一副即将大举进攻的态势。
    要是搁在以前,对面的法兰克将领特里斯坦会把重骑兵拉出列阵,在强大的军事威慑下硬生生阻止全面战争的爆发。
    但是这一次,博杜安派出的细作打探到的消息令他百般琢磨。
    “法兰克人和罗斯人在河畔死战损失不小但也不至于战败吧?特里斯坦本人消失不见是怎么回事?拉蒙高那个年轻的吉尔伯特居然做了临时将领?难不成特里斯坦死了?果真如此,他们的惊恐就有了理由。”
    根特是博杜安的御所所在,其南部实为弗兰德斯的精华区,主要人口于此。
    他想到一记狠招,在麦收时节发动进攻无异于自杀,所谓误了农时麦子烂在地里基本等于绝收。不过如今的弗兰德斯军与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沿海的渔民和牧民就不靠种地过活,伯爵从这些人中拉出一些精壮组成民兵,又在自己的农耕区组织起欠债的农民。
    最特别的莫过于其手下的一支兵力仅有二百余人的雇佣军——丹麦人。
    丹麦的自由渔民对进入法兰克世界过日子并不完全排斥,这些人自发的拖家带口迁移到安特卫普定居,索性就地皈依了天主从而换取直接畅通无阻前往根特的权力。
    本地人敬畏诺曼人的凶残,可真的看到了诺曼人金发的女卷和孩子,加之他们集体皈依的行为,人们又不得不做一些思考。
    务实的博杜安立刻招安了他们,虽是皈依,教会十一税不必缴纳,对于自己这个封君的十一税也不必缴纳。他还不至于给所有的归化者赏赐骑士头衔,而是拿出唯一一个骑士头衔赐予了一位名叫“兔牙”西格法斯特的男人。
    绰号兔牙是因为西格法斯特天生门牙又大又长,由于伴随龅牙突嘴的面相,其人的长相不够好看倒是很有特色,加之其正值壮年、长时期的捕鱼练就了一身肌肉。有着如此奇特的面相加上足够强壮,初次的观者无不对其警惕。一些人便自发聚集在其身边,在鹿特斯塔德几个家庭一起捕鱼,而今纠集了一众人直接移民到了弗兰德斯,在重建的安特卫普建立起他们的社区。
    有了这支强力的丹麦佣兵,事情好像又回到了自己父亲做伯爵的时代。
    彼时杜里斯特港还是海盗之王霍里克掌握大权,此人高调宣布自己才是真正的弗兰德斯伯爵,那时候博杜安还是个小孩。一个丹麦海盗大头目居然僭越,年幼的博杜安就已动了杀心,好在那个家伙被罗斯人活活做了“烧猪”可是给自己出了一口气。
    真是风水轮流转,掌权的自己也能拥有一支丹麦人佣兵。不必给予他们军饷,只要许可其战争中的自由劫掠权即可。
    那么细作打探的消息是真的吗?
    博杜安令“兔牙”西格法斯特带着他的人偷袭布鲁塞尔法兰克驻军的一个步兵对驻地。
    这支丹麦佣兵的作风极为传统,博杜安派出他信任的向导为西格法斯特指路,更安排自己的一小撮精兵,硬生生拼凑出的三百人规模的联军。
    三百人似乎算不得什么,但法兰克军虽在布鲁塞尔驻扎,各部的军营也是较为分散,一支步兵旗队(大队)四五百人的驻扎地自成一个小堡垒。处于生活方便各驻军堡垒必须依傍着河流而建,这些有木围墙的堡垒都在河流的右岸。
    布鲁塞尔要塞本质也只是一个小城,它就是丢了对博杜安也没什么损失。
    现在的问题是该城的确在法兰克军的手里。
    得了城无外乎是一面代表查理曼权威的三狮旗挂在城头,除此外还能说明什么?
