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六七十年代 作者:传山
分卷阅读92
快穿之六七十年代 作者:传山
分卷阅读92
不要到时着急忙慌的到处找。
“哼,娇气,你们都是享乐主义,还自己做菜吃,我看你们就是不能吃苦,想着来北大荒享福,既然想享福来北大荒干嘛,回去当你们的大小姐。”
洪小曼其实本身就是个性格暴躁的北京大妞,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忍朱小芳,想不到朱小芳越来越过分,挖点野菜捡柴火就成了享乐主义,真是觉得想用字母骂人。
“朱小芳,挖野菜也是享乐主义,我说你的脑袋是咋想的,被门给夹了吧。既然这样你以后都不挖野菜,就捡柴火吧,以后我们吃野菜的时候,你不要吃就行了。还有别乱扣帽子,挖野菜这些都是被允许的,即使不小心打到猎也是允许的,连长和指导员也说这事,以后我们宿舍不管是挖野菜和打猎你都不要参与,免得你成为像我们这样的享乐主义,还是不要把你拖下水。”
“不参与就不参与,谁还稀罕还是咋滴,再说了连长和指导员说了,打到猎是要上交一部分的,不许私吞。”
“朱小芳我纠正你,连长和指导员那说的是猎物大或者多超过多少只或者多少斤才要求上交,不是一两只兔子就要求上交的。你放心吧,要是运气真的好到不行,我们会上交的,不需要你提醒的。我们也是有觉悟的人,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觉悟。”
第64章 兵团知青(3)
半夜, 雨水停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洪小曼就躁起来, 让大家都起床, 分班去挖野菜,捡柴火,一边六人,朱小芳因为只捡柴火,是捡一天休息一天。不能让某人多干活, 要不然又会阴阳怪气的, 大家不怕但也不愿意见到她。
分好班,洪小曼带着捡柴火的一起出去, 随身带着镰刀,和绳索, 还有小布袋,遇到野菜和蘑菇也是要捡回来的,昨天刚下了雨。树林子里面和山上肯定有。
红梅是宿舍里面最小的妹子,只有十七岁, 今天她当老大,带着这帮城市姑娘们挖野菜,都到工具房拿了锄头, 还拿了篮子,带着绳索, 红梅想好了, 要是野菜不多, 就带点柴火回去,不能空手回,大家都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三连女宿舍后面不远就是一条人工河,从河上的石桥过去,一片绿油油的河草滩,再走过河草滩就是山,姐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都是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还有自己城市的特产,一场麦收下来姑娘们手掌心的血泡一次次的反复出现,到麦收结束已经磨成了老茧,一层老茧,手也不复之前的白嫩光滑,这已经蜕变成地地道道劳动人们的手。
大家都感慨万千,有成长的喜悦,也有之前奋力劳动的心酸史。
但是姑娘们知道,她们未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这里,一定要适应这样强度的劳动,不然会疯的。
在山脚上去不远,就发现一些野菜,这里的老战士们基本都成家,家属有的也是连里的老职工,成家的人都有一块自留地和菜园,除了单身汉和知青们,很少有人在夏季挖野菜,家属和老职工即使挖野菜也是在春季,蔬菜稀少的春季,夏季的野菜她们很少挖。
这可是便宜了红梅她们,从山脚就开始挖野菜,红梅挖啥她们就跟着挖啥,红梅的直播间一直开着,有的粉丝看到野菜就提醒红梅,这样等于是很多人帮着红梅找野菜,比她一个人找要快,当然她可以用异能找。
红梅确实用异能在找东西,不过不是野菜,是野鸡蛋,这个东西可是多多益善,通过这漫山遍野的植物,红梅知道哪儿有鸡蛋,哪儿有小动物,她带出来一把弹弓,在过河的时候,又捡了不少的石子,就是为这预备的。
红梅带着大家在山脚以及周围扫荡玩野菜以后,才上山,到了山上,她带着周妮朝前面走,“红梅,我们这是去哪儿?”
“山上啊,还能去哪儿?”
“去山上干什么?”
“周妮姐,你变蠢了,回去补补,好不容易休假来一趟山里,当然是搞点肉回去吃。”
“你会打猎吗?反正我不会。”周妮听到打猎,眼睛都亮了起来,不过人家也声明自己不会打猎。
红梅没好气的说:“来的第一天那只妃兔子是谁打的,晚上兔肉炖土豆你吃没吃?”
周妮脸皮厚的,子弹都打不穿,这年月为了一点吃的,完全可以不要节操:“吃了,忘记原来是大侠打的,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哼,小样,让你质疑本姑娘,跟上。”
“好嘞,小的跟上。”
逗逼周妮屁颠颠的跟上。
红梅带着周妮七拐八拐的,走进里面,在几个草丛里面找了不是野鸡蛋,每一个地方留下两颗,这也是为以后,没有赶尽杀绝,要是母鸡回来,也能继续留在这里。
“红梅,你好厉害,这些鸡蛋够我们吃好久的。”
周妮现在眼睛里面都是有鸡蛋,她们现在想吃一个鸡蛋根本就不容易,不比老战士家里,他们家里还准样两三只鸡,只要不卖鸡蛋,家里还是能偶尔吃到鸡蛋的,连部有自己的养猪场和养鸡场,这些是不需要向国家上交的,为什么,这是给兵团改善伙食的,他们的劳动量很大,整个黑龙江兵团种的麦子能解决上亿人的吃饭问题,还有种的黄豆那是可以出口换外汇的,这也是一笔大收入。
人家养猪养鸡怎么了,这么累,不得改善伙食,这也是为什么兵团知青有工资,地方知青没有工资的原因之一吧。
姐妹二人组,捡了野鸡蛋以后,红梅在周妮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带着她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里有野兔,红梅做了一个手势,周妮立即悄悄的蹲下,红梅掏出来弹弓,和小石子,对准最肥的那只野兔,就是一颗石子,只见准备走的兔子被打晕,其余的兔子望风而逃。
周妮笑呵呵的走过去,捡起野兔,一脸崇拜的看着红梅,嘴巴里面还念念叨叨的说:“红梅,你好厉害,刚才那一下简直是太帅了,你教我打猎吧!”
“呃,还是算了吧。我这个还是小时候在东北老家学的,你现在学算了吧。”
“也是,我都这把年纪了,不学就不学吧,不过姐姐以后要靠你吃肉,行不行?”
“行啊,跟本姑娘混有肉吃。”
红梅和周妮嬉笑着,红梅没有想打多少回去,打多了也是要上交的,还惹眼,她现在虽然惹眼,但是还不是太惹眼,有三两只就行,吃一只风干一两只,刚刚好。过年前猫冬的时候多跑几回,给家里也弄上一两只寄回去,她答应原身照顾弟弟的。
也不需要寄的太频繁,春节寄上一两只,弟弟生日的时候寄上一两只,中秋节的时候再寄上一两只,一年就这么三个时候需要她寄点野味回去。在广州还是能吃到一些好东西的,至少海鲜
分卷阅读92
- 肉书屋
分卷阅读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