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红袖添乱不添香 第115回 情敌

第115回 情敌

    是以,当有天她兴冲冲地举着两张学校新春交响乐演奏会的票子约我同往的时候,被我以追韩剧追到节骨眼上,男主出车祸女主白血病我实在走不开为由,果断拒绝。

    事后,我为自己的肤浅悔得肠子都青了。

    毕竟我不能够预料到,在90%的人都会听到打瞌睡的一场交响乐演奏会上,唐仙女也能慧眼如炬地替自己瞅到个心上人。

    根据她第二日向我的描述,那男生是交响乐团的指挥,开场的曲子正是那首慷慨雄壮的《保卫黄河》,但见他别出心裁的一袭复古长衫,颈上挂一条火红的长围巾,上台后鞠躬转身,抬手将胸前的围巾向后一甩……

    那火红的围巾便如月老的红线般,拴住了唐薇薇的少女心。

    “就因为甩了个围巾?”正喝果汁的我险些被一口呛死,“人家要再甩个头发,你是不是当场就嗷嗷叫着扑上去了?”

    “你这种世俗的女人不会懂的。”唐薇薇怒其不争地瞥了我一眼,“红围巾在他背后落下的瞬间,让我想起了徐志摩的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噗……”我口中的果汁不争气地喷了出来。

    眼看对面的唐仙女一副要杀人的样子,我赶紧服软,“好吧好吧,水莲花就水莲花……那男生除了会甩围巾,长得怎么样啊?”

    唐仙女托腮努力回想了一下,“长相没看清……人家是乐队指挥,一直背对我来着。”然后潇洒地一挥手,“无所谓了!反正他是我的菜。”

    “就算没有一个漂亮的鼻子也无所谓?”我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唐薇薇愣了愣,然后毅然地答:“无!所!谓!”

    我暗叹:连底线都不要,果然是真爱了。

    于是我开始在唐仙女追爱的路上各种支招献计、呐喊助威,直到有一天,唐仙女表示终于跟围巾男神搭上了线,美滋滋地约我一起去交响乐团的练习室观赏加献殷勤。

    带着满满当当的八卦心的我,走进练习室的瞬间便彻底懵了。

    指挥台上的,正是刚刚和我确定了恋爱关系,尚低调未公开的罗云栖。

    那时我一片空白的大脑中,只剩惨兮兮的四个大字:造化弄人。

    之后的几天,便成了我和唐薇薇的闺蜜史上最尴尬的一段日子。

    虽说我俩好得穿一条裙子用一包卫生巾,就差没有烧黄纸斩鸡头结为异性姐妹,虽说也曾豪言壮志“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拍着胸脯保证坚决不做重色轻友的小人,但我的好闺蜜看上了我的男朋友,这一惨烈的现实还是打击得我几天缓不过神来。

    那时的我着实苦恼:想要说服自己信守承诺,放开云栖成全薇薇,但我悲催地发现,我自己跟自己都开不了这个口。

    我是那样深切地爱着云栖,那样不容易地一路斩妖除魔跟他修成了正果。让我将来之不易的幸福拱手想让,我做不到。

    但想要说服唐薇薇放弃云栖……她那连鼻子都可以不在乎的,彻底沦陷了一颗芳心的爱,我自问,说服不了。

    当我痛苦地以为,在云栖和唐薇薇当中,我终将失去一个时,薇薇却已做出了决定。

    “既然你喜欢那件衣服,姐们儿就让给你好了。”唐薇薇说,“我再去挑更好看的就是了。”

    是以,一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三角关系,最终在唐薇薇的忍痛割舍之下,化为云淡风轻。

    愈下愈大的夜雨,将我从遥远的回忆中唤回,我深吸一口气,想要用雨夜微凉潮湿的空气,润一润我灼热不安的内心。

    我始终不明白,我与秦朗,究竟为何变成了如今这般冷淡又尴尬的关系。

    然今夜之事,让我不禁问自己:若在不久的将来,秦朗果然有了个心仪的女子,要跟她结为伉俪相守一生,那么彼时的我,能否像前世的唐薇薇一样,为成全他而放下自己的感情?

    我坐在屋檐下想了许久,思绪却如同这盛夏的夜雨般,剪不断,理还乱。

    我不知自己在那屋檐下看雨到什么时辰,只觉后半夜的潮气涌起,令我浑身都潮黏的不太舒服,这才起身回房,换了衣裳睡去。

    在这为时不长的浅浅睡眠里,竟还有梦。

    梦中是我们踏上航程的首日,我站在船头,散了头发看夜景。

    转身,却意外地看见了一个颀长清冷的身影。

    秦朗,依旧是一身墨色长衫,静立在我身后,依旧是如水的双眸,定定地望着我。

    这让我想起那晚相对无言的尴尬,轻咳一声,想要从他身边绕过去。

    却不料被一只灼热的手握住了肩膀,下一秒,人已在他怀里。

    他定是用了极大的力气,将我拥得那样紧,让我有些分不清那愈发急促的,究竟是我的心跳,还是他的心跳。

    “秦朗,你……”

