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不在西北军里?”当众人还在震惊暮青的推测时,唯独元修露出喜意。
“没错。”暮青看着元修眸底涌出的喜色,有些不忍,但事实归事实,该说的还是要说,她看向奉县知县道,“知县大人。”
奉县知县这会儿跪得腿都麻了,乍一听闻暮青唤他,先是愣了愣,随即赶紧应声,“下官在!”
“请知县大人查一下,这家客栈的店家、小厮、昨日来送酒肉菜食的、你县衙里来帮忙的公差,以及你请来的厨子和这家客栈原本的厨娘,这些人里有谁曾是庶族门第出身,家道中落,家里如今做着粗使活计,家境贫寒。此人刚直,身体强壮,许还会些身手,昨夜子时后回过家,最要紧的是他家中曾有人被征兵西北,人死在战场上,尸身或衣冠有被运回安葬。”
暮青一唤奉县知县,元修便知凶手能查着了,正为凶手不在西北军中喜着,没想到她竟提到了军烈家眷。
“何意?”元修不是听不懂,只是难以相信。
“凶手是西北军的军烈家眷。”
“何以见得?”
“那双旧军靴。”暮青道,她虽参军时间不长,但有些事还是知道的,“民间不可仿制军靴,老兵伤兵离军返乡时亦不可带走军袍军靴,唯有战死沙场的将士尸骨会运回乡去,尸骨运不回去的,军中也会将其旧衣冠送回家乡安葬。凶手穿着西北军的旧军靴,只可能是军烈家眷。”
民间仿制军靴是要以私军谋逆之罪论处的,虽然可能会有百姓因敬仰西北军而私制了双军靴藏在家中,但这等触犯国法之事,即便有那胆大的敢做,也必是藏着掖着不敢穿出门去。可这双军靴的鞋底磨损颇重,穿了颇长的时日,不像是私藏在家或是偷穿那么几回能磨出来的,因此民间仿制的可能性不大。老兵伤兵离军返乡时不得带走军袍军靴也是为了防止民间有人按样仿制,冒充边军将士,因此,凶手穿着的旧军靴最有可能的就是边关阵亡将士的遗物。
“我原也怀疑凶手在昨夜进城的亲兵中,许是谁有兄弟或是至交战死沙场,因此回京路上在行李中私带了亲友旧衣,行凶时特意穿上旧衣报仇,但后来我发现军中亲兵不具备作案条件。”
“怎么说?”季延问,话里带刺儿,“英睿将军不是有意包庇?依我看,就如同你说的,有人夜里穿着军中旧衣来了客栈,发现护卫都躲懒醉了酒,便杀了李大人,此事也有可能吧?”
这话一问,暮青尚未答话,元修便目光很有力度地往季延身上一落!
季延打了个寒颤,这才发现失言,没心没肺笑了两声,道“元大哥,小弟不是那意思,你手下的兵定然不是凶手,但保不齐其他将军的手下……咳!是吧?”
“是你个愣头!”元修气得爆了声粗,暮青都为之侧目,他虽无士族贵胄子弟的娇惯习气,但到底是出身门阀世家,再豪爽也没军中汉子那般满口粗言糙语,暮青还是头一回听他口不择言。
季延张着嘴,活像下巴被人卸了。
元修见暮青看他,尴尬之下对季延恼道“英睿说的总是没错的,你听着便好,莫打岔!”
季延“……”
暮青道“对凶手来说,作案不过是时间、手法,进出路线。手法我们知道了,时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若是西北军的人作案,会选择什么时辰进入客栈?”
“夜深。太早了客栈里的人都没睡,若是出点声儿,不仅惊着护卫,还会惊着左右屋里、后院小厮,麻烦!而且,出来早了,咱们那边也没睡,查房易被发现。”元修答。
“没错。正因军纪严明,凶手不敢出来太早,同样也不敢在外时辰太长。可凶手的作案手法却恰恰很费时间,割舌缝嘴、雪中藏尸,样样都是费时辰的。若只为泄愤,杀人割头足矣,何必大费周章?而且凶器也是一大疑点,凶手若是西北军的人,杀人用柴刀可以推测成是为了遮掩身份,可柴刀客栈后院就有,取来如此方便,何必要从别处带?岂不更浪费时间?”
