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听说文可以解了,自然又是一折欢呼雀跃,催促着季雪赶紧去她工作室签合同,真是一刻也等不及了。
到了工作室,整座楼都是黑乎乎的,只有艾丽的办公室还亮着灯。
她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季雪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拿起椅子上的外套披在艾丽身上,轻微的响动还是影响了艾丽,他迷迷糊糊的抬头看了一样,从桌上随手拿起一份文件交给季雪,正是那份改编合同:“你看一看,没甚么问题就签了,我和闫总这边也看一看,又是在和闫城集团那边研究。”
季雪收起合同放在随身背的包里:“好,我会抓紧时间看的。”
对于这件事情,季雪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他有一个朋友是法律专业毕业的,现在在一家大型律所做律师,俩人一直都有联系,季雪打算让他帮忙看一看。
其实,上大学的时候,季雪也自学过法律知识,只是那时候太忙,并没有学习多久,一些简单的合同季雪还是看的懂得,像进入工作室的合同就是季雪自己看的,只是这件事情毕竟关系到闫城集团,sh她怕里面的一些东西自己看不懂,说白了,就是季雪信不着闫城集团。
季雪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合同发给那位朋友,回来的路上已经联系过了,他最近刚完成一个大的案子,这几天正好有时间。
没有多一会,季晨也回了,还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看你这样子,是成功了。”
季晨眉毛向上一杨,满脸的得意:“我出马,什么时候失败过。”
“嗯。”
季雪对此表示深深地同意:“对,向一个已经是自己女朋友的人告白还能失败你才是真的丢脸。”
对于季雪的反驳,季晨不仅没有感到羞愧,反而更加的得意。
“能够在没有表白,又不浪漫的时候找到女朋友更能够证明我的能力,这代表我不仅帅,而且还有能力,更是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就是这样吸引的末末,让她对我死心塌地。”
季雪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季晨:“你什么时候去进修的,这次的脸有增加了几寸。”
季晨胜在反应快,也了解季雪,在她说出的同时就明白了话里面的意思。
“你猜。”
仗着自己心情好,季晨才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呢,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这不,竟然还唱起歌来了,蹦蹦跳跳的往洗手间走去。
季雪摇摇头,有笑了,她还是很羡慕他们的,一点小事都能够很开心,果然还是个孩子,不像她,她都已经想不起来真正的开心是神魔样子的了,就算是前工作室和出上一本书的时候也只是感到了轻松,早就没有了当时的心情,他总觉得,早晚有一天她也会变成一个功利的人。
电脑响了一下,是季雪那位朋友传来的消息:“我大概看了一眼,没什么大问题,但有些细节的地方还需要仔细看看,明天吧,明天告诉你具体的答案。”
对此,季雪给对方回了消息,除了谢谢之外,还说什么时候来北京请他吃饭。
季雪现在的心情和那句老话很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交织在一起,也不知是什么感觉。
季雪不想睡觉,只能坐在电脑前用工作麻痹自己。
季晨晚间起夜,打开门就看到亮如白昼的客厅,季雪趴在电脑桌前已经睡着了。
对于这种事,季晨早就已经驾轻就熟,季雪经常这样,工作累了就趴在电脑前面睡,醒了起来接着工作,有的时候,季晨想起来都很担心,怕她猝死。
季晨走过去叫醒季雪:“姐,回床上睡去。”
季雪起身,看了眼电脑上的时间,已经三点多了,她将之前写好的东西保存,自己拿了薄毯回到沙发上睡觉。
她的速度倒是很快,季晨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已经睡着了,季晨怕吵醒她,还特意慢慢走,回屋的时候税收关上了客厅的灯。
至此,他们两个姐妹才是真正的进入梦乡。
城市中的早上是没有公鸡的啼鸣,却又车的喇嘛声,季雪习惯性的将这种声音当做是闹铃,季晨也在床上抻个懒腰下床了。
他的假期已经过去一半了,剩下的日子越来越少,一想到这,季晨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感觉不到累。
昨晚,他和顾末两个人已经商量好了,今天要去爬长城,这大概是十一黄金期里唯一一项可以自己走路,不用被别人推着前行的景点了。
顾末对这件事情还是挺兴奋地,昨晚说话的时候声音都高了不少,也一直在笑着,这些变化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可季晨却始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虽然他不明白怕个山有什么好乐的,但顾末高兴,他也就开心了。
“你们今个干嘛去。”
洗完脸季雪就下楼去买早餐了,走的时候季晨就在打扮自己,现在还在打扮自己。
有些时候,爱情的魔力真的是很伟大的。
“打算去长城逛一圈,姐,你说末末怎么就跟普通的女孩子不一样呢,你知道他跟我说的什么吗。”
“不到长城非好汉吗?”
