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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践自己

    吃鱼吐白沫之后,贝贝跟仲良的关系自然的转变了。她没有说什么我愿意之类的傻话,仲良也没有什么当众的表白仪式,就只是吐白沫的那天,仲良抱了她,然后在她冒冷汗的时候,亲了她的额头一口。这是种自然而然的转变,让贝贝和仲良都挺舒服,如果非要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或许那感觉,还真就不成了。

    交往开始以后,贝贝便不再坐通勤车上班了。反正仲良的车每天清晨都要在贝贝家附近的半个城转一遍,转完正好来接她上班。只是有件事总是让人觉得尴尬,仲良似乎很喜欢开着车,追着公司的通勤车跑。

    这算是一种变相的炫耀吗?炫耀他自己?还是他在炫耀贝贝?多让人不好分辨。他开着车,紧跟在通勤车旁边,一会儿快一点儿,一会儿慢一点儿。很快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贝贝交男朋友了,那人还开个白色改装尼桑,虎二虎二的老在马路上别公司的通勤车。

    真庆幸对吗?仲良长得还算有模有样,他高高大大,很有大男人的味道,跟彭程那种韩国偶像天团里不到一百斤的男孩子不一样,仲良这种属于正宗的硬汉型。方圆的国字脸,根儿红苗壮,一只大手握住贝贝的手,像熊掌一样厚实,手指粗粗的,很有力量。

    每天仲良都会带着贝贝去各种不同的饭店吃饭,吃各种贝贝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然后再带着她去购物,买衣服,喜欢的款式每个颜色要一件,狐狸皮帽子,买两,一个红的,一个白的,浅口的高跟鞋,买三双,凑足所有的颜色。这些贝贝都接受了,只是这狐狸帽子,贝贝坚决的没要,而且坚持让仲良一起去商场给退了。

    ——

    “别退了,你不喜欢问问你妈妈,我不差这点钱。”仲良向来憨直的脸,有点为难,他不想退东西,这么点钱,跟人家白扯他觉得似乎觉得很难为情。

    “不,退了吧!跟钱没关系。”贝贝坚持的说。

    “留着,留着,这狐狸皮可暖和了。”仲良很坚持的又把帽子塞进贝贝的手里,他陪着笑脸,哄着她。

    “不。”贝贝很坚持:“狐狸皮都是从狐狸身上活剥下来的,你想过没有,它们得有多疼?”

    说这话的那天,贝贝眼里的泪光,闪闪的,晶莹而清澈。自从被彭程甩了以后,她似乎突然就变了,变得更加善解人意了,甚至善解到可以感知动物的痛苦,一切的痛苦。

    仲良有些糊涂了,她说起狐狸皮被活剥下来的时候,她眼里闪闪的泪光,那不是鲁冰花,难道是欲擒故纵吗?。他百思却仍想不出来贝贝这么做的目的,终于当姑娘跟商场营业员反复重申狐狸是活扒皮的时候,仲良觉得不假了。那些个营业员都在笑她,她还是那样认真的申辩,接着她甚至哭了,这样若还是装的,那可就事得其反了,准以为这女的精神有病。

    “我没有什么本事,能做的就是我自己不买。”她平和的看着仲良,寻求帮助,被水浸泡的眼珠里似乎是大海般收纳的宽广。

    姑娘那闪光的形象似乎太高大了,仲良一度觉得她的戏有点过,他抽动嘴角笑了,但只一下他就不笑了,似乎是汗颜了,他不能面对她。

    皮帽子终于是退了,可贝贝还是在哭,哭得话都说不清楚。仲良搂着她的身子走了出来,他还不能完全理解她,或者贝贝自己也不能完全理解自己。那种痛苦的感觉,就好像是那挥舞着坎来的刀斧,正加注在她的身体之上。她就是那只被彭程凌迟的狐狸,而她的皮肉,正在成为他继续挥霍,早已忘却来由的资本。

