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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兑换烟花

    他想先做出好的成品,让他们得知这东西的危险后,再做他论。

    结果,他好容易弄出来的*就这么被糟蹋了。不过,总归还是有些益处:万云他们应该知道*的危险性了。

    “那我们带过来的是什么东西?”郑胜皱着眉头,想着他带来的那些黑乎乎的玩意,那不是*吗?

    刘嗅儿小声道,“我也不知道。是万云弄来的。”

    郑胜无语,万云很会造伪啊!哼,他的聪明又使在歪路上了。

    他让人又去找来不少的木炭、硝石、硫磺、纸、黏土等。然后他有些郁闷地看着它们,叹了口气。

    是兑换*?还是直接一步到位?他想着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兑换比,纠结地很。

    郑胜纠结了一个晚上,在睡觉之前,任据急匆匆地进来,告诉他一个新消息:“世子,派去南阳的人回来了。”

    “派去南阳的人?”郑胜瞬时有些懵圈,“哦,去见我大哥的人。怎么样?我那大哥怎么说?”

    “他说他在南阳转达完世子的话后,郑泯那边却一直没有回话。直到两天前,郑泯才告诉他说:黄种汝无论做了什么事,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郑胜马上把心思转移过来:“黄种汝来刺杀我,确实和他没直接关系。但黄种汝刺杀我,我抓了他,要看在情面上放他走,还不领情了?”

    郑胜冷笑着,他感觉郑泯似乎有不服输的意思。

    虽然,黄客的两个儿子都栽在郑胜这边,他们都是郑泯很看重的人,但这一盘,他不认输!

    郑泯还有后招!郑胜想到这里,立刻想到即将要过来的顺阳王。

    转回来,郑胜想着郑泯为了打击他,连黄种汝也要抛弃了吗?黄客呢?虎毒不食子啊,黄客还能一心一意地帮助郑泯谋划吗?

    郑胜不再去想这糟心事。

    睡觉前,郑胜做出了决定,他要兑换烟花。

    其实郑胜在得到了硝石后,他的那颗向往火枪大炮等热武器的心已经在极为火热地跳动了,但郑胜很快发现,梦想与现实有多么远的差距。

    最一开始,他的想法是兑换一支火铳,但铁矿石换火铳那数百倍的兑换比,令郑胜忍不住在梦里破口大骂!

    一支短的火铳,最少也要有几斤重。换言之,天平拒绝郑胜兑换得到这等太过超出现实水准的武器。

    他想退而求其次,但再次发现兑换大炮更不可能,同样高昂的兑换比,大炮的分量更重啊!

    郑胜算是明白了,天平不允许他得到如外挂一般、能大大改变现实的东西。像郑子纸,只是让他得到一些财富而已,并没有太过影响世界发展的走向。但如果他兑换出来火枪、大炮,对于这个第四世纪的世界来说,实在是太超前、太无敌了些。

    而被天平判定会影响世界发展进程的东西就是:火枪、大炮和*,不过,*不像火枪大炮,需要有更好的钢铁冶炼技术作为支撑,*只是种由三种原材料研磨成细分,按比例搅匀简单加工后就能得到的东西,技术含量并不高。

    所以*仅有二三十的兑换比,相比于火枪大炮等武器算是很低了,但郑胜还是很心疼这份投入,毕竟硝石难得。

    郑胜得知天平所需的三种材料的比例,也就是得到了*的最佳配比,配制高效的*最后的难关就只剩研磨材料一项了。

    *得到后,郑胜一方面想方设法地得到更好的铁,方法就是让那密室后院的铁匠加紧研究。

    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短期内是看不到成效了。另一方面,他想到了*的另一项应用,烟花炮仗。

    烟花炮仗,郑胜记得很多现代人喷古人,将*技术用于玩乐,没有用在军事上。

    而现在,郑胜就要第一个“以身涉险”了。

    他之所以要兑换烟花,一方面,是因为晋国的夜晚是纯天然的,除了点点烛火点缀外,没有任何人为的印记。真的没有夜生活。郑胜实在无聊。

    而在夜晚的天空绽放炫丽美景的烟花,无疑又是一项“大生意”!郑汶肯定很乐意帮他。

    最重要的是,郑胜想以制造烟花为理由,培养一批能熟练制出*的工匠。在天下大乱的未来,这些工匠制造出来的*将是他立足于世的重要筹码。

    没有火枪、大炮,但有了*,*包总可以弄出来吧?用投石机投、组织敢死队冲,炸炸城门、恐吓恐吓敌军,这些战术目的是可以实现吧?

    这是最初级的热武器,而等他得到了更好的铁后,火枪大炮还会远吗?

    不靠天平,他也能依靠人的智慧去改变现实!

