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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Rock-Baby

    更新时间:2013-10-23

    甘国阳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扣篮了。

    和很多年轻的球员不太一样,甘国阳是一个扣篮频率比较低的球员,当然这不代表他是一个缺乏激情的球员。

    相反,大多数喜欢看甘国阳打球的球迷,包括他的亲友、王抚西、贝尔曼,往往都会被甘国阳在球场上的激情四溢所感染和打动。

    甘国阳的激情体现在防守中的无处不在,体现在他进攻时的连续爆发性得分,体现在他及时的anser-ball。

    还有他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对队友的言语鼓励,总是能让看他比赛的人很快就被这个独特的黄皮肤球员吸引。

    但他就是不太常用篮球场上最最激情,最最震撼的得分方式——扣篮。

    自从甘国阳通过疯狂的练习扣篮发现了关于天赋的第二个秘密,他就开始慎用他的扣篮。

    因为他知道,扣篮这个东西,扣多了自然也就腻了,尤其是他这种扣篮花样很少的球员,只有在比赛中,在正确的时间全力一扣,才能最大程度发挥这项激情四射的得分方式的能量。

    这就是甘国阳和其他愣头青大学生不一样的地方,他的灵魂中有两段记忆,他知道思考自己的天赋,他也知道把后世学到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篮球比赛和当下的生活中。

    所以,当甘国阳用这样一个隔人扣篮,将蓝鸦队的篮下杀得人仰马翻的时候,他明白,自己扣篮的目的达到了。

    对于有些喜欢扣篮的球员而言,扣篮除了好看过瘾,也不过就是两分而已;而对于甘国阳来说,这不仅仅是两分,也不仅仅是一次表演,而是能够让球队转势的一种方式。

    虽然甘国阳对于比赛的“势”还只是隐隐约约的有些感觉,但他能感受到,场上就有那么一种“势”,当球队“得势”的时候,怎么投怎么有,各种战术都能打开,往往能打出一波**。

    而当球队“失势”的时候,喝凉水也能塞牙;空位投篮不进,简单上篮不进,失误频频,轮转不畅,种种问题就像传染病一样传遍每一个球员。

    拿现在的斗牛犬队来说,他们就是处在失势的状态,幸好对手蓝鸦也好不到哪儿去。双方是破锤敲烂鼓,怎么着都不响。

    对场上的“势”已经慢慢摸出些门道的甘国阳知道,这个时候就是要用一个振奋人心的得分来稳住军心,然后吹响反击的号角。

    外加他今天的手感也被很一般,面对并不算特别好的机会,甘国阳拼尽全力在本杰明的头上来了个“dunk-in-you-face”(扣你一脸)。

    这一球不但让斗牛犬的板凳席瞬间沸腾,甚至连蓝鸦主场的球迷都开始为甘国阳叫好,他们没想到这个黄皮肤的中锋竟然能有如此精彩的表演。

    “看到了吗,斯特拉瑟先生,这个家伙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虽然他看上去跳的并不算太高,扣篮的动作也很简单,可他就是这么激动人心。当我第一次在英格尔伍德的街头看他扣篮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中国人绝不是一个普通球员。”法尔克像个推销员一样推销着场上正在罚球的甘国阳。

    “哦,我想我还要再看一看,你知道,这样的风险实在是非常的大。把投资放在一个从没有被证明成功过的球员类型上,我觉得这比投资北卡莱罗纳那个小伙子还要让人不安。”之前还站起来为甘国阳鼓掌,并说他是“能改变一切”的人,又坐了下来。

    显然,他正在做一个艰难的决策,一个关系到一个集团生死存亡的决策。

    “你说的没错,但投资就是这样,越是无人知晓的领域,成功后的回报就会越大,因为竞争的对手都不敢下手。而对于你们公司来说,已经到了必须冒一定风险的时候了。”这时,另外一位看上去是陪同法尔克和这个斯特拉瑟先生的人说道。

    这个人说的话似乎很有说服力,听完后斯特拉瑟点了点头,继续盯着球场上的比赛,却是陷入了沉思。

    法尔克倒是不说话了,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不是他的说辞,而是甘国阳在场上的表现,只有甘国阳的表现才能打动他身旁的这位经理人。

