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和夏吃饭,夏执意付钱,我没阻拦在,这是夏的底线,如果我在请她吃饭,恐怕她也会忍受的住炎热,搬出我的家。
“哥,我的钱好像请不起你吃多久的饭了,要不买点米去你家蒸饭吃吧。”
我点点头,我的厨房又多了一个炒锅和两双碗筷,加上前几日的饭锅,我的家里终于也可以饭菜飘香了。
但我可能高估了夏,我本预想的能馋哭隔壁家小孩的饭菜,只是幻想,最终等来是几年前我家楼上刚开始做饭时一模一样的糊味,以及和夏进行的关于放糖放盐的争吵,不是是否也惊扰到了我的楼下。
晚上,夏在酒吧看着书,我发着呆,一个女人穿着抹胸进来,浑身白到发光,走到夏面前。
“冬哥,看书呢。”说着,把夏的书抢过去,念出书名,说“还看这种小说,霸道总裁能看上你这种书呆子。”
夏抢过来,合上书,女人不知道,夏的霸道总裁书皮下,是《战争与和平》,“喝什么?”
“随便。”女人说道,伸出手指,让夏看着自己的美甲。
“美甲挺好看的。”夏夸到。
“不是,看这个。”女人说着晃了晃戴在手指上的戒指,看样子应该是个真的。
“我去,真好看,谁给的。”夏拉着姐的手,一顿猛夸,夏这些年从学校学的成语,我接二连三从夏对各位来找她的女人的夸奖中听到。“姐,带你手上就是不一样,显气质,很端庄的淑女范,显得富贵华丽,气质高雅。”
女人呵呵的笑着,捂嘴笑时都不忘露出自己的大钻戒。
和夏闲聊完,女人开心的离开,我问夏“你能不能先搞清成语的意思在夸人。”
“这叫会拉呱,你知道不。”
“你这样夸人良心不疼吗?一个两块钱的钻戒你给捧上了天。”
“哥,这不是两块钱的钻戒,这是真的。”夏纠正我说到。
“真的?”我不相信,她这个样子还会买得起真钻戒。
“真的啊,街卖珠宝的那个男的跟他是一对。”
“一对?看着不像啊。”
“管你什么事,像不像又不用你买,就操闲心行”
“关键是那东西带她手上就跟两元店里买来似的,怎看怎不像啊。”我说。
“不像就对了,一家子都让她搅散了,还想带人家东西出来显摆,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个理啊。夏愤愤的说道。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不该问的别问。”
凌晨,我一如既往的失眠,我本来是想吃安眠药睡下的,但是又害怕上了瘾,只好自己强迫自己睡下,刚开始睡了一会,迷迷糊糊,看见自己站在马路中间,十字口的红路灯多的就像挂灯笼一样,一排一排都是,公路以我为中心千万条发散,数以万计的车停在斑马线后,等着我指挥行走,我就是吹不响我的口哨,车的鸣笛声轰炸着我的耳朵,心脏震得发麻,路口的行人站在原地伸出手指责我,可我又听不清他们说的什么,顷刻,所有的车就像商量好的一样,一起按下喇叭,整个地球在我脑中爆炸开来,轰然碎裂,我猛然坐起,一身虚汗,靠着床背,闭上眼睛,紧紧的闭着,不敢睁开,我此生第一次对古诗如此感同身受,垂死病中惊坐起,我也算和古人有过共鸣了。
我害怕,摸了好几次床头柜上的灯,就是摸不到开关,跌跌撞撞的走到门口,走进客厅,一出卧室,立刻感觉客厅像蒸笼一般,我倒在沙发上,客厅原来是有一个灯一直开着的,可能是夏怕费电关上了,我不想动弹,背后的汗也不清是刚才吓的还是出来后热的,我想说话,嗓子里被放了若干消声器,怎么就是喊不出话来。
好久,我就眼瞪着天花板看了好久,夏去卫生间的时候,我喊住了夏。
“谁?”夏打开灯,看着躺在沙发上的我,走了过来。
“几点了。”我问道。
“快三点半了。”夏看了一眼表告诉我。
“快天亮了。”我约莫着也差不多了。
“哥,一点也不管用吗?你怎么还失眠啊。”夏看着我,坐在沙发边上说。
“可能不是掉魂了。”
“可能是我的方法不对,要不我请人家来给你看看。”
“不,不用。”我本虚弱无力,但一听夏请人来我家再给我叫一次魂,忽然声音洪亮的拒绝了她,我的病因本就不在此,来多少人叫也没有用。
“不用就不用吧,叫魂都是给小孩叫的,大人也没有叫魂的。”夏顺着我的话给自己化解尴尬,她本无心,但我确实难受,我就觉得自己内心还是十几岁的小孩,怎么睡了一觉就成了三十岁的大人,还掉了魂。
我浑身肌肉无力的坐起来,问夏,“你最近在看什么书?”
“《叫魂》”
“你,你好好说话。”我浑身无力,哪有精神气和夏开玩笑。
“真的,就是叫《叫魂》,但里面和叫魂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个名字,是一个外国人写的。”
“行,你拿来我看看,我睡不着。”
夏把手递给我,书很旧,还有股发霉发潮的味道,名字是《叫魂,中国妖术大恐慌》,夏从哪里买的这种书。
“是七爷爷去郊区的大学收破烂收的,我从里面挑出来的。”
“你那些书呢,也是?”我问道。
“对啊,都是,七爷爷每次收书,我都去挑一遍,弄上几本,七八毛钱一斤,能买好几本呢。”
“我看会书,你睡觉去吧。”我本想和夏聊会天,但她明天还要上课,坐在沙发上时就一直揉眼,睁都睁不开。
夏还看这种书,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到了最精彩的地方,还有夏做的笔记,里面还夹着夏的感悟,自己做出的逻辑分析简洁明聊,一个箭头指向下一个箭头,我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整日嘻嘻哈哈的女孩,还会写下如此严肃深刻的读书感悟。
五点多,天刚变白,夏就起床了,我依旧坐在沙发上看书,夏站在一旁看着我,眼神里满是不可思议,我看着夏,笑着问“看什么呢?”我以为她是迷上了我在阳光照耀下棱角分明的脸庞,但是夏还是看着我,很抱歉的说了句“我书都是收破烂收来的,不大干净。”然后出去买早点去了。
我好奇夏的话是什么意思,接着看书,突然,我的手就静止了,停留在书页的上方,手指粘着刚刚潮湿的唾液,让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我开始翻动起每一页书角,都是我唾液的痕迹,我的心里不免失落起来。
这是我小时候最鄙视的行为,为什么看书的时候一定要舔一下手指才翻页,多不卫生啊,记得每次爸爸坐在院子里看书,尤其是看我的课本时,看着看着就会情不自禁的舔手指,接着翻页,我很生气的和他说,不要这样,可无论说多少次,都不会有结果。
现在,我看着我的手指,十指来回搓动,突然明白,我的手指无比干燥,没有油脂,根本翻不了书,舔手指也是完全的下意识。
‘我老了吗?’我在心里问自己,我怎么和爸爸一样,也这样看起了书,夏刚才奇怪的眼神,不就是我小时候看爸爸的眼神吗?
‘我老了’,我把书合上,走到阳台,太阳已经出来了,耀眼的金黄,我眯缝着眼,心里一直在想自己的手指,它已经分泌不出油脂来了,干燥无比,虽然手指的外形还是昨日的外形,但里面的骨肉,早已不是昨日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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