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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阳家三少爷的剑

    第七十六章阳家三少爷的剑
    万马帮疯了!
    江湖传言。
    自从万马帮发生大变,又在昆吾山上遇上了丹霞派,在铩羽而归后,整个万马帮的行为,大为失常。
    万马帮作为西平州数得上号的大帮派。
    虽在昆吾山吃了瘪,但实力仍在。
    然而!
    却是在月余之间,接二连三的吞并了鹤鸣武馆、长鹤门、金刀会、铁枪会等等十余家门派。
    直将鹤鸣城周边所有帮派,一扫而空。
    更是招降了一批江湖好手,其中更是不乏高手的存在。
    万马帮实力骤增。
    一时间,外有西域强敌叩关,内有万马帮疯狂杀戮,整个鹤鸣关至安抚府沿线,弄得是人心慌慌。
    就在大家期望武侯府出手惩治万马帮时。
    一个在昆吾山上默默无闻的门派,向万马帮举起了屠刀。
    ……
    城外一酒肆。
    时值午时,酒肆的生意开始好起来。
    三杯两盏黄汤下肚,一桌的客人开始八卦起来。
    “听说了吗?昨晚万马帮副帮主死了。”
    “你是说原来金刀会的会长?”
    “可不是吗?金刀会被万马帮兼并后,这会长更是被提为副帮主,却不想……”
    “你喘什么大气,快说呀。”
    “酒没了。”
    “我去!小二上酒,今天我请客,你快讲。”
    “今早,我看见万马帮在帮人收尸,嘿!那个惨呀,都没个全尸的,看伤口象是被极快的刀法所致……”
    慢慢的,所有酒客都围拢过去,听那人八卦。
    只有一桌三人的客人未动。
    就见其中一位相貌极为俊秀的书生,对一名冷峻的汉子打趣道:
    “还是三师兄的刀法厉害,一下子就杀的对方胆寒。”
    三师兄,自然是宫翎,这就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脸上还是拽拽的说道:
    “也就是大师兄不许,依咱说直接取了他言承续的狗头,一了百了。”
    向天笑拿起酒盏一饮而尽,喝完还砸巴砸巴嘴,一指宫翎让其给自己斟酒,一边说道:
    “你咋知道死了一个言承续,不会有第二个言承续?”
    宫翎一时语塞,旁边阳逍也是缓缓点头,又言:
    “掌门师兄说的是,要么不打,这打了就要打死,免生后患。”
    向天笑微笑着点了点头,又端起酒盏。
    宫翎也端起酒陪着喝了一盏,酒尽,一抹嘴,又道:
    “今晚我再去一趟,再杀他两个。”
    向天笑放下酒盏,手摸了摸下巴,看了一眼阳逍,说道:
    “四师弟,你说万马帮今天会不会设灵堂?”
    阳逍一听,愣了一下,就听向天笑又道:
    “四师弟,辛苦你一趟,就白天去给他们捣捣乱,三师弟,我有件事交你去办。”
    三人商协一番后,阳逍径直向万马帮驻地而去。
    ……
    虽已是冬天,但连日阴云漠漠,故不见半点阳光,寒阴不散。
    阳逍一路走着,这是一条通往万马帮的小道,道不宽,但足以容纳两骑并行。
    这还没到地方,身后就有马蹄声响起。
    阳逍回头一瞧,就见十几人驰马而来,来人腰上系着万马帮的腰牌。
    阳逍笑了,也不转身,背对着,将青冥剑抽出,斜指地面。
    一小滴水露滴在阳逍的持剑的手背上,阳逍抬起头,看了看天,这可不是一个杀人的好天气。
    南方的冬天眄睐缠绵,北方的冬天则来得迅急,阴冷的空气中弥漫着肃杀之气。
    (眄睐miǎn lài,意思是左右顾盼)
    奉朝恩,原金刀会二当家,江湖高手,他这是回万马帮奔丧的。
    奉朝恩有点郁闷,并入万马帮后,原本以为攀上了高枝,却不想些许日子,自家原来的会长,现在的副帮主就被人取了脑袋。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数日来,不断有堂中好手被人暗杀,好几处堂口都被人挑了。
    凶手也是不摭掩,就是那昆吾山上的人干的,本想上门寻仇,却是有锦衣卫驻扎在那昆吾山下。
    并且,锦衣卫明显是有袒护之意。
    奉朝恩不禁高声骂道:“这昆吾派的人忒不要脸,有本事当面锣对面鼓的来呀。”
    话音一落。
    愿望就得已现实!
