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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初遇少年

    端午过后,天气就一天比一天热了起来。紫禁城西侧的长乐宫,刘太后午后睡了一会儿,坐起来斜倚在殿中软塌上乘凉。大宫女牡丹拿着扇子站在太后身侧轻轻为她摇着扇,芍药端来了井水湃的李子、杏子和水蜜桃。

    刘太后是京郊农家女出身,性子直率爽利,喜欢鲜艳热闹。她的宫女一水儿都是拿牡丹、芍药、香玉、水仙之类又香又美的花卉做名字。

    刘太后看到果子,也没有什么胃口,只捻了一个李子来吃。

    她如今五十有五,虽说已经有了些年纪,但是精神素来健旺,胃口也不错。只是近日来遇到了一些棘手的事情,让她颇为头痛,胃口也被败坏了。

    刘太后是经过风雨的人。当年和先帝一起被囚禁在南宫中的时候,衣食短缺,死亡的阴影随时都可能降临。不管别人怎么抑郁消沉,刘氏还是表现出了过人的坚韧,除了和其他妃嫔宫人一起做女红偷偷请看门的小宦官拿出宫禁去换粮、换布之外,她还在偏殿的一角开了一小块地,拿换来的菜种种了茄子、萝卜和葱,用来给陈怀慎和孩子们加餐。

    在南宫里那么苦的日子里,她不但护住了自己的女儿丰庆公主,把她教养得温柔懂事,还生下了小皇子陈见泽。

    南宫的苦难,摧毁了很多人的健康,包括陈怀慎和钱皇后,但是刘氏仍然像野草一样蓬勃地活着,像母兽一样警醒地看护着她的幼崽。

    还好,她的孩子都活下来了。

    孙太后离世了,陈怀慎驾崩了,钱皇后故去了。而她和她的孩子们还好好地活着。她的大儿子,成了大炎的皇帝。她的小儿子陈见泽,封为崇王,就藩汝宁府。她的女儿丰庆,嫁的驸马琴瑟和谐。

    在一个有半数以上的孩子活不到成年的时代,她的孩子不仅存活下来了,还活得很好。这足能够让一个母亲骄傲一生了。

    现在,她又在抚育这个帝国下一任的君王,太子陈祐琮。她相信,她同样一定能把这个孩子抚育成人,看到他娶妻生子,长成一个伟岸的男人模样。

    有不少臣子建议说,太子大了,应该挪入东宫,不应在太后的长乐宫中长住。

    这些话,刘太后一概不理会。太子还不满十四岁,现在挪出宫去,她还不放心。

    这不,太子还没有从她这里挪出来呢,就有人开始在她眼皮子底下弄鬼。而且弄鬼的人还不止一个两个。

    刘太后长叹一声,人生就是如此,其实没有多少安生日子可过。见招拆招吧。

    还没等刘太后把思绪理出个道道来,就见她的大宫女香玉匆匆忙忙快步走入殿中,行礼之后上来禀报:

    “太子回宫了。只是,太子一直用右手握住左手腕,仿佛受了伤的样子。”

    “怎么回事?快请太子过来。”太后说着就要从软榻上站起来。身边的牡丹忙过来搀扶。

    太后却起来得很利落,并不需要搀扶。

    太子一行人从宫外一直走到太后所在的正殿,向太后行礼道:“孙儿给皇祖母请安!”

    刘太后连忙拉住他:“听说你手腕受伤了,快给我看看。”刘太后私下里并不喜欢哀家这样的自称,在这个宫里也没有人敢挑剔她。

    “并不碍事的。”太子将手腕藏在衣袖里,不想显露给祖母看。但还是被刘太后拉过来手掀开袖子,三条尖爪抓出来的血痕赫然显露在纹理细腻的肌肤上。

    “这是怎么回事?”刘太后竖起眉毛问道。

    陈祐琮身边的小宦官冯浩连忙过来跪下:“回禀太后,太子今日上午在文华殿听刘太傅讲过学,被皇上招去乾清宫用膳。太子用过膳出来,在路上遇见金贵妃家里那姓叶的表小姐,那个表小姐带了个篮子,她养的两只玳瑁猫就放在篮子里。太子逗了一下那猫,却被狠狠挠了一把。太子不许奴才声张,说是回宫找出早前太医给的碧玉膏擦一擦就好了。”

    “伤得这么重,自己随便擦点伤药怎么使得?”太后皱起眉头。

    牡丹连忙在旁边说:“奴才这就派人去叫太医来。”

    太后突然想起一件事,道:“先不用。前几日召进来的那个姓张的道医,是否已经教好规矩了?叫她过来给太子看看。”

    牡丹领命而去。

    太后在这里埋怨太子:“你一向是个稳重孩子,平白无故去招惹那猫儿做什么?你若喜欢猫,叫人挑乖顺的给你送来就是,干什么要去看那个丫头的猫?”

