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刘备的日常 1.173 亩锺之田

1.173 亩锺之田

    时下田地,可分三类,普田,良田,美田。相对应的亩产,又分一般与高产。
    《昌言·损益》:“今通肥硗之率,十稼穑之人,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
    普通农田,亩产三石粟。“通肥硗之率”,便是指,肥瘠平均计算得出的结果。
    提高亩产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灌溉法,其二是代田法。
    《史记·河渠书》:“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卤地,可令亩十石。”又载:“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秔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
    《史记·货殖列传》另有“带郭千亩亩锺之田”之说。“(一锺)六斛四斗也”。乃是指,城邑近郊农田,亦能高产。之所以“近郊田肥”,正因肥水滋润灌溉。
    刘备营城时,行雨污分流。将各家各户,经双瓮化肥池水解的“肥水”注入田间沟渠。再加灌溉,亩产六石,实属正常。更加上还有“稻鱼共生”,一年收获,可比十石美田。
    类稻鱼共生,代田法亦足尽地利。
    如前所说,代田法能令“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善者倍之”。时下,河西四郡“换茬”兼顾“代田”,可季季大熟。
    除上述二法之外,还有更神奇的“区田法”。引《汜胜之书》所载。此法采用深耕作区、增肥灌水、合理密植、加强管理等综合高产栽培技术。按此书说:“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如此,即山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此产量,实在是高到令人发指。然蓟国将作馆,一直未能试种成功。
    刘备读《汜胜之书》时,窃以为。此乃描述,帝国江南“一季三熟”之美田。不同作物轮作套种,才能如此高产。
    就蓟国如今的晚稻种植而言,一年一季,已是极限。
    陇右梯田因地势较高,灌溉不便,肥水亦无法顾及。且又是刚刚开辟,野地未得驯化。羌人耕种,亦是新手。能有多少亩产,刘备实无法估计。
    首批开镰的麦田,统计后上报。足有三石新麦。
    消息传来,刘备及幕府属吏,皆松了口气。以每户五十亩计,可得新麦百五十石。可活壮劳力五人。以一家老小计,足可养活二十五口。
    羌人行“饶妻制”。家中人口众多。然通常亦不过十余口。二十五口之家,亦是诸如豪帅一类的羌人大户。若能亩产三石,陇右从此得安。
    且,今年只是初种。农时、节气,天时、地利,皆未竭尽所能。来年精工细作,再行代田法,“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善者倍之”。“缦田,谓不为甽者也。”即不开沟,不分行,将谷种散播在田中,产量很低。陇右先前多采用此种耕作方法。
    换言之,代田法,每亩均产,能提高一石。
    待陂渠修到田间地头,坂上溪水能尽灌溉之力。若无坂上溪水,亦可层层架设龙骨翻车,引谷中溪水上坡。想必产量亦会增加。若也能提高一石。两项相加,足可增产二石。陇右梯田若能达均产五石。则万事备矣。
    种田十倍利,经商百倍利。
    就时下而言,刘备不希望有完全脱离土地的商人或是仕人出现。民以食为天。对于封建时代而言,土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土地的价值,也必将被刘备潜移默化的稀释。
    户户有良田一顷。维系一家丰衣足食。农作机关器,及畜力的普及,最大程度的解放生产力。种田家中老农即可。大量的壮劳力,往来丝路,僦车西行,赚取百倍利益。如此,农工商结合,当称富足。
    换言之,刘备将农田的定位,只为养家糊口。绝非要通过农耕,发家致富。很简单。若行种田致富,势必要囤积大量的土地和劳力。此,绝非蓟王所愿。
    换言之。一旦蓟王主宰天下。将严格限制土地的拥有量。与户户人口、爵位、功勋、品秩等,直接挂钩。土地只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若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或做工、或经商、或从戎、或出仕,不一而足。终归要为国所用,创立丰功伟业。
    在刘备看来,地位从来不是考验赚钱的能力。而是要能为国牟利,为民做主。终归能“恩泽广被,惠济无远”。
    那时,再去衡量个人定位。
    大汉等级分明的封建礼制,若能公正实施,合理引导,可堪大用。
    民爵几等可乘车,三百石可穿彩衣,二千石配水苍玉,诸如此类。时人之衣食住行,吃穿用度,一切皆与品秩比同。军人杀敌立功,商人捐资助国,匠人物尽其用,仕人守土安民。皆是向善之道。只需合理设置晋升条件,并严格执行。乃至士农工商,殊途同归。当最大程度趋利避害。
    再加上大汉不禁刀剑弓弩,却传承有序。时人皆心存信义,刘备有这个信心。后世皇朝,因礼乐崩坏,道德沦丧,人心不古,道义无存。而无法实现的升平世界,天下大同。我大汉定能实现。
    民心向善是其一。民有刀剑弓弩是其二。
    那些杀人不见血的蝇营狗苟,官场现形,能抵挡唇枪舌剑,能抵挡长刀利箭否?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奈何,我大汉还时有大赦天下。
    杀人重罪。不出三五年,便可出狱。有何惧哉!
    党锢前,有方士张成,从大宦官侯览处得知朝廷即将大赦,便唆使其子杀人。李膺将凶手逮捕到案,准备法办。不料第二日,大赦令已颁下。张成得意言道:“诏书既已颁下,便不怕司隶校尉不把我子释放。”此话传至李膺耳中,李膺言道:“张成预知大赦,而故意教子杀人,大赦焉能轮其子!”遂下令将其子斩首。
    此事虽直接导致第一次党锢。然,细究起来。足见我大汉法理与道义并行之风。
    同样是杀人死罪。何人可赦,何人不可赦。一言蔽之,义之所存,民心向背。
    赵娥为报父仇,杀人投案。县令欲与她弃官同亡。朝廷大赦其罪。各级官吏齐声赞颂,为其著书立传。
    而方士张成唆使其子杀人。遇赦不赦,当日枭首。
    煌煌天汉,有此法理与义理并存。再有蓟王刘备,何愁天下不定。


同类推荐: 冬夏莫言(父女,1v1,H)启明1158抚宋摄政王家的农医宠妃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从龙族开始打穿世界重生后嫁给废太子李治你别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