提到长城,季雪男子李响起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也就脱口而出了。
“你怎么知道,怎么我认识的女孩子都这么汉子。
季晨对此表示很不理解,可偏偏他喜欢的,担心的都是这么汉子的女孩子。
季雪却是持不同的想法:“提到长城最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了吧,跟是不是汉子没甚么关系,我记得,在老家,这句话连小娃娃都知道,这么多年,早就记在心里了,问到的时候当然最心爱你想到它了。”
季晨一想,季雪说的也的确有道理,听到长城的时候想到这句话,说出这句话是正常的,但拿他当成去长城的借口就不是很正常了。
正不正常的都不要紧,关键是季晨也不敢说呀,甚至还觉得这样的顾末与众不同,至少不娇柔,不做作。
吃过早饭,季晨就急匆匆的走了,屋里又只剩下季雪自己。
她先是看了一眼消息,又觉得自己太心急,昨天晚上才发给过去的,那里会有这么快,也就不再惦记这件事了,转身去写稿,虽然现在不能继续发布,但季雪至少可以存稿,毕竟接下来要忙了,怕也没有多少的时间写稿了。
到了长城脚下,来的人已经很多了,从他们两个的角度看过去,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人,这还没什么要紧的,重要的是现在的气温已经很高了,看情况还会持续升高的,这种情况下,俩人爬起来怕是要汗流浃背了。
“我就说要早一点来吧,你非说不用,现在怎么办。”
昨晚俩人讨论时间的时候,顾末提议两点起床,三点出门,那个时候车少,又凉快,等天气热起来,他们两个也下来了。
季晨不想早起,就随口找了一大堆的理由,快能出一本书了,听的顾末心烦,也就随着他去了。
“你昨晚不是挺能说的吗,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上去找口气理论理论,把天气变凉快点,大家都会感谢你的。”
感谢的事季晨信,可他哪有随意转换天气的能力呀!
“怎么不说话了。”
季晨男的这么安静,安静的让人有些不自在。
只见他走到顾末身边,抬起头,委屈巴巴的说道:“对不起,媳妇,要不咱们今天先换个地方吧,明天咱们在早起过来。”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季晨现在是越来越会撒娇了,而且还很得心应手。
这个办法也确实管用,顾末的脸色柔和了许多:“走什么走,来都来了,怎么能不往上走走。”
害怕太累,来的时候,季晨除了手机和钱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拿,倒是顾末身上背了一个小包包,很小的包包,背在身上也没什么重量。
现在,这个小宝宝自然到了季晨的身上。
爬山这种活,是一项体力与耐力的双重考验,刚开始的时候害怕的很快,到了后面越来越慢,顾末甚至已经坐下开始大口的喘着粗气了累的身上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季晨能够好一些,他平常总会出去玩一玩的,毕竟男生也比女生有体力,季晨又是个瘦子,走起路来轻便。
瞪了一会,看顾末还是站着不动,季晨想了想说:“要不咱们下去吧,你想爬,我下次在陪你来。”
顾末忽然抬起头:“不行,现在下去,他们问我怎么说呀,多丢人。”
顾末当场否定了季晨的建议,而是朝她伸出手:“把水给我。”
季晨把手里得水拿给顾末,那还是上来的时候买的,当时是一个大冰块,现在已经全都化开了。
顾末“咕咚咕咚”喝了两口水,又恢复了体力,斗志满满的站起身对季晨说:“咱们走吧。”
季晨有些但有的站起身,他总感觉顾末现在的体力和她的斗志是成反比的,闲杂跌顾末就只是强弩之末,靠着胸中的一口气在强撑着。
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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