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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自受

    出生在八零后的这一代男孩子,许是解放以后,全中国最为血雨腥风的一代人了,哼,这话说得许是大了,或许只有东北这样?谁知道呢。这些人出生在黑色会成熟的重要历史时期里,还拍电影,纪念他们龌蹉的青春,许多男孩子从小见过最牛的人就是那些道上混的,从号子里放出来的,那就是像是出国镀了层金,腰里别着刀的,只有他们说话,才有人认真听。

    那些镶着金牙,穿着花布衫的粗脖子男人,深深的烙印在男孩子们的眼里,他们过得自在极了,那是男孩子印象里最随遇而安的一群人了,自由,自由的一切,自由的性,他们泡最漂亮的姑娘,一起泡好几个,就喜欢看姑娘们痛并快乐着的样子。

    男孩子发现了,似乎学习没结果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拿起刀来,为自己砍出一个前程。事实证明,这样的想法跟所有来钱的路子一样,只造就了一部分人,另一部分金字塔基下的人,便被这样的怪论活活的坑死了。

    要知道是金子做成啥玩意,都照样卖出金子价来,人也一样,怂人年年有,那一代特别多。

    尽管事实是这般的残酷,谁成想黑色会的精彩生活还是不断的感染着那些热血沸腾的傻小子们,于是许多人不能成为真正的黑社会,却也学了一身的痞气,成为最像黑色会的替罪羊。

    贝贝从不相信彭程是混黑社会的,尽管他看起来是真像流氓,这话放在如今说起来,听着有点土气,马总都在电脑上骗钱了,拿把刀还能砍着谁了。且不论别的,就他彭程的财力,这事儿就不可能,没听说哪一个道上混的过成他这个样子。靠女人养活,连袜子裤衩子都穿不起了,那不是黑社会,是地地道道的丐帮。

    贝贝一时蒙圈了,那现在还怎么解释?那一刻她特别想帮他撒个谎。

    ——

    “媳妇儿,我小时候也没有人管我,我个子也不高,长得又有点像女的,坨还小,挨欺负挺多的。但是我打架很有一套,一般人我几下就能把他撂倒。”说道这里,彭程似乎有些得意,他腼腆的笑了,有些脸红。

    “那你说不能总遇到一般人,再说一般人多了我也不行,所以有的时候打我的人多了,我就吃亏了,我本来不想让你看见我的……哎!”他顿了一下说不下去了,低头看着贝贝的手背,拇指在手背上来回的磨蹭。

    他盯着她,磨蹭两下后,用两只手夹着姑娘的手,举到胸前,虔诚得像是对着神明,他抬起了头:“我没想过我这辈子还能遇见你,媳妇儿,你让我知道什么才是恋爱。”

    贝贝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的脸,手臂下意识的往后缩。彭程拽着她,感觉她的躲避越来越明显了,于是他渐渐的松开了手,不再勉强她。他有些灰心,肩膀塌了下来,只是看着她的目光仍贪恋得一下都不曾移开过,坚定的跟个倔强的孩子一样,清澈而剔透。

    贝贝没有回答,她站起身,从小伙子身前挤了了过去,这一回,彭程没有拦她。她不需要再解释她要离开他了,她竟有些欢喜,其实跟这一身疤痕没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是他给了她借口,但那却不是她心里真正的原因,但她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离开他了,再不需要牵强的解释任何理由。

    关上门那一刻,姑娘的心里笑了,掩盖在表面蓦然之下,这个结束漂亮极了。就在她如释重负一般的靠在门上喘息的时候,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从里面砸在了大门上,哐当一声,那扇门似乎在身后向前鼓了一下,顶着她的脊背,她吓了一跳。

    ——

    他们分手了,几乎心想事成,却只分了不到两个小时。

    彭程不是个忍耐的人,贝贝离开后,他只思考了两个小时就坚定了继续粘住她的决心,他给她发了条信息,言简意赅。

    “晚上我在家里等你。”

    姑娘掏出手机瞟了一眼,信息照收,但是她没有回,她已经铁了心不想跟小孩子继续混了,这机会多难得,干得漂亮,她要做一个被男人呵护的女人,而不是孩子的妈妈。她以为她可以,她以为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是彬彬有礼的,她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姑娘这样的态度并没有让彭程为难很久,信息不回,电话很快就来了。贝贝坚持挂断,一个都不接,终于这聪明的孩子换了一部手机打了过来,也不提不接电话的话头儿,开口就说:“媳妇儿,我手机坏了,这是别人电话,我想好了,即使你要抛弃我我也不会放弃你的,我怕你会后悔,晚上我在家等你。”彭程嘻嘻哈哈的,就好像早上的事情根本不曾发生一样。