    不等我将心中一直以来的疑惑问出口,却被他一只掌心抚在脑后,将我结结实实地按在了他肩上。

    我与他便这样严丝合缝地贴在了一起,从头到脚,无一不相触,无处不相合。

    我便乖巧地不再出声,任由他的侧脸划过我散落的鬓发,任由我的一缕青丝被他缠在指尖,化为绕指柔。

    我听到他清糯的音调在我耳边低语:

    “心月,我很想你。”

    我闭上眼,只觉浑身上下都颤抖起来。

    原来,至始至终,我期盼的,我在乎的,我想要的,不过就是这样几个字而已。

    唇角勾起一抹笑意,我伸手勾住他的脖颈,踮起脚尖将自己拉高,在他耳边咬牙切齿道:“混蛋,你快把我逼疯了知道么?”

    说着睁开眼,想要看看他羞涩时便自动变红的耳朵,却蓦地浑身一僵。

    一袭青衫白扇的身影,正立在秦朗身后,却是云栖的脸。

    那双永远挂着四月暖阳般笑容的双眸,此刻却蕴着无尽的哀伤。

    “馨月,你真的,要离我而去了么?”

    “我……”我触电般缩回了挂在秦朗脖颈上的手,一脸惶然。

    然愣神的一瞬间,秦朗手中的剑已指向云栖的咽喉。

    “不要!”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扑过去,挡在云栖面前,“秦朗,不要杀他!”

    身后,传来云栖哀哀的低叹:“若知你心已他属,我又何必千里迢迢而来……”

    面前,是秦朗的清冷音调:“究竟是我,还是他?”

    我忽觉一阵天旋地转、头痛欲裂。

    骤然睁开眼,但见姑娘我正以一个五体投地的姿势,端端正正地趴在床下。

    这两日大概是水逆期,听曲坠楼,睡觉坠床,可怜了我这一副刚刚养好的小身板。

    我从地上爬起来,捶着酸痛的腰,回忆方才梦中细思恐极的情节。

    尤其是秦朗那句“究竟是我,还是他?”

    这真是个能逼死我的两难选择。

    我用脑门一下下抵着床柱想了许久,被我折磨得欲昏欲裂的大脑,终于在他宣告死机之前,给了我一条十分打击人却现实的信息:

    秦朗,还是云栖,做这个两难选择的前提,是这两个人都对我有情,愿意让我为他们劳神费心。

    然惨淡的现实却是:疑似为云栖的潘公子毫不记得前世之事,身份有待证明;而秦朗更是对我不理不睬、态度冷淡,身边还有个大献殷勤的云谣。

    那我还在这里自作多情地发个什么愁?

    我默默地心疼自己三秒,抬头望望窗外已大亮的天光,遂将自己洗漱收拾干净,出门吃早餐去。

    去膳堂好巧不巧,要路过秦朗的房间。我不由想起梦里那个灼热的拥抱,不禁啧啧嫌弃自己:姑娘,你思春已思到这种地步了?

    冷不防与一个身影撞个正着。

    望着眼前衣衫不整,发髻散乱,脸上还挂着一袭绯红的云谣,我张了张口,却觉喉咙里一阵发干。

    重要的是,看她匆匆跑来的方向,竟是从秦朗房间里出来的。

    云谣显然也没想到会撞见了我,慌乱中咕哝了句:“四爷有礼了……”并一个敷衍得不能再敷衍的笑,便提起裙摆,一溜烟似的跑了。

    她这番做贼似的情态,更令我心底一阵无名火腾腾而起。

    “秦!朗!”姑娘我十分豪迈地一脚踹开了房门。

    然眼前空空如也的房间,让我有些顺不过气来。

    走了?居然就这么不负责任地走了?

    人虽不在,但床上凌乱的锦被,以及屋内留下的属于云谣身上的脂粉香气,却活生生地证明:云谣,之前的确是待在这间屋子里的!

    我在心底狠狠地冷笑三声。

    待我黑着一张脸来到膳堂,却见那个在我心中被千刀万剐的某人,正好整以暇地坐在桌边,跟胖子和潘公子一道喝着粥。

    而方才还一副一夜风流后遗症模样的云谣,也已换了衣裳坐在一旁,十分矜持秀气地吃着早点。

    我把刀子似的眼神在这二人身上剐来剐去,心中回忆着前世唐薇薇在中教过我的“捉奸格言”:

    这男女若是在一张床上睡过,气场就会相互影响,只需要仔细观察,就没有看不出来的。


同类推荐: 快穿攻略,病娇男主,宠翻天!回到七零养崽崽苟在诊所练医术道无止尽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万世飞仙学园异战录万人迷穿为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