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田社长,贵公司虽然对游戏机业务并无兴趣,但你应该至少听说过,任天堂公司今年下半年第一次打入了美国市场,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出货成绩。
而他们的产品,就是一款游戏电子表,GAME-ATCH。目前有两个游戏款式,不知道你玩过没有。”
顾骜抛出了他说服盛田昭夫加入的第一个诱饵。
虽然,听起来非常“慷他人之慨”。
国内的看官,哪怕是“任豚”,大多数都对GAME-atch不怎么了解,主要是这个东西太古老了,同为便携式游戏机,后世影响力当然远不如后来的GAME-BOY掌机了。
一言以蔽之,那是一种用LCD液晶屏显示的电子表游戏机(也就是计算器和普通电子表用的那种屏),历史上1980年4月就被任天堂开发出来了,销量不错。本时空因为蝴蝶效应,整个曰本的游戏机产业略微滞后了一些,但既然任天堂已经发力,赶超不是问题,最后也在三季度末的时候弄出了GAME-ATCH。
这并不是顾骜有能力截胡的,他也不想截胡。一来是顾骜前世也不了解GAME-ATCH,二来正如前文所说,顾骜如今的技术积淀、质量管理,只配做“街机”这种面向“运营商”(游戏厅老板)的生意,而不能贸然做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生意。
因为运营商和消费者,对质量事故的容忍度是截然不同的,在智联管控成熟之前贸然接触直接消费者,下场只能是砸了自己的质量口碑和招牌。
正如历史上的华为如果不是先坐网络端设备、再做手机,那说不定华为一开始就死了。
而任天堂的GAME-ATCH用了LCD液晶屏的好处,是这玩意儿技术非常成熟,而且屏幕没有自发光,所以省电——
毕竟60年代就有那种手摁式的计算器了,而用过计算器的人都知道,计算器一块电池能用非常久,原因就是屏幕不需要发光,只需要在显示的时候“变黑”。同时只要房间里关了灯,计算器是看不见的,跟后世亚马逊的Kindle阅读器一样。
但采用了这种早期型不发光液晶后,一个重大的弊端,就是屏幕的显示内容是固定的。比如大家都知道,计算器的屏幕其实只有一个个“8”字型的七段式管子,你要显示其它图案是不可能的。
GAME-ATCH的设计,也注定了它只能在出厂前只预装一款游戏,然后所有游戏内容的显示,都只有通过屏幕上某些区块的“是否变黑”来实现。
这根后来的GAMEBOY等像素屏相比,是个非常大的劣势,注定了便携式的像素屏出现后,电子表式的GAMEATCH立刻被淘汰了。
历史上任天堂一直把GAMEATCH系列撑到了80年代末,但事实上,主流的GAMEATCH,在1984年俄罗斯方块出现后就已经被淘汰了。
后半程的寿命,完全是靠“电子宠物”这种变种的玩法硬撑的,因为养电子宠物的玩家不会觉得单一屏幕显示内容枯燥,反而会对“宠物”有代入感。要是一个电子表上显示的宠物形象能忽猫忽狗忽兔,说不定玩家的情感归属反而会被破坏——这是用情绪反制科技、暂时延缓历史车轮的另一个战例了,不在顾骜今天讨论范围之内。
一言以蔽之,1981年1月,任天堂的GAME-ATCH已经在曰本市场热销了四五个月、打入美国市场也有两个月,并且下血本开发出了几十家愿意帮任天堂推货的经销商和分销商。
这个渠道资源,虽然远远不如索尼已经在美国卖了3年ALKMAN所堆出来的,但也已经让盛田昭夫有些垂涎。如果双方能战略联盟、统筹渠道(尤其是在索尼主导下统筹渠道),盛田昭夫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
“可是,顾桑,你有什么筹码,说服山内社长加入呢?还是加入一个以我们索尼为主导的渠道战略联盟?”