    前面有一白衣书生持剑背立,奉朝恩一皱眉,‘吁~~~’的一声拉停了马。
    “敢问前面是那路朋友,在下万马帮巡堂堂主奉朝恩。”
    那白衣书生缓缓转过身来,慢慢的抬起头,玉面朱唇:
    “我姓阳,从昆吾山上来。”
    奉朝恩脸皮抽搐了一下,强压怒火,一抱拳,大声道:“阳三少,我劝你还是不要趟这浑水,还是回你阳……”
    “你废话真多,拔刀吧。”阳逍有点不耐烦,为什么他所有的对手都要说这话呢?
    奉朝恩在鹤鸣城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这阳家三少是什么情况,也是清楚。
    这就冷笑了一下,手伸向刀柄,心里暗忖:
    “你一个文弱书生,练武才几天,既然入了江湖,这生死就怨不得别人,你家势力再大也大不过江湖规矩。”
    随意的拔出刀,也不下马,一夹马腹直接就向阳逍冲去,口中大叫:
    “姓阳的,纳命来。”
    霎时,这马就冲到近前,阳逍身子向后一折让过一刀,手上不停,一道寒芒闪过马腹,马儿吃痛暴起。
    奉朝恩一时不查,瞬间就从马上摔下来。
    这人还没落地,立时就感到寒气侵体,眼角瞟到一抹白光,当他想去闪避时,只觉颈项一痛,一股热流直冒。
    阳逍缓缓的转过身,面对这位万马帮巡堂堂主的手下,不带一丝生气的说道:
    “你们一起上吧。”
    就见,小道之上,十几个持刀汉子,冲向一名白衣书生。
    此时刚刚至冬季中旬,天气还很冷;
    这些万马帮的帮众只觉一阵寒风吹过。
    白衣书生的动作很飘逸。
    剑芒划过的痕迹亦是自然。
    一缕血花飘起。
    喻示有人逝去。
    一剑入喉。
    血花在剑下绽开。
    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
    让人窒息。
    同时,又是一幅唯美的画卷。
    很难描述的画面。
    这是阳家三少爷剑法独有的美。
    就算是他师兄,
    传授他剑法的人,
    都无法舞出这么美的一剑。
    有一种追求。
    名曰:武道之美。
    虽然,他现在离‘道’这个字还远。
    不过,却是全身心的浸入。
    那是一种至美的追求。
    剑对他来说,已不是杀人的利器,
    而是一支画笔。
    一支可以描绘生命的画笔。
    在他的画中:
    有生!
    有死!
    阳逍不是一个爱杀人的人。
    他爱得是杀人时那一瞬间,生命逝去的美。
    画完画,或者说是杀完人,阳逍再次走到奉朝恩的身边,他竟然还没断气。
    阳逍很和蔼的对他笑笑:
    “下次叫人,要有礼貌点。”
    下次?没有下次了。
    阳家三少爷的剑,孕含生生之机,却是招招要人性命。
    风,吹了起来,正好吹散空气中的血腥味。
    雨,终是落了下来,刚好可以冲刷一下小道上的血迹。
    人,还在站在雨中,甩了甩剑上的雨水又或是血水,还剑入鞘。
    阳逍呼出一口气,再吸入一口气。
    这就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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