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到kings cross,还是要坐地铁。寒风凄楚,人们大多快步走着。
他偶然间看到了之前那个戴着脏兮兮的针织圆帽子的年轻人,又在地铁口叫卖着。然而,人们大多都是躲避着他走的。
“big issue!”
郑元礼从口袋里翻了翻找到了一英镑,想要去递给他,他想要像老师一样也买下一本。虽然,他可能不是太需要这种街头杂志,但是他看到了那位年轻人就想起了老师,就好像如果帮了他,老师的脚就还能再长出来一样。
他把一磅前去递给那位年轻人的时候,那位年轻人抬头看了看他。似乎,好像认出了他是不久前才见过的人。
郑元礼要把钱递给年轻人,年轻人忙着摆手。
“nonono!”
恩?这就很奇怪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会不让郑元礼买他的杂志呢?那个年轻人,把一本杂志塞到郑元礼的手里。
他看了一眼封面。
“一位东方英雄拯救伦敦的小小市民。”
照片很模糊应该是手机照的,不过是郭老师当时在爆炸现场受伤的照片。照片处理过了,尽量不显得血腥。
郑元礼看到了封面,打开看了里面的内容。详细描述了几个目击者的证词。
“天呐,那简直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在恶魔的行径面前,人性的光辉是不分种族的。”
“愿上帝保佑那位英雄。”
伦敦警察对于此案正在着手调查,一定会将恶徒绳之以法。目前并没有任何组织宣称对此案负责。
目前,还没有任何组织宣称对此案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是连环的爆炸案,那么他们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还会有进一步动作。进一步的动作在哪里呢?
郑元礼抬眼看了看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他似乎想说什么,憋了很久对郑元礼说。
“他会没事的。”
“恩,他没事的。”
年轻人听完郑元礼的话,又咧开他那满是胡渣的嘴露出他不太整齐的牙齿,笑了出来。郑元礼想,这年轻人真是简单啊,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哭。把这样一句安慰也当了真,让郑元礼自己也觉得,似乎自己的忧虑太过重了一些。
但是,这种觉得很快就被他心中的另一种声音打断了。
轻松是他们的,责任才是自己的。
自己有义务报答老师的恩情,就像报答还没来得及报答的父恩一样。
责任和义务虽然沉重,可是若是没有这样的重量,似乎那就是生命中再也无法承受之轻。
郑元礼把这本杂志夹紧,从口袋里翻了翻。他找出了当时在火车上被人打掉的那个中国结。
郑元礼把中国结塞到这位年轻人的手中说道。
“一个小礼物,能带给你好运气。”
“谢谢你。”
坐地铁去到从新牛津街到kings cross并不远,虽然不久前才刚刚发生了爆炸案。但是现在kings cross的一切都已经恢复如初了。
过街天桥上依然人来人往,只是偶尔有人路过被炸烂的诺基亚广告灯箱,会稍做停留。在胸前画个十字,为死难者祈祷,盼望他们能够早登天堂。
被炸毁的广告箱,已经炸的狼狈不堪,美丽的女郎的脸和手都炸的一片焦糊,只有nokia 8800的的照片依然坚挺着。就像这手机本身的质量一样。
从现场的痕迹看来,毫无疑问,kings cross爆炸案的炸弹是被藏在灯箱里的。
首先灯箱还没有更换,在爆炸的过程当中。冲击力先是冲破了灯箱的一脚,让玻璃碎片四散炸开,紧跟着才是炸弹本身的弹片冲出玻璃箱。
这个过程非常快。
同时,致命的气压和风浪把其他的广告箱子,虽然也震碎了。但是,只有藏了炸弹的广告箱的金属框架在高温和冲击同时的作用下炸的扭曲变形,四散开来。
较远的广告箱以及防火竖井,虽然也遭受了爆炸冲击,但是因为温度不够,所以金属部分并没有变形。
由此,就不难分辨出犯人是在哪一个广告箱中藏了炸弹。但是知道这么多,一点意义都没有,任何一个警察和现场的痕迹学者都有能力轻松的了解炸弹源。接下来,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进一步确认犯人的身份。
首先,假定,并且只能假定两起爆炸案之间有着联系。毕竟,在此之前伦敦的治安一直还算不错,最近一年多并没有发生爆炸案件。连续发生两起案件,那么犯人只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伙人。
与伦敦桥的情况不同,kings cross作为重要的密集交通枢纽是有着监控摄像头的。因为,伦敦的火车站的治安也曾经不好过。火车站治安不好,是个世界问题。
那么,如果犯人是一个人的话,就需要先将监控摄像头想办法暂时解决掉。不能破坏,如果破坏的话,很有可能会提前引起警卫的注意。
郑元礼能够想到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案:团队作案,这就像是舞台上的近景魔术一样。一个人首先去引开观察者的注意,吸引注意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卡住摄像头的视角,不过这个卡住视角不能只卡一次,要在48小时中换不同的人多卡几次,这样警方在侦破的时候就不会知道谁在什么时候装的炸弹了。就算是警方现在在看监控录像,也不一定能看得出到底是谁把炸弹什么时候放进了广告箱内。
第二种方案:个人作案,这个方案的话,就简单的多了,犯人只要提前48小时把炸弹以上放进广告箱就可以了。因为目前视频只保留48小时,多了就会被掩盖。但是这个方法存在一个问题,那就炸弹存在被提前发现的可能性。这种规模的作案,以及考虑到犯人应该是出于某种政/治诉求才进行的爆破。那么,犯人就不太可能让自己出现这种程度的风险。
综上所述,初步推断,为有组织的团队作案。
作案人员规模4-5人。
曾经有过一个理论说,连环杀手会再去到现场观看情况,甚至有人会出席被害人的葬礼寻求快乐。这个理论作为定论,是不正确的,不是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一定会这么做。只有一小部分会回到现场,而且回到现场的动机和理由也各不相同。
实际的情况是,有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的连环杀手会作出这种事情。这个比例不高,不过也不算低了。
4-5人规模的团队作案,必然会有人会到现场。原因很简单,这种规模的案件,对团队每一个人的心理刺激都是极为严重的。每个人的心理素质是不尽相同的,一定会有人忍不住想回到现场看看情况。
第八章: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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