顾骜前面说了那么多慷他人之慨的漂亮话,最后终于归结到了筹码问题上。
对此,顾骜抛出了杀手锏。
他拿过一份律师函和起诉书。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天鲲娱乐此前太低调了,只赚钱,从来不维权,所以山内社长有些膨胀。
10月份,我公司的‘地球保卫者’和‘冒险岛’这两款划时代的横版清关射击/动作游戏街机上市后,在曰本市场大卖,至今累计销量超过万台。
而任天堂公司居然选择了快速贴身山寨,里面很多设计细节,已经侵犯了我公司的专利,目前我有司法资源可以要挟对方。”
顾骜此前研发的那些新游戏创意,比如“坦克大战”,到“炸弹人”、“吃豆人”,任天堂以及其他曰本公司都没有选择直接贴身山寨,而是把顾骜的设计理念、玩法卖点、算法思想,统统剖析出来,另起炉灶。
毕竟曰本人还是比较尊重知识产权、做事一板一眼的。明知对方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肯定不愿意直接踩坑授人以柄。
同时,法律对软件和电子方面的技术保护,仅限于你不能直接抄对方的代码、抄对方的电路板。至于你用别的结构、代码实现近似的功能,是没关系的。世界各国都不会保护“算法思想”。
但是,从顾骜的“冒险岛”开始,因为是第一款横版清关,对整个地图卷轴扫描算法、画面刷新机制,都是一个底层的重构,连CPU也换成了摩托罗拉系的68000。
所以,任天堂发现自己从头研发,可能要小半年才能赶上来。为了加快进度抢市场,加上此前一年来天鲲娱乐表现得人畜无害、不太会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任天堂就稍微试水越界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顾骜要是真告了,大不了官司拖着,那边停止销售,或者有限给点授权费,争取和解好了。
对于大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纠纷官司打个几年都是正常的。哪怕小公司占理,可如果承担不起诉讼成本,一样拖不起。
盛田昭夫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摇摇头:“顾桑,你还是太年轻了,你高估了一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要价能力,何况还是存疑的擦边球。”
“当然不仅仅是靠这个了,这只是一个逼着山内溥坐下来谈庭外和解的引子。”顾骜立刻智珠在握地补充,
“我真正的重磅筹码,是我愿意放弃在曰本自建与街机厅老板们之间的‘运营商渠道’,并且把我公司目前当红的几款独门街机,都交由任天堂公司出货,以进一步强化任天堂在面对‘运营商客户’时的战斗力。
而作为交换的是,任天堂应该放开对终端消费者渠道商的发展,全部交由你们索尼公司主导,而索尼则担保‘对索尼、任天堂、天鲲娱乐’三家的终端消费电子产品,统统采取第一方的最优惠渠道待遇。也就是说,卖天鲲和任天堂的货时,得到的推广曝光资源、渠道分成,都要跟索尼自己的货一样优惠。”
这番话非常有创见性,盛田昭夫这种老手,都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毕竟此前大家谈生意,都是从产品的品类来分经销权的,很少有人从“客户类型”来分经销权。
他虚心地确认道:“你的意思是……街机厅老板、以及其他‘娱乐场所经营者’,都属于‘运营客户’;而把电子产品卖给普通消费者的经销商,属于‘渠道客户’?
而你追求的,是把我们三家公司目前的客户资源整合起来,以后凡是一切‘运营商客户’都由任天堂主导、所有‘渠道客户’都由索尼主导?而你的天鲲娱乐,只是要求在我们双方的客户那里,都享受到第一方产品的曝光率和扣率?
这么说来,你要的倒也不多,就是作为掮客、促成一个战略联盟,然后两头捞点小油水。你付出的,也就是几款爆款授权、帮我们两家引点流……不过,你就不怕将来受制于人?”
顾骜人畜无害地一笑:“我现在没有能力自建营销网络,当然要抱大树了。不过,我促成这事儿也不是完全不做防备——我有一个附带要求,那就是掌握‘渠道客户’经销网络的一方,也就是贵公司,不得发展自己的游戏机业务。
要是哪一天,索尼公司开始研发筹备第一方游戏机品牌,或者是引进其他合作的家用/个人游戏机品牌,我们天鲲娱乐和任天堂都有权终止合作,并且会两家联合起诉索尼的违约。”
顾骜知道,只要盛田昭夫愿意互换渠道、战略联盟。他拉上这个盟友后、再加跟任天堂的官司和解压力,逼迫山内溥接受是很有把握的。
因为历史上,一直到80年代中后期、任天堂的FC游戏机火了之后,索尼和任天堂本来就差点儿就自发形成了这种战略联盟。当时任天堂一开始也没看出合同里的诡计,要不是后来发现索尼有可能在搭便车搭顺手之后自立门户搞PS1游戏机,说不定任索一家亲的格局就真的形成了。
只不过最后,索尼要扶亲儿子PS,这里面旷日持久的狗血大战才一直延续下去。
但是,在1981年,顾骜相信索尼不敢动这个念头,甚至任天堂都不敢动。
他们都会将这块市场视如鸡肋。
“顾骜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他拼了这么大劲儿,就是要换取山内溥承诺‘不自建个人游戏机销售渠道’,而要我承诺‘不自建个人游戏机研发’?
怎么看,他都是在赌家用游戏机市场的技术和渠道,比街机、随身听市场都更值钱,所以只希望他自己一家,在我们三方之中拥有最全面的利益。
可是,家用机市场就是一潭死水啊,雅达利一家占了全人类80%以上的市场,他挡住我们两家有什么用?这不是舍本逐末么?”
盛田昭夫脑子里坏水乱冒,可还是看不出顾骜到底有什么阴谋。
在他看来,雅达利就像是一个已经晃倒了门将、面对空门的马拉多纳。
而顾骜居然无视了那个马拉多纳的射门威胁,还在偏执于盯防着马拉多纳身边的菜鸟队友、阻止马拉多纳传球。
太可笑了!
可惜,世上有谁能看得出,这一次,马拉多纳会面对空门射失呢。
第177章 面对空门的马拉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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