元修闻言深思片刻,“有道理!但也许是凶手怕在客栈后院取刀会遇上突来之事,所以刀从别处取的呢?比如,柴刀是从我们那边的客栈里拿的。”
“他都敢在后院堆雪人了,他还怕取把刀的时辰会遇上什么事吗?而且从我们那边取刀,风险相对这边反而大些,因为凶手既然想进客栈杀人,他事先并不知道护卫会躲懒醉酒,一定会在来客栈前想好解决护卫的办法。既然有办法解决护卫,那他在这边取刀就是顺手的事,我们那边都是自己人,他不能对自己人下手,且我们岗哨又严,他下手的机会反而不如这边大。”
元修这回不说话了。
暮青又道“另外,现场没有发现作案用的柴刀,说明凶手作案后带走了或是藏起来了,这又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凶手若是军中之人,用柴刀作案的目的是掩饰身份,那么既然柴刀暴露不了他的身份,他又何需将柴刀带走?藏起来也好,带走半路抛掉也罢,都是浪费时辰的事,何必多此一举?丢在现场就是!”
元修目光一凛,缓缓点头。
有道理!
“所以,凶手若是军中之人,作案手法和身份不匹配,矛盾之处颇多。”
元修听了,眸中阴霾一层一层散去,渐露明光。只是这喜意尚未在心中品出滋味,想起军烈家属一事,便又生了忧愁。他沉吟了会儿,问“何以肯定凶手在这客栈之内?除了军中之人,难道就不可能是城中其他人趁着护卫睡着了,夜入客栈杀人?”
“不可能。若是大将军想杀一人,趁夜入敌营,却发现无人值守,你会如何做?”暮青问。
“我会不进去!”元修想也不想便道,千军万马不可怕,可怕的是无岗哨,怎么看都像是有埋伏!
“没错。假如凶手跟你想法一样,他便不会进来,那么案子就不会发生。假如他想要冒险一探而进了客栈,那么他怎知除了厨房里那群醉死的护卫,还有没有换岗的在?何时换岗?凶手的作案手法如此费时间,他就不怕遇上换岗的?”
“……”
“如果我们是在奉县住了几日,那么我会推断凶手可能是从客栈外进来的,因为几日的时间足够凶手摸清客栈每日夜里安排多少人值守,护卫是几人一岗、何处有岗哨、何时换岗。可我们来奉县当晚就出事了,凶手没可能摸得这么清楚,能知道得这么清楚的只有客栈里的人。只有客栈里的人知道厨房里的护卫是两队人,值守的、换岗的都在,夜里已无岗哨,所以才敢长时间地作案。”暮青道。
这案子的案情很简单,看过尸体和现场,一眼就能明白。她费了这么长时间问审,为的就是排除嫌犯,缩小查凶范围。看到那双旧军靴时,她就知道凶手是西北军的军烈家眷,但越州毗邻葛州,奉县乃越州边界小县,城中被征兵西北的人定不在少数,若按这个方向查,要排查的人太多,怎么也需要个几日,效率太低!圣驾回京的日子已定,不可拖延太久,所以她提审了一些人,问了问案,将嫌犯范围缩小到了这家客栈。如此一来,凶手今日就能查出来!
“按说,往客栈里送酒肉菜食的待的时间短,不该有作案嫌疑,但是不排除他们进来时留意了岗哨,所以一并列入嫌犯查一查吧,反正就这么几个人。”暮青说罢,要了杯茶来,喝茶前想起一事来,对奉县知县道,“哦,对了,客栈里没有针线,柴刀也是凶手自带的,所以凶手昨夜在护卫酒醉熟睡后出去过。那时是子时后,城中宵禁,夜深人都睡了,凶手不可能去买柴刀,也不太可能翻墙进谁家里偷针线,这些东西很可能是从家里拿的,排查时记得问问街坊四邻,昨夜可听见隔壁有声儿,也问问家里人,昨夜嫌犯可曾回来过。”
一番话说完,暮青低头喝茶,大堂里却无人声,一双双眼睛齐齐瞧着她喝茶。
自她来了客栈不过一个时辰,不仅凶手的动机、作案时间、路线和凶器查清楚了,连凶手的家世、经历都断了出来,甚至连嫌犯的范围都缩小到了一家客栈!
