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灵人 作者:水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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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灵人 作者:水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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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扶着墙壁,拐个弯,绕过小路口,才进巷子,摇摇晃晃走了两步,脚底下不知道绊了什么东西,直直摔出去。
他觉得自己最近真是倒霉透了,气呼呼往腿底下一摸,长长的,抽出来,放在眼前仔细一看,居然一只人手连着小臂,“啊……”王大伟被吓得彻底破了胆,大喊一声,又晕了过去。
昨夜一顿折腾,程欢刚刚进入深度睡眠,电话铃声就此起彼伏,他摸出手机放在耳朵上,铃声震进耳膜,耳朵差点废了。
程欢摸下来电话,眯着眼睛拨过接听键,才又放回到耳朵上。
隔着屏幕,他都能看到一个肥胖男人对着电话张牙舞爪:“程……程队,今天一早有人在二环酒吧区背后的巷子里,发现一只人手?”
程欢懒洋洋地问:“一只人手而已,连尸体都没有,这案子归组里了?”
“还没有,宋局说不用开会,因为在闹市区,让你直接带人去现场。”
“我这是重案组,又不是牲口营,什么都顺手往里塞,宋德令能不能按章程来?”程欢不耐烦得唠叨。
“宋局还说……说……”
“赵连昕,你再支支吾吾,我就让你帮林乐扛一个月的死尸。”
赵连昕深吸一口气,继续说:“宋局还说你再拖拖拉拉不起床,这个月奖金就别想要了!”
“赵连……”
赵连昕赶紧挂了电话,摸一下头上的汗。警队重案组冷面黑脸神,自己的顶头上司程欢,他自从进了组,无数次感慨多牛逼破案率背后一定就有多变态的人格。
“嘟……”消息在手机界面上亮起:组里新来的两个人,你一会带到现场。
李承天骑着辆“小黄蜂”正昏昏欲睡,本来八点半报道,一个电话就早了整整两个多小时,转个弯眼前一黑,倒在车轮胎底下。他打个“哈欠”揉揉屁股,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扶起了“小黄蜂”,这才顾得上看一眼撞到的“东西”,一辆白色保时捷右前灯黑了一片。
李承天瞬间五官动弹不得,绷着都有点脸“疼”,他翻了包里的一张纸,写下号码夹在车门上,推着“小黄蜂”向巷子里走去。
看楼道的大爷站在门口正在扭着腰做早操,李承天问:“大爷,重案组几楼?我是来报道的。”
“后院,四楼,最东边第二间就是,记着,第二间,千万别走错了。”
“好。”李承天穿过前院,进了楼,一口气爬上四楼,向东走去。
左右两边各一道门,他正犹豫是哪一间,就听到有人喊:“你是……李副?”
李承天转身,看到一个男人黑黑壮壮,块头很大,对他说:“我是重案组赵连昕,早上是我给您打得电话,程队已经到了现场,让我接您过去。”
“哦,你好,我是李承天。现在就去?”
“可是……”赵连昕一脸为难。
“还要等什么人?”
赵连昕看一眼表,皱了皱眉说:“不用,咱们先走吧,车在院子里。”
现场已经被封禁,李承天下了车,亮了证件寻着街道进了巷子。
晨起雾气落下来,从远到近仿若罩了一层纱。李承天远远看见一个黑色身影蹲在地上,低沉优雅的声音响起:“看来这女人经常写字,从业范围能缩小一些。”
李承天停下脚步,那人刚好转身。一身黑色休闲西装外套,灰蓝色的衬衣只在领口处开两个扣子,脸色微微发白,趁着一头碎屑短发,更显得几分俊朗,微卷的红唇,似乎有些……性感,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程欢走近李承天,抬手帮他弹掉衣服下摆的灰,凑近看看说:“李副第一天上班就摔跤,是因为昨夜太困没有休息好?”
好厉害的洞察力,李承天不自觉地微微后退一步,说:“我先看一下尸体。”
“你怎么知道是尸体?不是断肢?”程欢这才正眼打量新来的副队,眉目分明,轮廓硬朗,到是看着一脸正气。
“胳膊带着手被扔在繁华闹市背后僻静的小路上,是想让人发现还是不想让人发现?”
程欢闻声微微思量。
李承天蹲下来,带上手套,一边查看一边说:“凶手也在思考,多半就像你这样。人要是活着,一定会扔在谁都找不到的地方,只有死了,才要纠结,忍不住想在闹市区炫耀一番,又不想太早暴露自己。”
“那接下来呢?”
李承天站起来转过身,摘下手套,看着程欢说:“杀人分尸,一但有了炫耀的意图,怎么还会甘于平凡?等着吧,他很快会再行动的。守着一具缺了手的尸体,新鲜感很快就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更散花!
第2章 活见鬼
高跟鞋声响起,李承天错过程欢,正好看见一位大眼睛的红发美女款款走来,紧身风衣显得瘦削而干练:“这位就是新来的李副,你好,我是宋晴,法医。”李承天冲宋晴点点头。
“报告什么时候能出来?”程欢问。
宋晴利落的将断肢收进证物袋,封好扎紧,不耐烦地说:“程队,上吊也要喘口气。对了,你们看看这个。”她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递给李承天,冲他眨了下眼。
任谁被美女调戏,心里都会喜滋滋的,李承天爽快地打开袋子,一股恶臭扑面袭来,他咽口唾沫,抿了下嘴,努力把反胃的感觉吞下去,尽力维持着面不改色的风度说:“这是什么?”
“我猜可能是一包人肉酱,至于是不是和断肢属于同一个人,回去验过才知道。就那边垃圾桶捡的。”
李承天赶紧把袋子扎好,看着程欢说:“程队,您要过个目吗?”
宋晴忍笑,新来的副队真是有种,刚来就敢在老虎嘴上拔毛。
程欢双手插兜,看一眼宋晴:“扒尸体这活,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又问李承天,“你怎么看?”
“一只手带一包剁成碎的肉酱,如果真属于一个人,那就是典型的反社会攻击性人格,不过,屠杀产生的快感似乎并不足以满足他,比这更吸引人的应该不是鲜血……那是……死后的折磨?蹂|躏?也有可能只是控制一切支配一切的欲望。只是为什么要选右手?”
“动机呢?”程欢问。
“一般来讲,对于具备一定形式感的犯罪,他在行凶时候追求的极致感受往往就是现实生活中匮乏到难以想象的东西,或者说是在弥补一种心理上的缺憾。不过……这包肉酱具体代表了什么?宋法医的报告也许会告诉我们一些信息。”
“你擅长犯罪心理学?”
李承天把袋子递给宋晴说:“谈不上擅长,人的心本来就变化莫测,我并不相信有什么规律可循。根据经验产生的心理预期,不过就是为调查方向出一个大概的侧写和参考。”
“谦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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