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喜宝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喜宝 作者:亦舒

    分卷阅读40

    坐到几时,我一直佯装不在乎,其实是非常在乎的,一直睡不好,辗转反侧,我希望他可以上楼来,又希望他可以离开,那么至少我可以完全心死,不必牵挂。

    但是他没有,他在客厅坐了一夜,然后离去。

    他在考虑什么我都知道,他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我。我尚不知道他的答案。

    星期三我到老添马厩去,我跟老添说:“添,你的嘴已太大了。”

    老添极不好意思,他喃喃说:“勖先生给我的代价很高。”

    我摇摇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老添又缓缓地说:“我警告过冯艾森贝克先生了。”

    “他说什么?”我问。

    冯艾森贝克的声音自我身后扬起,“我不怕。”他笑。

    我惊喜地转身说:“汉斯。”

    “你好吗,姜。”他取下烟斗。

    “好,谢谢你。”我与他握手。

    烟丝喷香地传入我的鼻孔。我深深呼吸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极之乐意见到他,因为他是明朗的、纯清的。正常的一个人,把我自那污浊的环境内带离一会儿,我喜欢他。

    “你的‘父亲’叫勖存姿?”他问。

    我笑。“是。”

    “我都知道了。但是我与他的‘女儿’骑骑马,喝杯茶,总是可以吧?”汉斯似笑非笑。

    “当然可以,”我笑,“你不是那种人。”

    我们一起策骑两个圈子,然后到他家,照样的喝茶,这次他请我吃自制牛角面包,还有蜜糖,我吃了很多,然后用耳机听巴哈的音乐。

    我觉得非常松弛,加上一星期没有睡好,半躺在安乐椅上,竟然憩着了。什么梦也没有,只闻到木条在壁炉里燃烧的香味,耐久有一声“哗卜”。

    汉斯把一条毯子盖住我。我听到蓝宝石在窗外轻轻嘶叫踏蹄。

    醒来已是掌灯时分,汉斯在灯下翻阅笔记,放下烟斗,给我一大杯热可可,他不大说话,动作证明一切。

    忽然之间我想,假使他是中国人,能够嫁给他未尝不是美事。就这样过一辈子,骑马、种花,看书。

    宋家明呢?嫁给宋家明这样的人逃到老远的地方去,两个人慢慢培养感情,养育儿女,日子久了,总能自头偕老。想到这里,捧着热可可杯子,失神很久,但愿这次勖存姿立定了心思抛弃我,或者我尚有从头开始的希望。

    “你在想什么?”汉斯问我。

    “你会娶我这样的女子?”我冒失地问。

    “很难说。”他微笑,“我们两人的文化背景相距太大,并不易克服,并且我也没有想到婚姻问题。”

    我微笑,“那么,你会不会留我吃晚饭?”

    “当然,我有比萨饼与苹果批,还有冰淇淋。”汉斯说。

    “我决定留下来。”我掀开毯子站起来伸个懒腰。

    “你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他说着上下打量我。

    “美丽?即使是美丽,也没有灵魂。”我说,“我是浮士德。”

    “你‘父亲’富甲一方,你应该有灵魂。”他咬着烟斗沉思,“这年头,连灵魂也可以买得到。”

    “少废话,把苹果批取出来。”我笑道。

    吃完晚饭汉斯送我回家。

    辛普森说:“勖先生说他要过一阵才回来。”

    “是吗?”我漠不关心地问一句。

    喜宝--7

    7

    整两个月,我只与汉斯一人见面,与他谈论功课,与他骑马。春天快到了,树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这种不见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课在支持我。现在还有汉斯,我们的感情是基于一种明朗投机的朋友默契。

    两个月见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静。

    我也问汉斯:“你们在研究些什么?”

    “我们怀疑原子内除了质子与分子,尚有第三个成分。”

    我笑,“我听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无端端不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烟斗,“没有法子可以看见,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击才能证明它的存在。”

    “撞击——?越说越玄了,留意听:还是提出你那宝贵的证据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说有间酒吧。”

    “是。我在听,一间酒吧。”

    他横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他说下去。

    “是,一个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听着,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你说,我们是否要怀疑酒吧某处尚有一个出口,至少有个厕所。”

    我瞪着眼睛,张大嘴,半晌我说:“我不相信!政府出这么多钱,为了使你们找一间不存在的厕所?”

    “不是厕所,是原子中第三个分子。”

    “是你说厕所的。”我笑。

    他着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说,并不。”我摇头。

    “上帝。”汉斯说。

    “ok,你们在设法发现原子内第三个成分,一切物理学皆不属‘发明’类,似是‘发现’类,像富兰克林,他发现了电,因为电是恒久存在的。人们一直用煤油灯,是因为人们没‘发现’电,是不是?电灯泡是一项发明,但不是电,对不对?”

    “老天,你终于明白了。”他以手覆额。

    “我念小学三年级时已明白了。”我说,“老天。”

    “你不觉得兴奋?”他问。

    “这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瞠目问。

    “呵,难道还是法律科值得兴奋?”

    “当然。”

    “放屁。”他说,“把前人判决过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诵,然后上堂,装模作样地吹一番牛……这好算兴奋?”

    “你又不懂法律!别批评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气。

    “嘿。”他又咬起烟斗。

    “愚蠢的物理学家。”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但欠缺脑袋,是不是?”我指指头。

    “不,而且有脑袋。”他摇摇头。

    “你如何得知?难道你还是脑科专家?”我反问。

    他笑,“吃你的苹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极。”我问道,“哪里买的?”

    “买?我做的。”他指指自

    分卷阅读40

    -


同类推荐: 神道仙尊做局我的极品美女老婆都市小保安至尊保安逆天丹尊都市沉浮都市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