奉县知县傻愣愣地未动,暮青皱眉道“怎的还不去?知县大人不想早日擒住凶手,还李大人一个公道?何以如此冷血?”
“下官不敢!”奉县知县一头冷汗,明知冷血这话八成是挤兑刘淮,嘴上也得忙称不敢。
“那就速去。望知县大人谨记两点——其一,切记顾念同袍情谊,速擒凶手!其二,切记还朝之日已定,此乃大事不可耽搁。望两不误,去吧。”暮青头也没抬。
步惜欢瞧她一眼,摇头失笑。
奉县知县跪在地上,心中大骂刘淮——瞧瞧你得罪的人,这小将军心明睿智不说,还是个嘴毒的!你得罪了她,叫我跟着倒霉!
刘淮脸皮一抽一抽的,活似被人打了。
季延眼神发直,凑近暮青,拐了拐她道“喂,断案如此能耐,方才就该君前立期查案!赢了多有面子?”
这人没心没肺的,方才还拔剑扬言要决斗,这会儿有那不知前情的,还以为他和暮青是好哥们。
暮青诧异地看了季延一眼,“抱歉,我立期查的都是特案,这等简单的普通命案还要立期侦破,你确定赢了我会有面子?”
简单?普通?
季延差点咬了舌头,再一看暮青一本正经的表情,才知这小子没开玩笑。
刘淮的脸刷地青了,方才暮青不肯立期查案,他还以为她底气不足不敢应,原来她是嫌简单,应了是在侮辱她?
“哈哈!”大堂里忽然传来一声大笑,呼延昊仰头笑得恣意。
青州山里,他的案子她是如何破的,他大抵能想象出来了。
众人神色各异,奉县知县趁机告请了圣驾,退出了大堂。
一退出来,迎面便撞上了一人。
那人穿着西北军的衣袍,垂头丧脑,迎面见奉县知县出来,一把便捞了他的官袖,急问“案子查得咋样了?”
知县不敢怠慢,道“英睿将军已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正交给下官去办。”
那亲兵一听,急出一脸凶神恶煞,道“差不多了?快说是哪个王八羔子!敢学着俺的话杀人,活腻了!”
啊?
知县张着嘴,没听明白。
大堂的帘子却刷地从里面掀开,元修大步走出,沉声问“怎么回事?”
那亲兵一见元修,高高拧起的眉又没精气神儿地耷了下来,垂首道“大将军,俺干了件蠢事。”
“何事?有话直说!出了边关怎就婆婆妈妈了!”
“哎。”那亲兵应了声,道,“昨晚俺值守时说了句,俺们村有个族规,长舌妇乱嚼舌根的就把舌头割了,把嘴缝起来!这话就是随口一说,可俺刚才听说,李大人就是这么死的?”
元修愣了,身后帘子刷地又一掀,暮青走了出来,问“你为何说此话?”
那亲兵明知大堂里有呼延昊和朝中议和官员在,却胸一挺,高声道“俺看不惯议和,值守时就发了句牢骚,说胡人该杀,朝中那些主和的狗官也该杀!俺们村有个族规,长舌妇乱嚼舌根子的就把舌头割了,把嘴缝起来!”
大堂里嘶嘶抽气声,也不知刘淮等人是惊的还是气的。
暮青沉默了一会儿,见奉县知县还没走,便道“嗯,如今更清楚了。嫌犯的范围又缩小了,凶手除了具备我之前说的特征外,昨夜还去过永德客栈。”
------题外话------
我记得前两天刚写案子,就有几个姑娘猜凶手是军烈家属,乃们都是柯南!
这章是昨晚的,今晚还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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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
第七章 简单普通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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