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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弟弟是僵尸 作者:异稚琅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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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弟弟是僵尸》作者:异稚琅琊

    【内容简介】

    “就算死了还会继续爱你的那个人——就是我。”

    一份兄弟之间的情感与纠葛,那年他们拥有过青春,他们轻狂,他们爱的奋不顾身……

    青春就是要疯狂,青春就是要涂鸦

    然而年少的放纵却带来死亡的黑暗

    “两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葬礼。”弟弟的生日变成了祭日……

    也许死亡从不曾将他们分开,像他说的一样就算付出一切代价也要重返那人的身边

    于是他变成了僵尸,以人的形象继续守候在他的身旁。

    为了不让那人心碎,为了不让那人崩溃,就算了遗失了爱情,就算有一天自己会毁灭。

    也要对那人说一句:“哥,我回来了。”

    他愿意做那样一个倒吊人——继续成为命运和爱情的牺牲者。

    内容标签:年下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裘暮宇,裘夕若 ┃ 配角:顾渲

    【第一部:真相】

    第 1 章

    (一)

    爱情就像马拉松,跑得越久体力就会越差,到最后你追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却也是因体力不支而无福消受。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当跑累后,仍发现离终点还遥遥无期时,不如停下来拿瓶矿泉水回家,这样一来你不用那么费力,二来同样也可以解渴,因为就算你跑了终点,解渴的水并不会起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也只是盛水的杯子不同而已。

    “靠!!拜托!!你怎么老是买这种烂情至极的言情片啊?!!”弟弟夕若就像手碰到一条艾滋病人的内裤一样极其厌恶的把我刚刚买回来的影碟扔得远远,“上次那个叫什么《爱情橡皮擦》,这次又是什么《爱情马拉松途中的矿泉水》,光看简介我都快把昨晚得夜宵吐出来了。哥,看这种片子你最近很缺爱吗?”

    “滚开!我像是缺爱的人吗?我只是最近工作太累这些只不过是余兴节目。”我重重的打了一下夕若的脑袋,捡起影碟。

    “我看啊,你就是缺爱而且还是饥渴型的。要不为什么一天到晚的抱着这些虚拟爱情黯然神伤啊。哥,你要是真需要的话,接受我不就好了吗?”夕若一脸色相的朝我身上贴了过来。。。。

    弟弟裘夕若比我小3岁,现在正是c大美术系2年纪的学生。从小就生得很是俊美,追随他得男女也是芸芸众生。这家伙打从他还呀呀学语的时候起就喜欢欺负我,比如什么把吃完的泡泡糖粘了一圈在我头发上说是给我当发卡,还一个劲的流口水(色狼果然要从小历练)说:哥哥好漂漂,以后要哥哥当我的新娘…… 害得我那年只有把头发剔得光光,别说发卡了,就连跟毛都没剩……诸如此类的事真的是多不胜数我就不便多说了。。。但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我真的忘记了,这小子开始动不动的就对我说他喜欢我,要我接受他的之类的鬼话。喜欢?是指兄弟爱么?接受。。。怎么接受?跟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要我相信他除非时间倒退到国家主席还是毛泽东。

    “我看真正缺爱的人是你吧。”一把推开他的身体,真恶心!这家活居然在身上打了这么多香水,“怎么,我们远近闻名的裘大帅哥兼少女杀手兼师奶级偶像,难道也会寂寞?”双手抱胸轻蔑白了他一眼。

    “ ^_^ 哈哈!不敢不敢,那些只不过是小时候浪得虚名而已。”那你干嘛一副屁股拽上天得意要死的样子!!

    “哼,你的『浪得虚名而已』(重音)不知道残害了多少无辜少年的美丽爱情。”妈的,老子二辈子也不会忘记,初恋是被这小子亲手捏碎的。

    “哦?!!哥,这么听起来,你还在为那件事恨我?!”夕若表情有点严肃起来。

    “当……当然。”我为什么心虚,明明吃亏的就是我。想当年他那样对我,真是奇怪,我居然没有杀了他。

    “我以为你不会那么小心眼。”他的语气突然从容起来,还有点忧伤,以前的他才不会说这样的话。

    “我当然不是个小心眼的人,但我小心眼起来就不是人。”

    “那。。你讨厌我?”你做出一脸弃婴的表情给谁看啊!

    “废话。”

    “一点都不喜欢我?”

    “白痴。”

    “真的?”

    “靠。”

    “哦,我明白了。既然这样我就坏人做到底,明天就去你公司发大字报再加上高音小喇叭宣传你穿大红色内裤的独家消息。”我收回刚刚对他误解,这才是他的真面目。

    ……………………………… 头顶乌鸦成群 ………………………………

    “你他妈的敢!”我河东狮吼的冲上去。

    当日他无幸逃跑未遂,被我揍得3天只能躺在床上素面朝天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第 2 章

    (二)

    整理好一切准备出发,才步入工作不到1年光景就已经厌烦了每天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生活,我一向不喜欢被束缚,从小到大疯癫惯了。。。-_-||| 甚至连大学老师都好奇我的叛逆期怎么会如此长,但生物老师对我似乎向来很感兴趣。。。记得他常对我说,不用急,任何一种生命体,都会经过这么一段变态过程,你的只不过稍长一点而已。无语。

    穿好一只鞋回头看看又无奈的脱下,走到那家伙的门前用脚不重不轻的踢了两下,事后发觉这个动作完全是多余的。

    “喂,我上班了,早饭自己想办法,走了。”在门口等了等,居然真的不甩老子。在周围的圈子里大概只有他敢这样对我,而我却也会因为某种被称为血缘的东西对他一次次的宽容。朝他的门前做了个唾弃的样子(没有真吐口水,因为地板最后还是我由来擦的。。。),换鞋走人。

    骑着心爱的蓝色跑车急速前进,引来了旁人个个瞠目结舌,尖嘴猴腮。啧,看什么看,好像我打扮得多么花枝招展,鬼斧神工一样。好吧,也许穿一套一层不染的名牌西服骑跑车上班,确实是有点不伦不类,混合杂交,很容易让人小脑联想到市中心某tf广场,每到节假日聚集大颇大颇的穿着廉价西装,脚上配的也是同样廉价的雪白球鞋(有些还穿那种女士的肉色丝袜)的农民暴发户….虽说路线相同,但我这样至少还有几分帅气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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