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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卷 第一章 一入江湖岁月催

    蜀中多山,道路陡峭崎岖,大车难行,所以马帮就成为主要的运输群体,而最大的马帮莫过于“鸿福货栈”,“鸿福货栈”并不做欺行霸市的买卖,否则 大大小小的几百个马帮至少有一多半早就被吞并了,反而是更愿意用合理的价格收购一些小马帮的货物,这样,那些小马帮就不用为了些许财货冒着风险去做长途的买卖,只是在自己熟悉的一亩三分地上踅摸,然后把货物运到相对大一点的镇子,城市,经过讨价还价之后,移交给“鸿福客栈”,近一甲子之间,蜀中反复战乱,世道不太平,大家都存了小富则安的心思,再加上“鸿福货栈”给的价钱相对公道,又是稳定的买家,有时候不周不备,反倒还贴补一些,这世道能有这样的好事,升斗小民自然感恩戴德。全蜀中的马帮都愿意和“鸿福货栈”走的近一些,要是没跟“鸿福货栈”打过交道的,那行走江湖可真是一点底气也没有。

    “鸿福货栈”走的多是长途,风险大,获利也大,一个是官面儿上确实牌子硬,另一个是马帮里的高手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行程都是安全的,被劫的次数也不算少,毕竟所谓江湖中大多的高手也就是小金刚境,而且这样的高手只能说是“鸿福货栈”相对多一些,至于境界高低,那就参差不齐了。遇到一些狠角色,也是没办法。“鸿福货栈”也有自己的规矩,劫货可以,但凭身手,甚至些许伤残也可以有,回头拜山门讲道理拿回来也好,或者认栽也好,不会太得理不饶人,可不能出人命,这个不仅仅是马帮的护卫,包括所有的马夫,民夫,如果有人命官司,那就对不起了,无论是烂匪雄寨,江湖门派,还是穷疯了乔装打扮的军士,统统血洗。没得商量,谁说话都没有用。货栈里的三个供奉可不是白养的,衙门,军营里流水介的白花花的银子也不是白花的。

    这趟西行目的地是四百多里之外的厌离山,也就是半个月的来回,一般的收货而已,主要目的据说是帮着京里的贵人寻些珍贵的草药,这位贵人身份不凡,还派了家中的子弟亲自过来跟队,小伙子看着一脸的俊秀,一副文士打扮,行事却并不与从前打过交道的京城人一样,高高在上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和伙计,民夫都能聊天打屁半天,尤其爱马,对驮着沉重货物还能四平八稳的在崎岖陡峭的山道上几百里路来回穿行的川马十分感兴趣,而且刷马,喂马都是一把好手,经验老道的马夫都挑不出毛病,马帮里都是些刀口舔血的汉子,性子直爽,没几天就把小伙子当成自己人了,要不是二掌柜时不时的在小伙子身边转悠,这帮汉子肚子里的陈芝麻烂谷子,川州花柳巷里的风流韵事早就被掏的一干二净了。

    刘吉是四十多年的老马帮了,西线这条路一直都是他在牵桥搭线,年龄大了,货栈其实早给他在川州买了宅子,虽说不大,但在川州有了落脚点,那就是一份安稳啊!多少人求盼不来,为了这趟买卖,二掌柜亲自跑了一趟,还是那种特别难为情的模样,刘老头当时有笑了,指指身边的儿孙:“二掌柜,这话咋说的,你看看这帮榆木疙瘩,巴不得我出趟城呢!有银子赚不说,掌柜的这份情靠他们几辈子能还清?别说咱家走货十有八九没什么疏漏,就是真有,我今年六十有四,有啥可说的?”

    指指脚下:“谁能想到,一个拉马行脚的糟老头子能在川州给儿孙挣下一块立脚之地?做人得知恩图报,这是我们山里人的规矩,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不能因为进了城就变了味儿,不能因为如今变舒坦了,就忘了根本,二掌柜别嫌我话多,讲给孩子们听的,这些娃没见过那些人吃人的世道,咱得说给他们听都不要紧,但当家的不能傻,这也是规矩。”元晓菲给老人鞠了一躬,不是因为愧疚,是因为道理,如果是李惊澜在场,他必然会想到老师当年对他说的那句话:自古百姓最无愧!