    “我不去。”贝贝冷冰冰的回绝了他:“我们以后别……”

    “行了,你别说伤人心的话了,你以后会后悔这样伤害我的,晚上我去车站接你吧!”话还没说完,便被彭程打断了,他不等贝贝的回答,气哼哼的挂了电话。

    贝贝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居然没有理直气壮的告诉他,她文贝贝要跟他彭程说拜拜了。更加可气的是她竟然也没有躲开他,似乎是想要迎上去一般,她坐通勤车回家,在车站见到了他,最终,在他推推搡搡下跟他回家了。

    ——

    事实再一次证明一个真理,别人怎么对你,都是你自己找的。这话怎么这么有道理,对谁都一样,贝贝还没有发现这就是她的坑。未来都是今天的一个个现在堆砌成的,当她再一次回忆这些事的时候才惊异的发现,根本不必愤慨生活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因为生活本就是她自己的选择。

    ——

    彭程给贝贝讲每一条刀疤是怎么砍上去的,大概是什么时候。她问他是不是每次被人砍了,都不去看医生,彭程便点点头。

    他葡萄一样的黑眼睛里,藏进了太多的伤害。贝贝摸了摸他的头,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软软的头发,很不健康,不很黑,细弱得像丝线一样,绵软的搭在脸上。

    彭程静悄悄的别开脸去:“媳妇儿,你怎么知道我从来不去看医生的?”

    “因为经过处理的刀伤不是这样的,伤口不会翻在外面。”贝贝的手指摸过了一条最长的伤疤:“缝了针还会有针孔,你这个一看就是砍完就挺着。”彭程没念过什么书,跟他过多的解释蛋白质凝固之类的话题他也理解不了,不过他很聪明,贝贝一说就马上知道了。

    他撩开衣襟,指着手术留下的那条泛红的刀口说:“你是说这样的不?”

    贝贝微微的笑了。

    ——

    这个时候的文贝贝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些刀伤是为什么砍上去的,她过多的关注都在刀伤是如何长好的问题上了,像是可以的卖弄学识。一个人只要还活着,任何伤都会慢慢长好,这本就无可厚非。

    彭程刻意的回避,那些伤他只说是什么时间,什么人砍的,可是砍他的原因,他一个字都没提。要知道没有人走在大马路上,无缘无故就会挥刀砍人,他们都不是梅超风,他彭程也不是移动靶。对于这其中的原因,彭程不提起只能说明,这原因难以启齿,十之八九不是什么好事。

    小伙子躺在贝贝的腿上,回忆着那些往事,他说每一次砍伤后,他都躲在朋友家里。她问他从来都没扎过破伤风针吗?他竟然都不知道什么叫破伤风,他说他总是迷迷糊糊的,困得不行,睡醒的时候血就在后背上凝固成血块了,黏黏糊糊的粘着衣服,等他不迷糊了,伤口也就长好了。

    果真是天养活,贝贝心里难受的抽痛了一下,他太可怜了。她拉过他的胳膊,靠在他瘦弱的肩膀上,使劲的拽着他,这过程很简单,砍伤了大量出血,血出多了他就迷糊糊的睡着了,血流的再多点,隔着衣服垫着血小板凝结,伤口就止住了,接着他大概就会醒,可他还在失血状态,等他不迷糊了,清醒了也算是熬过去了,否则他就会失血过多,然后失血性休克,然后死掉。

    “你妈都不管你吗?”贝贝微扬起头来看他,看他无知而自信的样子,难怪他手术流了那么多的血,他也坚持不去医院。

    “哪个妈?”彭程疑惑的问她,问得贝贝不知所措。

    “养母。”

    “我来回窜,有的时候在这边,有的时候在那边,他们都不知道我在哪,都以为我在对方那里,这些大多都是在宋果芬那里砍的。”

    贝贝摸了摸他的头,他像只渴求关爱的小狗一样看着她,黑亮的眼睛逃避她的注视。接着他伸出手,攀着贝贝的肩膀,凑近她的脸,亲吻了她的嘴。

    “媳妇儿,你千万别离开我,如果……”彭程说不下去了:“我给你当小三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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