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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原来如此 下

    哈特帝国幅员辽阔,实力强大,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国力雄厚富饶,是一个主要由白种人组成的帝国。哈特帝国说是帝国,其实就是一群实力强大的白人,联合起来,为了不被人欺负,而自发组成的国家,由于立国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在称呼上慢慢地就变成了如今的哈特帝国,在治理国家上,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体系,正因为有赏罚分明的律法,哈特帝国才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其实哈特帝国,就是一个自由的修炼国度,组织结构,大框架,有点像武当派、少林派,只是规模却要比武当派、少林派大得多而已。哈特帝国全民修炼,没有发展任何科技,所有的修士,都在朝着更高的境界,努力修炼。因为在这个世界,只有修炼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修炼出成果的人,才能百病不侵,才能万寿无疆。

    扎克就是牛人村的普通村民,为什么扎克住的村子,叫牛人村?就是因为曾经的牛人村,出过修炼的大人物,这才改名叫了牛人村。

    牛人村的规模,算是比较小的村子,因为地处原始森林的深处,村里也就住了108户人家。村里的人,在森林里,靠着种点粮食,养点家禽,生活过的也非常自在富裕。关键是牛人村里,没有任何的赋税,狩猎、种植,几乎所有劳动的所得,都是自己的,也就是说,你只要肯劳动,那你就会生活的非常舒适,绝不会出现饥一顿,饱一顿的情况。

    扎克如今的年纪,已经有一百五六十岁,属于没有修炼出成果的青壮年,如今已经有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在距离牛人村不远的明科镇,读书学习。在牛人村里,目前就只有扎克和妻子居住在一起,过着非常幸福的小日子。

    这个世界,给了普通人修炼的机会,也给了普通人,成为大能的机会,但是修炼的路,也难住了几乎大部分的普通人。在哈特帝国里,像扎克这样修炼艰难的普通人,真的是太多了。这也是牛人村里的人,几乎都不愿意离开简单生活的村子,跑到外面去打拼,出人头地的原因,因为没有修炼本事的凡人,离开了村子后,就连肚子都可能吃不饱,更别说娶妻生子,挤出多多的时间,刻苦修炼了。

    修炼天赋不好的普通人,寿命一般都在300年左右,扎克就属于修炼天赋不好的人,在牛人村里,由于跟老婆在一起住烦了,修炼也没有明显的进步,就独自跑进了大流森林,打猎散心,但是小心惜命的扎克,从不深入大流森林。

    像扎克这样个人实力低微的猎人,在大流森林里,只要不遇到龙虎豹狼之类的肉食野兽,几乎就不会有生命危险。牛人村附近的大流森林里,根本就没有龙虎豹狼这类野兽,因此从理论上说,扎克在大流森林里,是非常安全的。常年的农活锻炼,野外打猎,扎克虽然没有修炼的天赋,但是一副纵横森林,强壮结实的身体,那是猎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

    扎克一直仗着年轻力壮,骚情地游走在大流森林的分界线上,要说能不能在大流森林里,打到猎物,可以说扎克是见到猎物,就掉头逃命。

    可为什么村民还要穿着打猎的装备,进入大流森林里呢?主要是大流森林里的道路,由于植被的茂密,非常的不好走,进入原始森林里的人,必要的开路装备,那是一定要有的。另外在大流森林里,有很多神奇的植物宝贝,如果猎户能不小心发现,对自己今后的修炼,帮助那就太大了。一般的情况下,最低等的植物宝贝,就可以节约很多的修炼时间。村民们进入大流森林,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宝贝,但是想在浩瀚的原始森林里,找到植物宝贝,那就真的太难了。

    这一次,由于闻到了浓浓的烤肉香味,扎克这才小心地进入了野兽出没的边缘,深入了大流森林,渐渐地靠近了肉香的发源地。

    “吃肉的人呢?哪里去了?”

    扎克一身的绿叶藤条武装,小心地隐藏在灌木丛里,看着已经熄灭的火堆,纳闷地想着。此时烤肉的炉火,只剩下了袅袅余烟,火堆的旁边,四只烧焦的猪蹄,零散地被丢在了火堆的旁边,显然是因为猪蹄太硬,无法烧烤,才被烧烤的主人,无奈的丢下。

    “呵呵!猪蹄可是好东西,拿回家只要一炖,那就是绝对的美味,幸亏扎克的鼻子尖,不然怎么可能得到野猪的猪蹄。”

    圈养的野兽,都不会修炼,因此肉质跟野生的野兽,那是相差太远,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相互的可比性。扎克为了这四个野猪蹄,已经一动不动地趴在灌木丛里,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在确定真的没有人后,这才笑着跑了出来,来到了火堆的旁边。

    “哈哈!发财了,扎克才是牛人村里,最牛的猎户!”