    ——

    这天一大早,贝贝从阳台看见了仲良的车停在楼下,那辆白车,好不精神,难得的擦得这样干净。司机这边的车前门开着,仲良的一条腿搭在地上,整个人缩在车里,他今天穿了双皮鞋,一双带着浅色鞋帮的皮鞋。

    看见贝贝从阳台探出身子,仲良便从车里伸出了手。许是他人太高大了,贝贝总觉得他是从车里钻下来了的,要用力的耷拉着脑袋。他猛啄了两口烟,便掐灭了它,烟蒂随手扔在地上,浅色鞋帮的皮鞋踩在上面拧了拧。他示意贝贝等一下,这种类似彭程常做动作,让贝贝心头一紧。

    彭程也会这样,佯装着很自信的这样,这是种有钱的男人特有的玩世不恭,因为他们觉得,那些兜子里的红票子,便是他们挥霍了,尽情肆意,以求得美人心的资本,天知道真像,为什么几乎屡试不爽。

    ——

    仲良转到车后备箱那里,他打开后备箱,在里面翻找了起来。不一会便从那里面费力的抻出了什么,一个很沉的东西。那是个梭形的东西,很长,外面裹着黑色的塑料布,严严实实,怕是得有一米五吧!

    “这是什么。”贝贝站在仲良旁边,看着这个黑色塑料布包裹着的东西问。

    “鱼。”仲良很努力的拽了一把,才把鱼抻起一点。

    “这鱼就只吃脑袋,身子都扔了就行,你把菜刀拿来,我给你把鱼脑袋剁下来再搬。”

    这条怪鱼果然是吃脑袋的,否则它的脑袋定然不会是这样,足有占了鱼总长的一半。那鱼的身子就那么一点儿,似乎像那脑袋胡乱拼凑了个身子,古怪极了,有些吓人,它长得像只水怪。贝贝一下子便想了起来,很久以前,彭程也送过自己一条鱼,那条石头鱼的化石,她记得,那天她也是这般的惊诧。

    “你别愣着了,哦,对了,我还给你买了些别的海鲜,海参什么的,你得补一补,你看你那身体,吃多点就不能过敏了。”仲良说着打开车后座,那里是一排排的海参礼盒。

    ——

    当天晚上贝贝意外的接到了彭程的电话,这差不多是那天的事之后,他第一次主动打电话过来。那么长的时间里,她曾经无数次想象着彭程来电话的时候,她要如何果决的挂断,然后等着他再一次一次的打过来,一次又一次。最后,在她已然泪流满面的时候,她会接起电话来,告诉他:“你这个畜生,我恨你。”

    这些个念头被彭程的杳无音信迫害得几次改变了剧本,他的无视总能让她慌张,像是置身空洞的时空里,一切都是静止的,无依无靠,所以她一再的改变剧本,以示退让,来迎合现实世界的淡漠,也许再过些日子,她就会在退无可退的逼迫下,先打电话去找他了,可还好,他的电话先来了。

    真是个值得庆幸的事儿,她准备好了对吗?是,她坚信这一点,可当电话果真打来的时候,那些个准备好的回答,那些个果决挂断的规划,都没能阻止贝贝,接听得甚至比自动接听都快:“喂。”

    “媳妇,你在哪呢?”彭程温柔的问她,这样温柔的对话,在他们之间已经久违了。他还是有些孩子的俏皮,轻快的似乎那么的轻松,只是言语间不带着炫耀。

    “家里。”贝贝怯生生的答,她似乎也不是因为害怕才怯生生的,大概是这兀长的想念,让她不敢那样毫不在意的面对他。

    “你来看看我行不?我不是逼你,我是……”彭程的省略用得恰到好处,一切的一切,他想表达的没想表达的,都在那恰到好处的省略里,被贝贝品味了出来,她感受着他那为难的劲儿呀!真让人不能拒绝。

    “嗯,你等我。”

    好样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男人女人都他妈的一样,但男人有资本犯二,可女人只有资本作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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