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于跃和祝筱筱一起推着自行车走出了校门。
高一的时候,两人由于顺路,放学的时候还一起骑车回家。但是最近两个星期,于跃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祝筱筱拍了拍于跃身上的雪,有些出神,冷不丁的听到于跃说了一句话。
“干吗呢?”
祝筱筱赶紧收手:“替你拍雪,你没带雨衣和伞,小心感冒了!”
于跃“呦”了一声,笑道:“啥时候这么贴心了?有什么阴谋?”
祝筱筱白了一眼,才问道:“最近学校流传你放学之后去酒吧了,怎么回事?你不会学坏了吧?”
“学校流传我去酒吧?我怎么不知道?”
“不然呢?就凭你每天背着个吉他上学放学的招摇样,不被人打你不觉得奇怪吗?学校流传着你最近每天晚上都要混迹酒吧,所以才没有哪个学校里的小混混找你麻烦。你知道我们这种职高,这种混混最多了。”
毕竟现在还没有进入网络信息时代,酒吧还是很神秘的。在这些没有走上社会的高中生心里面,口口相传着酒吧的各种都市传说。
这里似乎就是个黑道横行的地方,所以能不招惹尽量不招惹。
一个城市里职业学校里面学生的混乱程度,取决于这个城市的治安、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及本地的民情风俗。
在一些民风彪悍或者治安极差的城市,那里的学生动不动就敢拎着砍刀、钢管打群架;而有些地方的学生,怂的连正常打架都不敢。
于跃所在的城市金陵,算是一个在职校里,打架都很少的地方。
而且,上职校的学生里基本是些普通家庭的学生,真惹上麻烦基本摆不平。
毕竟有钱有势的家庭也不会把孩子送到职校来,早就想尽一切办法塞进好学校了。
虽然这听上去很难受,有种你是不是看不起高职校的感觉。
但是社会便是如此。
即便是学渣,有能力的家长也会把孩子送到好学校。
哪怕是去一些体育特长班等文化课不是那么强的班级,也要想尽办法塞进去。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跟那些其他班的好学生打好关系,以后走上了社会之后,哪怕只是一两个有联系的,靠着同学情,总能有用得上的时候。
这就是家长们在为自己的孩子铺路。
虽然学生们还没有走上社会,但是社会现象早已无处不在。
这些混混也只敢欺负欺负老实孩子,真碰上有道上背景的,早就夹着尾巴做人了。
所以自从有学校的学生看见于跃一放学,就骑着自行车去了酒吧街的一家酒吧后,这事很自然就传开了。
而于跃在他们眼里,就属于“疑似有道上背景的”。
于是,于跃成为了传说。
听到祝筱筱的话,于跃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什么。
然后就骑车离开了。
看着于跃骑着车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祝筱筱感觉他两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
……
“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倒下来~”一路上,于跃愉悦的哼着歌。
来到“乐享酒吧”,于跃锁好车,背着吉他,进入了后台。
“来啦,老弟。”
于跃应了一声,点了点头。
酒吧的名字叫做“乐享酒吧”,是一家演艺型的酒吧,平时会有民谣歌手或者轻摇滚的歌手在酒吧驻唱。
营业时间是14:3024:00,所以一般下午两点就已经开始有人上班了。
不过驻唱歌手却要到晚上的七点才开始入场,下午的时间一般客人很少。
打招呼的是一个东北的女服务生,名叫张怕怕,二十一岁,在乐享酒吧打工有三个年头了。
她今天是晚班,六点半开始。现在才六点十分,还没有到她上班的时间,所以张怕怕在后台发呆,没事可做,所以就坐在于跃旁边跟他唠嗑。
“今天打算唱什么歌?”
“《你长得真丑,配不上我》。”
张怕怕:……
“哦,我说的是歌名。”于跃看到张怕怕无语的表情,微笑地解释道。
反正已经在学校唱过一边了,再唱一遍也省事些。
张怕怕:……
我知道这是歌名!
不用你提醒我!
能在酒吧里当吧台服务生的,长相自然不会差。
张怕怕对自己的身材和相貌还是很有自信的。
所以也没把于跃的话放在心里。
“还有一首歌唱什么?”
见于跃在一旁练习,不甘寂寞的张怕怕又嘴贱问了一句。
“另一首呀,就唱《我就是帅的冲破天际,你难受不》。”
难受啊,小老弟!
张怕怕扇了自己一耳光,老娘就不该嘴贱问你唱什么歌。
还有这位年轻人,你说你这都选的是些什么破歌?
不是丑的配不上我,就是帅的突破天际,思想很危险啊!啊喂。
于跃不屑的笑了一声。
知道啥叫天秤座都是颜控?
知道啥叫颜值即正义?
……
张怕怕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主要是老娘生他的前几个小时,她的老爹还在电影院里看了一部“萨瓦迪卡”产的恐怖片。
《鬼胎》。
那个时代的电影很少,恐怖片就更加的少了。为了追求刺激,年轻人把看恐怖片当做了一种时髦和胆量,张怕怕的老爹架不住别人的怂恿和调侃,被拉过去看了恐怖片。
差点尿了。
几个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在电影院鬼哭狼嚎。
回来后,张怕怕的老娘,肚子忽然疼得受不了了,急忙送到医院去了。
起名字的时候,张老爹满脑子都是恐怖片里小男孩血红的眼睛和苍白的脸。
真尼玛太巧了!
刚看了《鬼胎》就生孩子!
作孽呀!
张老爹生怕自己生的孩子也是那个样子。
惊魂未定下,起了个名字叫心怀鬼胎……哦,不。
叫张怕怕。
总之,也是一个脑回路清奇的父亲。
至于于跃怎么来酒吧唱歌了。
这是一个很曲折很离奇的故事,故事的曲折程度,犹如一部悬疑大片一样精彩。
这个酒吧的老板是于跃表嫂方宁的高中同学,平时在她酒吧里驻唱的是一些民谣和轻摇滚歌手。
然后,于跃就被介绍过来唱歌了。
过程就是这样。
非常的复杂。
于跃原本以为这事父母会不允许,毕竟他才十六岁。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去酒吧混迹,一般父母听了之后都会反对的。
然而于跃家的画风明显不一样。
老周和老王听到他想去酒吧驻唱赚钱的时候,却是满脸的欣慰。
孩子有出息了,学会挣钱补贴家用了。
感谢老天爷保佑,祖宗显灵。
嗯?
于跃黑人问号脸。
什么鬼?
那是酒吧!
酒吧!
你们确定听明白了我要去哪里挣钱?
都不质疑一下的吗?
……
以至于,于跃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怕不是从哪个垃圾桶里捡来的!
7.来啦,小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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