    化名景澜的李惊澜,正和刘老爷子一人一口的小抿着酒葫芦里的泸州烧,老爷子喷着酒气讲起当年的天雷滚滚,一剑劈山,在民间的过分渲染之下,更有一番风采,樊懋真人脚踩祥云大袖飘飘,双指捏诀,一声“敕”空中金甲神将,雷公电母现身,那天魔季鹏却不服输,现出真身却是三头六臂面目狰狞,十八道天雷,竟给他扛过十六道,樊懋真人见他冥顽不灵,一抖大袖,一道桃木剑穿云逐电而去,直插前胸,刺透魔心,最后两道天雷才将魔头炸成齑粉……

    李惊澜听得津津有味,元晓菲则在远处望着这个身份不凡的少年,十分费解。

    黑衣卫在大秦的名声是那个人踩着一条血路走出来的,那种震慑力不仅仅是在朝堂,在京师,在淮南,而且在每一个黑衣卫的心里,灵魂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就算如今那人远在千里之外,在这一年间,多少敢向黑衣卫伸手的,都是一一碰壁,只要没有那人的死讯传来,黑衣卫就没人能动的了,除非皇帝解散这个部门,而解散之后呢?这些人还不是会回到那人身边,可朝廷几十年打造的情报网络,就一朝尽丧。这是皇帝不能忍受的。

    所以,这个少年的背景可谓通天,可为什么他要孤身一人不远千里来到这蛮荒之地?而且看他的干活儿的把式熟稔,根本就不是为了打入马帮这个环境现学的,而是这种活计他没少干。这说明什么?元晓菲下意识的停止了自己往下想的念头。

    就在她分神的一刹那,好巧不巧那少年竟然回头瞧了她一眼,微微一笑,元晓菲顿时慌乱起来。还好,只是一眼,然后又和刘老头喝酒打屁起来。

    一葫芦酒不多时就被老少两个酒鬼喝的一干二净,刘老头眼神发亮,扭头对着李惊澜说道:“小景,你这个娃子好得很,如今已经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听我这把老骨头胡说了,酒量也硬是要得,北边来的?”

    李惊澜笑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嘛!这是我们老家的至理名言,二掌柜可是说了您老是马帮的老祖宗,若非是这件事,还真不敢请动您老人家,谢字我就不说了,矫情,等回到川州,咱爷儿俩还的好好喝两盅!老家那边天寒,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开始喝酒,您也知道北境,越差劲儿的酒越烈,又买不起好酒,谁知道却练就一副好酒量!见笑了!”

    “北境啊!唉,那就都是天涯沦落人喽!比起北境,咱蜀地都不算惨的,听说那边的白毛风都能把人吹成冰雕,又加上沧国人时不时的打草谷,那哪是人呆的地方,难怪看你这娃子长的俊俏,干活儿却是里里外外一把手,原来也是个苦出身啊!”老爷子仿佛看到少年的自己。

    李惊澜抬头望着远山,没有接老爷子的话,其实那些天寒地冻,那些穷困潦倒,在他眼里都没什么,那些和那个比自己还瘦弱的姐姐相拥而坐瑟瑟发抖的日子,往往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害怕,因为那个让半个大秦为之发抖的男人,从不在他们身边,从来都没有给过他们温暖,所以,姐姐从剑胎觉醒之际就毅然决然的拿起了剑,把自己挡在身后,那种痛,让李惊澜每每都会在夜里惊醒,那种惊弦随时都可能离开他的噩梦,困扰了他十几年,那个家到如今仍旧四分五裂,那个男人仿佛永远离他千里之外。

    “老爷子,能说说你的孩子吗?”李惊澜突然问道。

    “有啥说的,都是些榆木疙瘩,没啥能耐却尽想着好事,读了几年书,本事没多大,派头倒不小,成天搞什么以文会友,会来会去还不是银子没少糟蹋,没寻了半点儿营生,文不成武不就还看不起咱这个走马行脚的行当,坐吃山空喽!成天守着我这个糟老头子,有啥用?将来,娃娃们可要吃苦头的!”

    “呵呵,老爷子,甭愁这个,车到山前必有路,大哥也许是时运不济,总会有出头的日子,我倒是羡慕您一家人每天都能在一起,再过几年您老就能喝着小酒含饴弄孙了!”

    “还是你这娃子会说话,老头子有时候也在想,娃子们有没有本事其实都挺好,有本事的出人头地,跳出蜀地这块山沟沟,倒也不错,可再过些年我这身子骨差了,身边连个说话的人也没,反倒是娃子没什么本事,倒能给我养老送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李惊澜含笑点头。

    “我这一辈子哟!啥没见过?人吃人,人吃土,天雷地仙都见过,年轻的时候穷,没钱娶媳妇,四十多岁的时候才成家,有了娃,如今娃子本事虽然不济但也还孝顺,可我这几年真没给过什么好脸色,现在看来是老汉想岔了!”老爷子摇摇手里空空如也的酒葫芦又说道:“你看,老头子也不咋地嘛!年轻的时候哪敢喝的这样干净?总要留点福根的嘛!凭啥就非得让娃子们吃苦?”

    李惊澜默默的拿过酒葫芦,走到元晓菲身边:“元姑娘,麻烦你了,帮忙打些酒来!”

    元晓菲接过酒葫芦,眼神复杂。

    有些故事不必了知道,但恍惚中似曾相识。

    好一句: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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