    他恨不得甘国阳立马再来一次扣篮,最好能够篮板都给扣碎了,这样肯定就没有问题了。

    而甘国阳在罚球成功后,则把精力投入到了防守当中,光用扣篮提升士气转势还不够,必须要能够在防守中遏制对手,然后打快速反击,才能将势头彻底烧起来。

    开场的斗牛犬采用了最保守的人盯人防守,但贝尔曼给甘国阳布置了任务,那就是轻易不离开三秒区,对方的内线要是会出去中投就随他投。

    甘国阳谨遵贝尔曼的嘱咐,一面照顾着本杰明,一面提防对方外线球员的小动作。

    而刚刚被甘国阳颜扣的本杰明可是憋了一肚子的气,回到进攻端是着急上火地想要还对方一个,于是开始死命在右侧低位要位。

    这次甘国阳没有采用绕前阻止本杰明要球,而是在背后顶住00号,看来甘国阳也是准备堂堂正正和他来打一个,让对手也死的安心。

    当本杰明终于带低位接到球的时候,场上的观众都开始沸腾起来,开始大喊“e-on”!示意回敬甘国阳一个。

    其他球员也都远远拉开,让这两个内线巨兽进行骑士间的对决。

    可惜,本杰明运了两下球,用力往内顶了顶,发现顶不动,准备用他的体形一个转身碾进去的时候,身后的甘国阳用他的长臂抓住机会一掏,把本杰明保护的不够好的球直接捅掉。

    球掉在地上后,甘国阳又仗着臂展优势,在两人同时倒地争抢的情况下,手一搂把球捣向了冲上前来的斯托克顿。

    斗牛犬队发动反击!

    在这点上不得不说甘国阳存在的一个bug,身材相对瘦小灵活,但力量却比高大壮硕的本杰明还要强。

    所以他能够在顶住本杰明的同时腾出手来把球断掉。

    而抢断成功后,甘国阳立刻起身直奔前场,参与快攻。

    斯托克顿率先一个一传把球扔向前场,传到了得分后卫马修斯的手中。

    但马修斯在前场面对两名回防球员的包夹没哟机会,他立刻把球传给了从右后方插上的甘国阳。

    甘国阳身旁只有对方的一个小前锋在跟防,本杰明早就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甘国阳再次单手接球,对手想要抢断。

    甘国阳顺势把球夹在了小臂和手腕之间。

    篮球和甘国阳的手臂融为了一体!

    他就像没有拿球一样挥舞着双臂跑动!

    一下、两下、起跳!

    此时被甩动到了后方的右臂从下往上一个大回环,随着起跳的甘国阳将球带到了最高点!

    对方的小前锋已经放弃了干扰!

    “呯!”

    一个势如闪电的抡臂扣篮!

    rock-the-baby!

    rock-the-baby!

    rock-the-baby!

    如果现场有解说的话,他一定会像疯了一样吼出这一个词组,因为现场的观众已经疯了。

    此时蓝鸦队的球员已经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主场了。

    因为几乎所有的球迷都在欢呼,为这支远道而来从未见过的黄皮肤球员欢呼。

    如果换成其它奥马哈同赛区的球队,不论他们的球员有什么样精彩的表演,球迷都不会有任何反应的。

    但冈扎加斗牛犬不同,这支来自西北海岸的球队与其说是对手不如说是客人,这场比赛也更像是一场热身赛。

    最最重要的是,这个扣篮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这他妈简直就是j博士重现,在一个6尺10的中国人身上!

    这家伙又不是拉里·南斯!

    比赛一下子没法进行下去了,因为连蓝鸦队的球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打?

    现场球迷都倒戈了,全为对方的进球欢呼,而且这种疯狂的劲头好像他们拿到了ncaa总冠军一样。

    威利斯·里德在场边也是直摇头,只得叫了一个暂停,让自己的球员和现场的球迷都冷静冷静。

    其实不仅蓝鸦需要冷静,斗牛犬也疯了。

    当甘国阳扣进这个篮的时候,所有球员第一件想做的时候不是回防,而是要把甘国阳扑倒,来发泄这个扣篮给他们带来的激动。

    “好吧,好吧,我们都冷静一下,好吧,冷静一下,不要再去想那个扣篮了。冷静,冷静。”贝尔曼在场边不断地用“clam-don”来安抚球员,但显然他自己都有些激动,这样的扣篮能有人不激动吗?

