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府内,一众家丁丫鬟皆小心翼翼地做事,生怕一个不小心,便被书房内的怒气牵连。
“你这逆子,莫不是要气死我,你才安心!”
冯尚书听着冯云天的话,瞬间气得将手中的书籍直接扔在冯云天身上。看着眼前这身躯挺拔的儿子,打小就爱与他作对,让他心累不已,如今更是提如此无理的请求。
“爹,儿子心意已决,今生今世,儿子非锦瑟不娶。”
“你当尚书府是什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山野女子,有何身份嫁入尚书府!”
“身份?”
冯云天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一般,竟一时大笑不止,笑得眼泪都挂在了眼眶上。
“那当年,爹娶娘亲,凭的又是何身份!”
冯尚书心中顿时怒气大盛,呼吸都变得粗重,怒目圆睁地看着冯云天。
“当年,娘亲乃太子太傅之女,而爹只不过是一介穷书生罢了。”
冯尚书回想当年之事,陋室之内,红袖添香伴读书,郎情妾意美满得很。只是后来……的确是自己有愧于结发妻子。看着眼前一脸倔强的冯云天,眉眼间净是妻子的影子,一时之间,心中的怒气便有所减弱,语气亦不复方才般强硬。
“云天,这婚姻大事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古便讲究一个门当户对。若是你真是中意锦瑟,收作妾室便可,为父自是成全。只是,这正妻之位,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云天此次过来,是告知爹消息的,而非来征求意见。”
冯尚书拍案而起,指着面前的不孝子,大怒之下,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爹又何须如此生气!云天尚有一事需要问问爹。娘亲和姐姐的死,可曾在爹心中留下半点愧疚?”
“你这逆子,莫不是想要拿你母亲和姐姐的死来要挟为父!”
冯云天看着那一脸顽固的父亲,毫无愧色,眼中透露的皆是怒气,脸上不禁一讪。
“爹莫要多想,是云天痴心妄想了,竟想着爹会因娘亲和姐姐之死愧疚,好让心中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个家的。只是,我竟是方才明白,从你将姐姐送入宫中之日起,你我之间的亲情便是走到了尽头。”
冯云天说完便走出书房,身后传来冯尚书的怒斥,以及器物纷纷落地的的声响。
所有仆人皆是眼观鼻鼻观心,不敢有半点动静,生怕城池失火,殃及他们这些小鱼小虾。
“锦瑟!”
“何事?”
“锦瑟?”
“有何事?”
“锦瑟!”
“流年,可是闯祸了?要我与公子求情?”
锦瑟自上次惊吓后,身子一直都不是很利索,冯云天便不准她下床,而且还天天陪在她身边,她稍有动静便马上被他强制回床,她觉得自己躺床上都快长草了。
好在今日冯云天有事出去了,而且阳光明媚,她便让流年帮她将椅子搬到院中,让她晒晒太阳也好。
只是,这流年从她坐这开始,便一直盯着她。她出来晒太阳本就图个自在,可那流年的目光,哀怨惋惜非常,她就以为他必定是闯祸了,便等着他说。只是等来的,却是这一声声的呼唤,便以为他不好意思说出口。
流年心中非常失落,因为不久之后,锦瑟就要成为公子的妻子,他的少夫人了。可这偌大的寻幽苑无人听他诉说,他之前便想找锦瑟倾诉一番,只是公子连锦瑟的影子都不让他见。
今日好不容易见到锦瑟,可看着她悠闲的姿态,他却还没组织好语言,不曾想,竟被锦瑟误以为他闯祸了。
“不是,只是,我这心中郁闷得很。”
“哦!何事郁闷?可说与我听听?”
“嗯!这寻幽苑本就只有三人,平日都是我与你一起打理。可如今,你成了少夫人,这打理的人,便又独剩我一人了。而且,平日里,我把你当做朋友,每次高高兴兴唤你锦瑟时,我心中亦喜悦得很,只是,日后,我便只能唤你为少夫人了。所以,流年这心啊,难受的很。”
流年回想往日与锦瑟一起打理寻幽苑的时光,虽然锦瑟不大爱说话,但是却愿意听他的絮叨,所以,他便将锦瑟当做他的好朋友。
锦瑟听着流年的话,心中的暖意竟盖过了这日光。朋友这个词,三千年来,她想到不敢想,更别说奢望作为他人朋友了。
阳光下,锦瑟的脸就像那绽开的梨花,只是不再清冷。一双杏眼犹如一潭清水,却也饱含温度。笑意写在脸上,嘴角扬起了一个明媚的弧度。
“流年,你将锦瑟视为好友,乃锦瑟之幸。锦瑟听着你的话,心中很是愉悦。至于日后,不管锦瑟如何,流年都是锦瑟的朋友。”
“真的吗?我还以为锦瑟会嫌弃我絮叨。”
流年听着锦瑟的话很是感动,他自幼便在这寻幽苑,公子不喜他人进入,所以平日他只能与这庭院里的花花草草交朋友。不曾想到,锦瑟竟让他有了第一个朋友。
“自然是真的。”锦瑟看着流年那满脸笑意,不自觉地亦跟在笑起来。
……
所谓“春日孩儿面,一日变三变”,本进入春暖花开的A市,在今日却迎来倒春寒,使得整个城市蒙上了一层烟雨蒙蒙,着实令人不喜。往窗外看去,站立的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在雨水的洗刷下,原是光秃秃的枝丫冒出了点点叶片,倒是给这灰蒙蒙的城市增添了几分色彩。
“小姐,您看是不是这里?”