    人世间风云变幻,数年过去了,但天平梦境,还是原来的样子,一成未变。

    郑胜默念:我要兑换烟花。

    天平托盘上很快浮现出一个郑胜所熟悉的、长长圆柱形的东西。

    烟花兑换需:硝石三十千克、木炭五千克、硫磺五千克、纸十千克、黏土十千克。

    或*十千克、纸十千克、黏土十千克。

    郑胜头皮发麻,六七十斤的东西只能兑换出一支烟花啊!

    但他最后还是将材料加了上去。

    第二天一早,郑胜小心翼翼地拿起三支小巧玲珑的烟花筒,无声叹息。

    “这有一斤吗?”郑胜小心地拎起一根白色的圆筒,感受着它的分量,郑胜感觉,这三个加起来的分量恐怕都不到一斤,但他可是用了三百多斤的原材料!

    数百倍的兑换比!他真的玩不起啊!

    郑胜将它们小心地收进盒子里,面对这易燃易爆品,他还真不敢丝毫大意。

    他准备回家后,再作进一步的打算。

    和任据告别,又别了来送他的申明,郑胜带着刘嗅儿等人出发了。出了顺阳城,再往南走不远的地方,就是顺阳的丹水河码头青川渡。

    就在这时候的顺阳城,任据带齐人手,赶往春风里,正式开始了招募计划。

    前几天顺阳天降大雪,丹水河也结了冰,这两天雪后消雪导致温度更低了些,郑胜穿着厚厚的裘衣,在顺阳城里感受不到的呼啸寒风,到了城外,坐在马车上的他一探出头,就顿时感受到了一阵刺骨的寒冷,他立刻缩了回去。

    刘嗅儿抱着小火炉,看到郑胜紧缩脖子的古怪模样,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外面真是冷啊!”郑胜感慨一句,回想他来到晋国这几年,天气似乎越来越冷了,尤其是去年和今年,连丹水都结冰了。

    他的地理知识库里,有秦岭淮河是一道分界线,什么降水量啊、温热带气候啊,郑胜都记不清了。但他还记得这一条线的另一个意义,线以南,冬天是不结冰的,线以北正好相反,冬天会结冰。

    而顺阳,正好就在秦岭的南麓,但现在冬天在下雪,河道还结了冰。

    是气候变冷、小冰河期到了?还是偶然的波动?郑胜胡乱地猜测。

    郑胜的马车小心翼翼地驶过了结冰的丹水河,再沿着河道往庄园驶去。

    一路无事,郑胜很快抵达了庄园,令郑胜惊讶的是,迎接他的会是王向、顾道云两人。

    自从石梁走后,聚在顺阳的士子们各自离去。王向去送别顾道云,然后他就派人来告诉郑胜,他邀请顾道云去庄园做客了,不回去顺阳了。

    郑胜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想着王向邀请顾道云做客,已经待了好几天,这又是谈上瘾了?

    郑胜和两人见礼毕,看向顾道云:“顾兄,在庄里可还住得习惯?”

    顾道云苦笑道:“甚好,甚好,令堂热情好客,令在下深感宾至如归。”

    郑胜点点头,不过,为什么他总有点怪怪的感觉呢?

    只听顾道云继续说道:“郑世子,在下离家已有月余,今天就不进去庄园了,请代我对令堂道声歉意,告辞了。”

    郑胜愕然,看着顾道云匆匆离去,他怎么感觉自己像是个恶魔一样,刚回来就把人吓跑了。

    王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对顾道云的离开毫不在意,他拉着郑胜返回庄里,一边走,一边说:“真是太冷了,我们快回去。胜小弟,你怎么在顺阳待了这么久?”

    郑胜真的习惯了王向对他的称谓:“醉香居被烧了,我总要把这件事处理好了。倒是你们,不是去送石梁吗?怎么直接回来庄园了?”

    王向笑着说:“石兄离开后,顾兄也要回南乡,我想着他孤身一人上路,必定很是枯燥。便跟他结伴回来,然后我邀请他来庄园歇歇脚。”

    郑胜简直无力吐槽了,顺阳城和南乡城之间就隔了不到二十里的距离,坐牛车都用不了两个时辰,能有多枯燥?

    “歇歇脚?这几天你们在做什么?”郑胜好奇地问。

    “没干什么啊?看看书,写写字而已。”

    “我怎么觉得他一心很想离开的样子。”

    “呃,顾兄确实很想走,但你母亲我小姑姑说现在太冷了,在路上一定不好受,就留他在庄园里,想要他等天气暖和些再离开。小姑姑一向为人最好了!”

    郑胜不禁扶额哀叹,王向怕人家路上无聊,陪人回家;王夫人怕人受寒,要留人家到明年开春吗?

    难怪,有机会了,顾道云要落荒而逃。原来并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们姑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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