    有,只有甘国阳,他的脑子有些懵,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扣进这样的扣篮。

    在后世他确实看过这种扣篮,是j博士在1983年也就是今年的总决赛中施展的那个惊世骇俗的抢断快攻扣篮,用他惊人的协调性和优美的步伐,上演了扣篮史上不可逾越地一次经典表演。

    电视台的解说员用“rock-the-baby”(摇晃婴儿)来形容这个美妙绝伦的扣篮。

    这样的扣篮最需要的不是弹跳和力量,而是极其出众的协调性、极好的步点和极大的手掌。

    一般的人在比赛中如果做这种动作,不是走步就是球丢了,所以在nba的历史上这样的扣篮只此一例。

    而现在,甘国阳却在一场不知名的邀请赛上,在大农场奥马哈,为现场的所有观众奉献了这样一个经典的“rock-the-baby”,球迷怎么能不疯狂?怎么能不倒戈?

    “不敢相信,不敢相信,斯特拉瑟先生,您还在犹豫什么?你对我的话还有怀疑吗?看看他的表现吧,看看观众们的反应吧。哦天呐,我觉得我都快疯了。”法尔克自己也是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和旁边的斯特拉瑟说道。

    “是的是的,太…太…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斯特拉瑟也有些语无伦次了,他也被甘国阳的表现征服了。

    “哈哈,看来我把这支球队请到奥马哈来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我也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一个独特的东西,一个投资者会注意到的东西。”一旁的第三人笑着说道,他倒是显得很冷静。

    “您的眼光总是那么独到,巴菲特先生。”法尔克听到这个人的话,立刻恭维道。

    这个人就是美国的股神,巴菲特。

    另一个名叫斯特拉瑟的则是耐克公司的总裁,罗伯特·斯特拉瑟。

    冈扎加斗牛犬之所以会奔赴千里跑到奥马哈来打比赛就是出于巴菲特的安排,以及法尔克的牵线搭桥。

    而他们组织这场比赛的目的,却是另一个人罗伯特·斯特拉瑟和他的公司耐克。

    其实八十年代的耐克可谓危机重重,在美国国内一方面受到当时老大匡威的打压,另一方面则受到了锐步的挤兑,在海外还有阿迪达斯这个强敌。

    为了能够找到公司发展壮大的途径,耐克必须另辟蹊径,在各个方面都寻找新的路子。

    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为球队的产品寻找新的代言人。

    事实上,当时的耐克虽然手上有120多名nba球员,可是nba中有著名的巨星诸如魔术师约翰逊,大鸟伯德,j博士欧文的球鞋都是匡威,美国的篮球鞋市场也被匡威垄断。

    但耐克却意识到篮球鞋的开发还远没有到穷尽的地步,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这种情况下他们首先要找到合适的品牌代言人。

    这时,大卫·法尔克进入了他们的眼界中。

    这位在近几年的经纪人界大放异彩的新势力,刚刚在今年帮助状元秀詹姆斯·沃西取得了匡威的球鞋合同。

    现在,耐克看中了他手上另外一位优秀的新人,耐克相信如果签下他,以作为品牌代言人一定可以走出低谷,创造球鞋的奇迹。

    可是,大卫·法尔克却希望耐克能同时签下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位非常独特但出色的中锋。

    耐克总裁斯特拉瑟当然不能听这个犹太人的空口白牙,他必须要亲自考察这两名球员。

    对于第一个球员,那个北卡的23号,早已闻名全美的得分后卫,他是没有什么疑虑,稍作了解就基本拍板,就等着这小子进nba了。

    而另一个人,听法尔克说,却是个中国小子!而且他还因为转学耽误了一年的比赛,今年才刚刚开始参加正式比赛,在加州算小有名气,在全美则是籍籍无名了。

    因此,他必须要到现场去看一看这个中国小子的比赛。

    正好,当时巴菲特这个大风险投资家看中了耐克这个池中之鱼,认为日后将会化龙。便在他的老家奥马哈,安排了一场邀请赛,费用由他掏包。

    这样便有了这场在甘国阳看来莫名其妙的比赛,但他不知道,开场仅仅7分钟,他已经通过了那场他不知道的测试,成为改变许许多多实物命运的关键人物。

    历史依然在他的轨道里前行着,只是推动他前进的动力开始有些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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