    城外就是弗兰德斯伯国的对峙军,博杜安在过去的时期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是他主动让出了布鲁塞尔本城的控制权,当然当地的人口也被他全部带走了,扔给法兰克军的完全是一座连给养都没有的空城。
    两军从841年就开始处于对峙状态,到了如今的842年对峙达到巅峰。
    双方事实是沿着名为senne(瑟讷)的小河,虽是小河,其平均宽度也足有40米。如此宽度足够长船正常航行,它是斯海尔德河的一条支流,所以若从安特卫普出发,的确可以走水路直捣布鲁塞尔本城。
    西格法斯特的丹麦佣兵是此次行动的主攻力量,伴随行动的一个百人队的弗兰德斯精兵是协同作战者也是见证者。后者会亲自观察佣兵们是否真的敢战,他们百夫长会向伯爵报告详细的战斗情况。
    于是,从安特卫普出发的十条长船率先打破了两军对峙的僵局。
    龙头长船上下范围的巨大桨叶在瑟讷河上翻飞,他们从夏季清晨的浓雾中突然展现凶狠的魅影,对于法兰克步兵犹如怪兽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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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阻击的守军?!根本不存在。
    长船冲击河畔芦苇地,橡木龙骨深深垦如泥巴,西格法斯特带着兄弟们跳下长船。
    “我们走!杀死他们!拿走你们想要的一切!”
    他高举着战斧,身边的兄弟或是持斧或是持鱼叉。论及武装能力,这群丹麦佣兵水平远逊色于罗斯军,丹麦王拉格纳的真正丹麦军也远强于这些人。
    他们毕竟就是普通的丹麦渔民,武器也多是日常生活的工具,至于防具倒是有出彩的地方,所谓鹿特斯塔德的露天集市市场售卖各路好汉从他地搞到的甲衣,其款式基本就是法兰克士兵的常见货色,至于来源一定是从尸体上扒下来的。
    可与之交手的法兰克步兵又是什么货色?
    特里斯坦将军带着国王洛泰尔的命令在布鲁塞尔驻扎,步兵军队都来自本地农民,若非有着较为稳定的军粮供应,这些人早就逃走了。
    可惜特里斯坦已死,骑兵军团没有输也没有赢,撤军的法兰克军带回来的都是糟糕消息。两位骑兵旗队长大难不死,可惜部下都蒙受了伤亡,加之圣城马斯特里赫特陷入熊熊烈火,军营里弥漫的分明就是战败的气氛,任何的嘴硬人员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将领特里斯已经阵亡。
    现在可好,谁是统帅?
    桥梁垮塌,作为物资运输枢纽的大城被焚毁,备选的列日成的结局也是熊熊烈火。糟糕的是布鲁塞尔小城附近的土地肥力很低,和平时期这里的居民就不多,现在因为军事对峙持续一年多,附近的产能微薄的农田也荒废掉了。
    军粮还能维持到秋收,可现在已经是秋收时期,外地的新麦搞不好短时间内不能运抵布鲁塞尔,驻扎此地的法兰克军大有断粮的风险!
    而现在尚有战斗力的骑兵旗队在特里斯坦将军阵亡之后,旗队长们做出了看似理智实则极为愚蠢的决定!
    所谓在统计现有粮食后,食物主要分配给各骑兵队,以至于短时间内本不该出现断粮危机,但今年组建六个步兵旗队,每个战士分到的麦粥仅有过去的一半。
    如此作为等同于宣布法兰克军真的在马斯河畔吃了打败仗,普通的步兵的家园大多就在马斯高地区,即距离诺曼人肆虐的战场很近的区域。
    战士们思乡,担心战败的重骑兵队根本无法保证自己家乡的安全,更担心老家被诺曼人洗劫、妻儿被抓走做奴隶。
    战士们对这场无聊的对峙深表疑惑,毕竟现在弗兰德斯人一反常态表现出了进攻态势,弄得各队精神紧张。
    眼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分到手里的粮食砍半,即便是打了对折的军粮还能维持多久?吃得不够多,大家还有力气作战吗?
    各个步兵旗队皆是一副悲观态度。
    至于他们是否真是悲观态度,派遣去的细作所言还需有人验证,所以西格法斯特和他的丹麦兄弟们来了。
    低沉的北欧牛角号将沉闷的声响传到远方,雾气遮掩了一切唯有声音传到新败的骑兵队战士们耳朵里。
    骑兵士兵大吃一惊,马斯河畔的恐怖场面令人记忆犹新,熟悉的号角声像是来自地狱的声响。莫非诺曼人又把矛头指向的布鲁塞尔?