    扎克开心地说着,因为这一次外出的收获,实在是太巨大了。白捡的战利品,除了四个魔兽的猪蹄,还有火堆旁,一整只魔兽残留的骨架,这些很难看见的东西,全部都是修炼用的宝贝。

    郑鸿宾在火堆旁的大树上,发现扎克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没有采取行动?就是因为心中有所顾忌,虽然早就发现了扎克,可是却看不见扎克身影,郑鸿宾只知道扎克所在的大概位置,也不知道扎克本身的个人实力,因此就只能耐心等待。

    “狗东西,把脸上涂得黑不溜秋的,这是想干嘛?一把大剑,几只箭,一张弓,速度也不是太快呀!应该不是特别的厉害,兵兵估计可以打过。”

    郑鸿宾看着走出灌木的扎克,内心在分析着扎克的实力,郑鸿宾可没有一点想着杀了扎克的意思,但也没有自己挨揍的想法。如果郑鸿宾要是想杀扎克,只要从树上跃下,一个突然偷袭,随手一剑,扎克就会死于非命。

    “行动!”

    郑鸿宾仔细的分析过后,胸有成竹的对自己说道。从树上对着得意的扎克,那是一跃而下,“哗啦啦!”树枝的声响,让警觉的扎克,猛然抬头望去。

    “啊!”

    “轰隆!”

    一个黑影,从天而降,跟着一声落地的巨响,一只有力的黑手,已经轻巧地抓住了扎克的脖子,扎克感觉呼吸一紧,马上就呼吸困难,立马拼命挣扎了起来。扎克真的吓坏了,立刻乖乖地丢掉了手里的大剑,在恐怖的力量面前,浑身毛骨悚然地僵立不动,两手紧紧地抱住要命的黑色大手,扎克惊恐的双眼,看着面前的恐怖面孔,那是流露出饶命的神情,老老实实的等待着,死神的宣判。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偷兵兵的猪蹄?”

    “我是好人,不是坏人,不要杀可怜的扎克,呜呜呜。。。。。”

    两个相互听不懂对方语言的家伙,各自问着,各自的问题,完全是一副无法沟通的样子。

    星空人类一方,最杰出的语言大师,郑鸿宾开心地笑着,抓住扎克脖子的黑手,松开了扎克,要不然扎克那里,有机会发声说话。

    为什么会笑?就是因为这个被自己抓住的黑鬼,实力真是太弱了,黑鬼的那把大铁剑,郑鸿宾只是稍微用力,就断成了两截,俘虏身上的长弓,郑鸿宾随手轻轻地一拉,立刻就拉断了弓弦,大弓立刻就报废了。

    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只能说明这个装黑鬼的白人,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威胁,这就是郑鸿宾开心的原因。

    “兵兵,兵兵!”

    语言大师郑鸿宾开始了学习语言,看着面前的白人,郑鸿宾指着自己大声的说着。

    随后郑鸿宾又指着扎克,大声的问着:“你,叫什么名字?”

    “扎克,扎克!”

    扎克看着郑鸿宾惊人的长相,真是吓得够呛,因为扎克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这么难看的家伙。

    良好的沟通,就从简单的问话开始,郑鸿宾不慌不忙地学习着哈特帝国的语言,郑鸿宾非常有把握,用不了多久的时间,自己就可以学会这里的语言。

    。。。。。。

    几个月后,被软禁起来的扎克,在过目不忘的郑鸿宾面前,就几乎没有什么可教的了。

    “扎克,那个野猪,为什么在战斗前,身体会自己长大,野猪死了以后,为什么会恢复原来的身体大小?”

    “兵兵,事情是这样的,那是斗气。。。。。”

    “扎克,为什么大耳兔子会发出寒冰攻击?好像攻击的温度,还非常的低!”

    “什么?兵兵!你跟会魔法的兔子,打过了?那个魔法攻击,打到你没有?最后大耳兔子怎么样了?逃跑了没?”

    很多的问题,郑鸿宾在学会了哈特帝国的语言后,立刻就提了出来,虚心地学习请教,把扎克当成了新世界里,第一个自己的朋友。

    。。。。。。

    “奶奶的,原来如此!魔法、斗气!没听阿甘说过呀!难道这些东西,都不是正宗的武功?”

    郑鸿宾总算是听明白扎克的解释了,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以后到底修不修炼魔法和斗气。机器人阿甘,那里敢给闹人的郑鸿宾,讲更厉害的故事,绝世武功又不是大白菜,可难编了。如果阿甘要是也在这里,就会发现小说里,说的魔法斗气,现实中,竟然是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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