    太子笑着说:“我不想养猫,今日只是随手逗弄。倒是皇祖母要是想养猫的话,孙儿找来好的奉上给您。”

    太后摇头:“好好的我养猫做什么?养个你都够我操心的了。”

    陈祐琮笑了:“我这么老实的孙子,您还觉得操心。真遇到顽皮的可怎么办?”

    在太后宫中就这点好,太后不是喜欢摆架子的人,和太子很有点家常祖孙的亲近。

    太后叹了口气拂了拂他的鬓角:“就是知道你是个老实孩子,祖母才这么操心呐。”

    其实太后心里是有点诧异的,在太后看来,太子并不属意叶彤樱,为什么会招惹到叶彤樱的猫,她也不明白。

    金贵妃家的表小姐叶彤樱刘太后自然是熟悉的。

    叶彤樱是金铃儿两姨表妹家的女儿,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已经生得妩媚异常,皮肤雪白,嘴唇樱红,目如点漆,语笑盈盈。只是据说私下里脾气颇为乖戾,对身边的侍女动辄打罚,毫不留情。对自己养得两只猫儿倒是好得不得了,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两只猫也被她宠得很是娇纵。

    刘太后并不喜欢叶彤樱。但是叶彤樱却很得金贵妃宠爱。金贵妃膝下无子无女,常把叶彤樱接到宫中陪伴。皇帝看在金贵妃面子上,也对叶彤樱优容非常。

    就在今年上元节,叶彤樱在皇室家宴上结识了太子。从此之后,太子在宫里行走的时候,三不五时总能遇到叶彤樱。

    有时候皇帝到金贵妃的安喜宫中去的时候,也会传太子过去用膳,席间时常见到叶彤樱作陪。

    刘太后知道金贵妃打得什么主意。但她不会叫金氏得逞。而且她也知道,太子表面温柔平和,其实心里十分清楚,不会被叶彤樱迷住。唉,有时这孩子就是太清楚了,才如此自苦。

    其实相比太子手上的伤,更让她看起来揪心的是太子眼下的青黑和凹陷下去的面颊。她知道,太子这段时间从没睡过好觉。也知道太子彻夜难眠的原因,只是,这段心结不是轻易能纾解得开的。

    希望丰庆举荐的这个道医真的是有道行的。

    祖孙俩在说着话的时候,刘太后宫里新进的道医张惟昭走进殿来向太后和太子行礼。

    这是张惟昭第一次遇见陈祐琮。这时候,张惟昭还不知道陈祐琮才是她真正的目标客户。

    太子身量颇高,只是肌肉还未完全发育,有种少年人特有的青涩的消瘦感。穿着红色团龙圆领衫,带着乌纱折角向上巾,这是太子的常服。因为今天太子上午到文华殿上学,中午跟皇帝吃饭,所以他穿着常服出门,这会儿还没来得及换。

    张惟昭之所以能看出来太子穿的是常服,是因为她在正式上岗服务之前被进行了填鸭式的速成教育,如何通过服饰分辨宫中众人的身份是最重要的一课,这是关乎性命的大事,所以张惟昭学得很用心。

    太子还并不知道长乐宫中新近招来了一个道医。这个道医穿着蓝色苎麻道袍,头发在头顶梳了一个道士髻,头上、耳朵上毫无装饰。这身打扮颇有些特异,陈祐琮不免多看了两眼,看了之后又觉得其实不是她的衣饰特异,而是这个人的整个气味都与他平素见到的人大为不同,但又说不上来为什么。

    获得穿道袍的资格,是张惟昭跟太后争取来的。她第一次拜见太后的时候说,她是道医,最好仍能做道医打扮,这样一来保留了对道祖的恭敬,二来也方便行医。

    刘太后是笃信道教的,听她说得虔诚,就点了头。

    “伤得要紧吗?”太后问张惟昭。

    “不妨事。养个三五日就好了。”张惟昭回答。

    张惟昭打开药箱,先拿出一副白色桑皮纸手套。少年太子好奇地看着她戴上手套,连太后也禁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这个时候,只有军中将领冬日骑马行军的时候,才会戴兽皮做的手套。日常是无人戴手套的,医生也没有戴手套的概念。

    张惟昭舒展一笑:“这是医用手套。防止邪气自伤口入体。”她自然没办法说防止细菌、病毒,只说邪气。

    她这一笑,陈祐琮觉得自己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与常人不同了,因为她没有一般宫婢甚至太医面对上位者时,自觉不自觉表现出的紧缩和畏惧,相反,她似乎很为自己的医术自豪,一副只有成功的读书人才会有的意气饱满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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