    但法兰克军营于瑟讷河畔最下游的步兵军营,当地驻军首先看到雾气中钻出大量的持圆盾战士。
    “是诺曼人!”站在简陋木头塔楼的士兵首先发出警报。
    然而整个军营根本没有行动起来紧急迎战。
    本就士气丧尽的他们选择了最理智的作为——逃。
    那些逃得晚的士兵连武器都没有拿,就被轻易冲破木门杀入要塞军营的丹麦人肆意砍杀。伴随着西格法斯特的丹麦佣兵,一个百人队规模的弗兰德斯精兵也加入其中,战斗迅速就完成了,介于逃亡的敌人皆为雾气遮掩了身影,胜利者也无意去追击。
    一支步兵旗队的大逃亡立刻引起糟糕的连锁反应。
    只有上帝知道诺曼人来了多少,恐惧在蔓延,结果有五个步兵旗队都选择了逃亡,哪怕是理智的旗队长也无力扭转这种颓势。
    消息很快传到了骑兵军团的耳朵里,失败主义情绪笼罩之下,他们并没有去发生事件的区域去看看,而各骑兵旗队做出了不同了选择。
    一个重大的机会突然摆在面前!
    西格法斯特和他的丹麦人似乎取得了重大胜利,瑟讷河对岸的法兰克军营地看起来出现了大规模逃亡?!
    博杜安意识到这是上帝赐予自己的战机,他本不打算发动决战,但心里痒痒啊!
    那就行动吧!赌一把大的!
    弗兰德斯军发动全面进攻,战士们气势如虹,博杜安本人带头冲锋。
    在绝对的兵力压制下,最后一支有意抵抗的法兰克骑兵队选择了撤退。
    弗兰德斯君收回了由他们亲自放弃的布鲁塞尔,城内守军不战而降。博杜安立刻赦免了这些人的罪,在获悉这些人几乎都是从马斯高地区强征的农民,听取其控诉后又立刻宣布:“马斯高将是我弗兰德斯的领地!马斯高伯爵不是取消了?我就是新的马斯高伯爵!”
    一支被俘的步兵旗队摇身一变成了弗兰德斯军的一部分!
    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弗兰德斯伯国戏剧性的取得胜利。博杜安的行动仍在继续,他已经开始动身向必定化作焦土的马斯特里赫特城进军了。
    至于逃跑的法兰克重骑兵军团,事到如今也已师老兵疲,他们撤入拉蒙高伯爵领,已经顾不得贵族礼仪强行“侵入”伯爵领,可伯爵吉尔伯特已经顾不上愤怒。
    在吉尔伯特看来自己就是吃了败仗,自诩捡回一条命的他逃回那慕尔城老家只想坚决保护自己的封地。现在逃回来的重骑兵声称布鲁塞尔军营彻底崩溃,就仿佛弗兰德斯大军和诺曼野蛮人一道杀向自己的封地。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吉尔伯特没有更好的办法,到底是威胁到自己的核心利益,年轻气盛的他也不惜为了家族、为了自己的公主妻子,与作孽的敌人拼命。自然前提是他们真的侵入了拉蒙高领地。
    这就是弗兰德斯人鸡贼所在,博杜安严格命令手下不可威胁拉蒙高,军队在留驻失而复得的布鲁塞尔后,他亲自带着精锐直扑马斯特里赫特而去……
    但是,弗兰德斯人一切的作为,与鹿特斯塔德休整的罗斯联军已经毫无关系了,一切都是博杜安本人的私人行动,所谓罗斯联军把水搅混,他趁机来摸鱼。
    早在博杜安准备采取积极行动之际,蓝狐就已经带着公主吉斯拉,又带上一些礼物,以及一些空置的长船在来茵河逆行。
    蓝狐有很多事要做,把公主扔给她叔叔路德维希是一个,更重要的事其实是从自己在拿骚做统治者的弟弟黑狐手里进口大量在北方紧俏热销的葡萄酒。
    毕竟一家子是商人出身,做生意是刻在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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