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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直到世界的尽头 作者:苏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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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世界的尽头 作者:苏小默

    分卷阅读10

    再对他说爱,不再拥抱他,不再发信息给他报平安,不再给他打电话,他惶恐了,那个人,不再做很多时间,他没有安全感了,他要的东西,他赖以生存让他一个人生活的支撑没有了。

    所以他才逃离。

    可是,郑律浩,一直都没明白,他要的;不过,或许他不懂,感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郑律浩也好,金允哲也好,他只是旁观者,最多就是看得清,其他的,他无能为力,只能让他们自己想清楚,弄明白。

    第七章

    西班牙人有着不可理喻的狂欢精神,这一点在巴塞罗那是最能体现的,走在巴塞罗那的街上,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像是顽童,他们的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谚语,都会带着那种具有狂欢特征的夸张跟热情友善,这里的每个街道都透露着让人按捺不住的喜悦热烈气氛。

    不过,提起巴塞罗那,人们除了狂欢,最常想到的大概就是足球吧!

    对于足球这个东西,金允哲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闲暇时光,他会摆弄他的花花草草,或者是捧杯咖啡握在窗台看书,或者是爬在地上画他的设计图,所以,足球这一名词,在他生活里,可是说是很少出现,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爱运动,相反,金允哲很爱运动,他喜欢跑步,也喜欢走路。

    作为设计师,他有所有设计师的通病,那就是,喜欢要求完美,不论是对身材还是其他,金允哲都是要求完美,所以,运动这一方面,他是绝对不会松懈的。

    离开托斯卡纳后,金允哲直接坐飞机来到了巴塞罗那,对于这个城市,金允哲有着许多的向往,巴塞罗那的设计是每个设计师的梦想,那些奇特的设计点子,疯狂的奇思妙想,这是每个设计师都渴望的。金允哲十分喜欢巴塞罗那的建筑设计,这个被称为‘高迪的城市’,这位疯子艺术家在自己奇思妙想执行诞生的奇异建筑装点了整个巴塞罗那,他喜欢他的‘米拉之家’,这是他来巴塞罗那最主要的目的,看一看这个疯子艺术家最具盛名的代表作。

    巴塞罗那跟苏黎世一样,同样都是两城合一城,跟新城区相比,金允哲更喜欢老城区,他有习惯性恋旧的习惯,不管什么东西,他都喜欢恋旧,无论建筑还是其他,都是如此,这样是他为何如此爱托斯卡纳的原因,那个重返文艺复兴的城市,让他恋旧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以及幸福感。

    他选择了住老城区居民的家里,国外的人一般都比较热情,对于有游客来借住也一直都表现得很友善,这一点跟他们韩国完全不同,不过,相对于韩国,他更喜欢国外这种友善氛围,他借住在一个本地居民joe家里,他们家里一共有三口人,是典型的三口之家,住进去之后,经过交谈,他才知道,joe他们一家是街头表演者,不是那种卖艺,而是纯粹出于表演者想要表演的欲望而去选择了做街头表演者,有时候会收一些善意的小钱,毕竟表演者也是,狂欢也好,爱好也好,终究是要吃饭的。

    还是不习惯跟人交谈那么多,吃过饭之后,金允哲就回到了房间,屋子很小,除了一张桌子就是一张床,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金允哲放下包,从里面拿出画板,将他支撑起来,然后坐在床上,开始画图。

    在这个充满荒诞设计感的城市,他有太多的东西想要表达,从下飞机的那刻,从走到街上看到巴塞罗那人们欢笑的那刻,他就有了这种感觉,设计师喜爱的感觉——那就是灵感爆发。

    火红色的裙摆,布满鲜花的花环,红色的高顶帽子,热情奔放的红玫瑰,不可否认,这是一幅带着浓烈情绪的设计图,金允哲很少设计女装,他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不涉及女装这个区域,可是,今天在巴塞罗那,他破例了,他几乎是完全没有考虑,就这么凭着心里的感觉,快速的勾勒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五月份,正值巴塞罗那的卡尔布斯克里斯汀节,早上金允哲一大早的爬起来,跟joe一家打了招呼就出门了,虽然joe极力邀请他跟他们一起去参加狂欢,但他还是婉言的拒绝了,他像是个自闭患者,只想要一个人呆着,不想参与别人,也讨厌热闹环境。

    巴塞罗那是个自由奔放的城市,他们每天不是在狂欢中度过,就是在为狂欢做准备。让人不得不感叹的是,巴塞罗那的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旺盛的精力,他们有最刺激最出格的狂欢,也有没完没了的歌舞戏剧表演。

    街上繁华喧闹,金允哲站在大街上跟四周围的环境完全格格不入,他像是个安静的个体,淡然的在一群狂欢的人群里走过,轻轻的,不留下任何痕迹,他喜欢巴塞罗那的建筑设计,他喜欢他们建筑设计的美感,可是,他不适合巴塞罗那这个城市,这个城市,适合热闹喧哗爱玩的人,而他,太安静。

    他漫步在巴塞罗那的每个街道,大街小巷,表演者大街,没有一辆机动车的街道主干,有充裕空间给表演者和观众的主干道,在道路两旁窄路上通过的车子,很奇特的一个城市。

    在其他城市,车辆行驶是最主要的,其次是行人,可是,在这里不是,表演者是最主要的,车子则是充当次要的,这是巴塞罗那的奇特。

    闲逛,在路边的星巴克买了杯炭烧咖啡,炎热的夏天,炙热到能把人烤熟的温度,他端着被滚烫的咖啡穿梭在热烈奔放的人群中,心冷的,喝再多滚烫的东西也无济于事。

    金允哲不是很理解这里的人,为何会如此热爱狂欢,沿途,有无数人拉着他,扯住他,对着他说‘阿米哥’,这是邀请对方做好狂欢准备的讯号,他明白,只是,他无趣。

    在他看来,狂欢不过是不堪寂寞的一种喜悦。

    因为,在如此热闹奔放的氛围,他的心里很孤独,在这个城市,很多人在街道喧哗,绝对不会孤独寂寞的城市,他很孤独,也……很想他。

    看着那些人,拖着手狂欢,笑着拥抱亲吻,他羡慕,同时也妒忌,更多的是心痛。

    巴塞罗那的狂欢是带着浪漫气氛的,他喜欢这种氛围,可是,平时陪着他,带着他,融入这个氛围的人,不在了。

    郑律浩,突然很想你。

    从离开到现在,称号他,都统一说那个人,或者他,这是他第一次正面直呼,直白的在心里说出他的名字,突然很想大吼,吼什么,呵,他自己才知道。

    两手圈成一个喇叭围在嘴巴上,金允哲站在街道中心,用韩文大吼,“郑律浩,我想你了。”

    在狂欢里,尖叫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的大吼并未造成围观,因为他的声音只有他自己知道,话一出口,就被别人的声音淹没了,他说了什么,别人听不懂,也听不到,可是,他自己很清楚。

    苏子叶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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