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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5

    乱世行 作者:一梦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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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行 作者:金箍棒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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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那比利时租界的地址在心里暗暗记下来,一个普通的早上,他车也没开,乔装打扮了一番从保安团侧门出来,乍一看是个送菜的小贩,确定没人盯梢之后,他直奔火车站去了。

    宋书栋把课本收进布包里,送走最后一个学生,他抬腿出了门槛。他在小山村里已经很有段时日了,自从金小满得了杜云峰的令,就把他藏了起来,藏得非常严实,就在这人不管鬼不问的村子里扎了根。

    想起金小满,宋书栋眼圈红了一下。

    那天他看见保安团的汽车浩浩荡荡开过去,捆着的金小满就跪在车上。悬崖下,枪一响,他就吓跑了,他想救金小满,但他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胆量,后面的几声枪响跟催命似的,把他撵得一路连滚带爬,几乎哭出声来。

    他想,小满对不住了,我救不了你。

    他没什么本事,手工的活计什么都不会,倒是能识文读字,就在这小村子里当了小教书匠。

    锁上祠堂的木门,他今天的课就上完了,他得赶紧回家,家里还一个大活人呢。

    杜云峰是从鬼门关上熬过去了,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无数,亏得年轻身体底子棒,那肉皮子也合,伤疤留了不少,倒是没落下残疾。

    如果脑子坏了不算残疾的话。

    他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清醒的时候能帮忙劈柴做饭,迷糊的时候捂着脑袋撞墙,撞得墙皮噗噗下落,灰头土脸的也肯不停下。

    宋书栋无数次在他耳边说:“杜哥你醒醒,我是宋书栋啊!”

    瞪着眼睛灌了好几天的苞米糊糊,他终于眼珠一转,看着宋书栋说:“书栋!”接下来的几天他又一言不发了。

    他虽然叫出了他的名字,却记不清了过往。

    直到有天夜里,他被梦魇住了,鬼压床似的醒不过来,扭来扭去十分痛苦,宋书栋睡在旁边被他弄醒了,就见他气都要上不来的样子,就使劲的推他。

    杜云峰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大喊了一声:“慕安。”

    宋书栋也坐起来了,问他到底怎么了,只见杜云峰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他问他:“慕安是谁?我这里好疼。”

    他紧紧捂着心口,连呼吸都哽咽了。

    话说贺驷到了天津城,这是人生当中他第一次出关。

    之前二十年的浪荡岁月里,他过得欢欢喜喜,浑浑噩噩——因为总是欢欢喜喜而显得浑浑噩噩,也因为一路的浑浑噩噩才能一直的欢欢喜喜。

    奉天是他呆过的最大城市,刚从黑鹰山下来的时候,他简直眼花缭乱,觉得奉天城里人多车多,搞得他总是想躲闪,活得很慌乱。不过他这人是个灵活的性子,慌乱就慌乱了,却不自惭形秽,很快就能变着法儿的把自己融入新生活。

    刚有汽车的时候,他就自告奋勇的学习驾驶,叫几个要好的伙伴把那程家的大汽车推出大门,他就敢在外边宽敞的场院里前前后后,走走停停的练习。

    他心里有谱,只要不撞塌了房子,撞倒了人,大哥和军师不会难为他,所以当别人进驻程家大院还忙着争地盘,抢好吃的好玩的的时候,他就开始掌握一门技术了。

    还是一门能更接近大哥和军师的技术。

    当后来有人发现开车是个好差事,能跟大哥和军师出去见世面,吃香的喝辣的的时候,贺驷的车已经开得又稳又好,那乘客早已经习惯由他掌舵了。

    这种不锋利的努力,默默的精明,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也是一路求生经历的造化。

    他是个遗腹子,他爹娘是从小的娃娃亲,他爹当年从村里出去前,就和他娘成了亲,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还没热乎够就分开了。很小的时候,他隐约记得他娘讲过,他爹是要出去北平念书,本打算着学成了就在北平安家,到时候把她娘接过去,没成想北平闹□□,一阵一阵的不太平,一次□□时,他爹被军警敲了后脑勺一棍,就再也没醒过来。她娘突然成了寡妇,受了莫大的刺激,生完娃娃没几年就死了。贺驷从小缺少精心的照料,营养也不好,黑黑瘦瘦的,很不起眼,又跟奶奶过了几年,就彻底没了亲人。

    他有自己的家,有房子,还有一条小土狗,就是没亲人了。

    乡里的人有心善的,看他可怜,隔三差五的施舍点吃的。

    当然也有那心里冒坏水的,就欺负他无依无靠。

    靠人施舍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七八岁的时候就上树掏鸟窝打牙祭,夏天蚂蚱蜻蜓,还有洋槐树上的洋辣子,他火苗子撩一把就吃,他最喜欢春天,榆树钱漫山遍野,淘洗干净蒸饼子吃,又香又甜。

    一年四季总有他能找到的吃的,哪里产什么野果,他一清二楚,连最难熬的冬天,他也活下来了,别人在河面上打出洞,他上去帮忙收网,总能得点好处,或者干脆等人家走了,他再撒出自己缝缝补补的破网,大群的鱼过去了,总还有零星的落网,吃不饱,也饿不死他。

    他再穷再饿的时候也没偷鸡摸狗过,他总记得这村里有人对他好过,饿的时候给过他一口吃的。他也隐隐约约记得他娘说过,他爹是知书达理的人,不能偷,更不能去抢。

    直到有一天,他到处找自己的那条小土狗,他东奔西跑了一下午,扯着嗓子的呼唤,直到他闻到一股奇异的烤肉香气,才生出了很不好的预感,他一路奔到村西头河边的一个大沙坑。

    那大沙坑是村里人挖泥盖房子的遗址,坑挺大,不算深,几个村里的野孩子正围着石头胡乱搭起的炉子,上面架着纵横的杨树杈。

    杨树杈上,他的小土狗已经熟透了。

    他大喊了一声冲了下去,发疯似的跑过去,还一脚踩到了丢弃的狗肠子。

    他大喊着你们偷我的狗,你们为什么偷我的狗,一边和那一群孩子扭打到一起,他太瘦了,不一会儿就被一群人按在了最底下,分不清来的拳脚都是谁的,反正都招呼到了他身上。

    临走那帮孩子还在他身上愉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一路欢笑的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

    他瑟缩成一团,不知是秋风凉,还是心里太冷,他不停的发抖,等到眼泪流干了,他终于不抖了,仰躺在一身的尿骚味中,望着一望无际的夜空,星光闪耀,银河纵贯天际,他竟然不着边际的想:天大地也大,大得只有我一个躺在这!

    他爬到石碓边,拾起火镰,拢起一小堆火,肉香再一次弥漫起来。

    他面无表情撕啃那小小的尸体,只是将吐出的骨头一块一块的揣进破烂的衣兜里。

    他如同嚼蜡的吃着考得冒油的狗肉,边吃边无声地问自己,为什么偏偏我没有爹娘?为什么我连只狗够保护不了?为什么好人不偷不抢还会被人打死?

    想着想着,他的眼神就长大了十岁。

    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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