宋南柯闻声便转头往前看,屋脊黛瓦如鳞,老虎窗藤蔓缠绕,一条小巷蜿蜒不见尾,的确和王信芳所说一样。她拿起雨伞,打开车门下车,一股阴凉的寒气扑面而来,她不禁紧了紧怀中的黑匣子。
寒雨天气里,巷子空无一人,家家户户房门紧闭,青砖黛瓦,阴雨绵绵,越发显得这小巷清冷。
在这寂静无声的巷子中,她的高跟鞋与青褐色的石板碰撞,显得尤为刺耳,宋南柯心中不禁发毛,这咖啡厅怎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巷弄里,难道这附近还有其他小巷?一时之间,她有些举棋不定。
看着怀中的黑匣子,一年前的事情跃上脑海。一年前,一向身体健康的她竟突然昏迷不醒,舍友将她送进医院,可经医生检查,身体指标一切正常。
家里人带着她转了无数次医院,都没法查出原因。只是,一日早上,妈妈不顾医生和爸爸的劝告,将一把玄铁剑放在病床前,令人十分不解。让医生瞠目结舌的是,三日后,她便醒了,身体检查的各项指标都正常。
从那以后,妈妈便要求她将玄剑放于床头,但纵使她软磨硬泡,也不肯告诉她原因。
只是,自一个星期前,每天早上醒来,她都发现自己的枕头上濡湿一片,她以为是自己睡得太死而流出的口水。
只是,当她看着镜中那双红肿的眼睛时,才发现枕头上的那片濡湿是眼泪。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同事看见她那双红肿的眼睛,都在背后议论,说她为情所伤。更有热心大姐顶着一脸过来人的模样来安慰她,说到激动处,更是手掌拍大腿,那狠劲,仿佛大腿是陈世美一般。而经理说她样子有碍瞻容,不能见客户,就让她自请三天病假。
她看着镜子中那双和兔子一般的眼睛,也觉得自己的眼睛怕是出问题了,便来到医院。只是,医生按得她眼睛生痛,也没检查出个所以然。
只对她说些套话,什么压力过大、经常熬夜、睡眠质量不好等词语一涌而出,听得她目瞪口呆,原来做医生也不易啊。
她无奈,只好拿着医生开来安慰她的眼药水回家。回家后,那通体玄黑的铁剑映入眼帘,剑体在光亮的房内显得黯淡无光,透着时间的悠远与孤寂,剑鞘与剑柄纹饰相连,宛若星宿运转。
她想起之前无故昏迷,却因这剑醒来的事,她立马打电话给王信芳。只是,将这事告诉妈妈后,妈妈的语气有些奇怪,唧唧呜呜了许久才告诉她一个地址,在她准备挂电话时,还莫名其妙地提醒她记得回家。她不明所以,但是妈妈也不肯细说,她只好拿着这玄剑去找那咖啡厅。
宋南柯叹了口气,往回路看去,那弯曲的小巷已经看不到头了,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走了二十分钟左右,一个木质招牌出现在眼前,一个龙飞凤舞的“念”字,肆意张狂地贴在上面。
往里看,竟是家古色古香的小店。在被时光侵蚀出斑驳痕迹的木趟栊前,左右立着两座狐形铜灯,像看门一般。一阵阵咖啡的香味扑鼻,与这古色古香的装饰倒是违和得很。
宋南柯收起雨伞,往店里走去,只见店内坐着一名白衣男子,一身儒雅气息。只是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模糊了那双凤眼。冰冷的镜片下,与外界增加了几分距离。男子所坐的桌上,放置着一个卷轴、一串手链以及一枚木簪,看它们身上那斑驳的痕迹,怕是价值不菲的古董。
男子见她进来,便伸手作势。
宋南柯心中虽然疑惑,可认真一想,怕是王信芳将事情告诉这老板了。
“拿铁”
见宋南柯坐下后,老板将面前的拿铁递向她。
宋南柯虽然一肚子的疑问,但是人家老板都将咖啡递到面前了,不喝也说不过去,便拿起咖啡轻轻一抿。
老板见宋南柯喝了这咖啡,那黑框后的眼睛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
……
晋城内,车水马龙的闹市中,修远一脸哭笑不得地看着那满脸惊奇的宋南柯,一身绿色的翠烟纱,内搭水雾绿花抹胸长裙,将她的活泼与生气更是衬出十分。
只是,她那卷曲的头发仅用一根水绿绸带高高地束于脑后,身上还背着个形状奇特的包袱,这一路走来,行人皆向其投来怪异的眼光,但宋南柯熟视无睹。反而一直要往小贩摊位凑,那双充满好奇的杏眼,满溢着盈盈水光,仿佛流进别人心坎一般,让人不忍拒绝,所以,来到这京城中已是中午时分。
宋南柯自进城以来,便被这城中的繁华惊得不知该做何反应。街道两旁店肆林立,那市招旗帜高高悬起,一片彩旗飘扬之态。
店铺外侧则是小摊小贩,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摊位,让人应接不暇。这贩卖之物,更是千奇百怪,有装裱字画、制作成衣、买书的、买纸的、买伞的……吆喝之声,充斥耳旁。
她并非喜好逛街之人,只是在这京城内,她满心的好奇与激动,以至于让修远一直跟着她到处看。
宋南柯本是看那小玩意看得正起劲,转头便看见身后的修远,顿时一窘,朝修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方才自己就如那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真是让人见笑,
于是便补救道,“大侠可是累了,不如,我们去那家八珍斋吧,听说是家几百年的老店,食物甚是美味!”
第一百三十二章 回忆交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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