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成长史 作者:清酒流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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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问题,就是女师培训出来的那些女奴们完成的,不得不说,女师培养出来的人,就是不一般,至少,这些人做出来的东西,很受欢迎。
昭夜有好几次,为了蹭一顿饭,自己也下地跟其他人一起劳作。
贝伦斯没空参加劳作,他连做顿饭讨好一次昭夜的时间都没有。因为,随着春天来的,不仅仅是农忙,还有布鲁尔部落的人。
还记得去年夏天来启明城的布鲁尔部落么?这是个非常勤劳肯干的部落,去年贝伦斯下的订单,这个部落的人已经全部完成了现在他们带着订单的货物,来找贝伦斯兑换剩下来的货款。
一个冬天,他们就靠订单的定金,生存了下来。
上次,贝伦斯给他们的订单,实际上启明城也不是不能自己做。不过相对于身体素质非常适合打铁的布鲁尔部落的人来说,启明城的人根本不适合打铁。
所以,布鲁尔一个冬季就能完成的任务,放在启明城,说不定得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去年,贝伦斯定下的东西其实并不是什么很珍贵的东西。恰恰相反的是,这些东西交接过来,完全可以第一时间投入使用。
因为这些铁器,都是农具。在有这些铁器之前,启明城的农具,只有很少一部分是铁器,大部分人用的依旧是木头农具或者石头农具。
这两种农具,获取难度确实不高,可是想要好用,那可比登天还难。
石头农具别说了,十分脆,用不了多长时间,石片就会脱落,脱落得多了,这农具就不能用了,虽然当锤子用还是很方便,可农活很少能用到锤子。
至于木头农具,根本不适合使力,轻飘飘的木头,一个坑要挖十几次甚至几十次。
而现在布鲁尔部落带回来的这些东西,不管石头农具的缺点还是木头农具的缺点都没有。一个农具,只要保养得当,用个几年完全不是问题。
“辛苦你们了。”贝伦斯看着这些农具,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止不住。
然后,他就带着布鲁尔部落的人,取到了剩下来的货款。
布鲁尔部落的人拿到货款之后,并没有离开。因为跟贝伦斯之前定下来的协议,每次交货之后,他们就能接到下一次的任务。现在交货结束了,他们的目标是下一次的货物。
种植工作,布鲁尔部落的人虽然还在做,可是他们的工作重心显然已经不在这上面了。食物只要够吃就行,他们需要更多的是烈酒,还有这里的各种订单。
因为,粮食只能让他们春季和秋季有事情可以做,而打铁这种事情,到冬季的时候会给他们带来很多的财富。
“那你们在启明城稍留几天,我准备我们下一次的订单。”贝伦斯自然知道这些人不离开的原因,不过下一波的订单,贝伦斯虽然能提出来,可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毕竟,设计图布鲁尔部落的人是没有的,会画设计图的人,只有启明城的贝伦斯。
贝伦斯准备设计图的时候,布鲁尔部落的人就在启明城的街道上游荡。因为刚交货,他们手中的物资非常多。想要换取东西也非常容易。
逛着逛着,就逛到了烈炎部落的地盘。
烈炎的年纪跟利欧差不多大,不过,同样是十五岁的少年,利欧是个单身狗,而烈炎却已经是一个父亲了。
不,他是一个准父亲。
去年,在鼠蹊的主持下,烈炎跟青梅竹马多年的桑成婚了。现在桑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因为有了孩子,烈炎便舍不得自家媳妇在纺织工坊里工作,干脆将她调到街市上的服装店里看店。
反正桑很聪明,又会算账,她看店,比别人都合适。
布鲁尔部落的人,逛街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桑店里的衣服。
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不是没有衣服穿,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粗麻布的。这样的衣服,成年人穿还好,但是孩子们穿就有点难受了。
布鲁尔部落的人皮肤基本上比较粗糙,原因就是从小就穿着粗麻布的衣服。启明城的这些衣服就不一样,就算布鲁尔部落的人没什么眼光,也能看出来,桑的店铺里的衣服,有很多都是手感光滑的。
真摸到手上,确实光滑得让人不忍心撒手。
“想买衣服么?”桑最近一直在店里忙活,她本来就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以前,在工坊的时候,她的工作量就是最大的,等到这个地方,她没事做就将一些布料做成了成衣。原本以为,价格贵了不少的成衣没人买,结果等卖的时候才发现,这玩意比布料受欢迎多了。
“啊,我......”布鲁尔部落的人一听到有人说话,马上撒手。
那么光滑的布料,一定价格非常贵,说不定是自己付不起的价格。
“没关系。”桑走到那人面前,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了下来。等拿下来了,布鲁尔部落的人才发现,这件衣服非常小。
☆、第二百五十七章 桑的服装店
之前只觉得,这件衣服看起来很光滑,等看到这件衣服的具体样子的时候,布鲁尔部落的人眼睛都亮了。
这明显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衣服。
相比较成年人的衣服,布鲁尔部落的人,更喜欢这件小衣服。大家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小时候皮肤娇嫩,粗布衣服一穿,很容易就刮伤皮肤。
所以,布鲁尔部落的孩子,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可是,不穿衣服也不行,因为不穿衣服,在田间地头,很容易被擦伤刮伤,不少人身上,就留下了这种或者那种伤痕,有的伤痕一辈子都去不掉。
刚来启明城的时候,看到启明城这些长相漂亮的女人,布鲁尔部落的人就有点嫉妒,毕竟同样是女人,人家就能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漂漂亮亮的,自家部落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痕。
“这件衣服,多少钱?”见到桑准备将衣服收起,布鲁尔部落的人忍不住了。
他摸着自己腰间的小钱袋子,里面是一点瓷币。瓷币是启明城的通用货币,因为决定长期跟启明城的人做生意,所以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会随身带一点瓷币。
“四十瓷币。”桑回道。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讨价还价一说,基本上说出来多少瓷币,最后成交就是多少瓷币。一件孩子的衣服,四十个瓷币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了。
毕竟,整件衣服,只有那么点大。
“这件衣服,是蚕丝的。”衣服的价格很高,很容易吓坏客户,本着负责的原则,桑还是解释了一遍自己的定价规则。
跟其他衣服不一样,本来这件蚕丝的衣服,就是很少见的。要知道,蚕丝的生产还没有上规模,织蚕丝布匹完全就是一次试验,试验了很久,才得出这一小块布料。做成成年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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