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偶像两百斤 作者:远上天山
分卷阅读97
我家偶像两百斤 作者:远上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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龃龉也被彻底抛到了脑后。
就像宁煜和褚照,把之前的矛盾明明白白说开,两人反倒成了朋友。
“今天的任务有些紧。”谢允把打印好的歌词摆在桌上,“宁煜,这首歌你应该会唱吧?”
宁煜点了点头。
谢允说道:“我和丁一舟也对这首歌比较熟悉,我们刚刚把歌词分了一下,你唱这一部分,怎么样?”
宁煜凑近看了一眼:“我没什么意见。”
和《浮生若梦》、《血色火焰》不同,《致》并不是一首难驾驭的歌曲,歌曲的每一部分都适合演绎,很酷,也很容易制造出色的舞台效果。
考虑到宁煜的嗓子还没有好,三人还是先从舞蹈开始排练。
节目开播至今,选手们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表演,舞台经验丰富了不说,编舞能力也跟着变强了。
“舞蹈风格轻松一点,主要看和观众的互动。”丁一舟皱着眉头,“就像你们那首《筑梦》,风格也比较轻松,互动的感觉很好。”
“但是不能纯粹模仿《筑梦》,还是要有我们的特色吧?”谢允质疑道,“我也知道互动的重要性,但是风格上还是要有区分。”
讨论了很久,三人的意见始终不能统一,大家干脆圈着双腿坐下来,歪着脖子思索《致》的舞蹈风格。
宁煜无聊地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非要把这首歌和宁煜以往的表演作比较的话,宁煜觉得歌词的风格和《他是个女孩》比较接近,舞蹈的话,还是和《筑梦》有些相似。
“要不这样吧!”思索了半天,丁一舟忽然开口道,“我们试试酷一点的舞蹈,风格更调皮,带一点点可爱也没关系,只要不显得娘就行”
他从地上跳起来,手舞足蹈地展示着。
“谢允先这样,再停下来,手指指着观众席,腿上的动作可以简单一点……”丁一舟只简单地比划了两下,宁煜和谢允却同时眼前一亮。
“我觉得可以!”
宁煜站到丁一舟身边:“手臂可以往上抬,然后左手和右手互换……”
“诶诶!这个可以有!”宁煜和丁一舟都站起来了,谢允自然也从地上爬起来,“哒、哒、哒哒哒……这个节奏,对吗?”
“yes!”宁煜和丁一舟击了击掌,当然也没忘记带上谢允,“我们真是天才!”
谢允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嘿嘿嘿,集思广益果然比单打独斗强!”
就连宁煜也没想到他们能这么快想到解决的方法,有了开头,接下来什么都好办了,三人一会儿坐下来苦思冥想,一会儿跳起来介绍自己新想出的动作,不过一个上午的时间,《致》这首歌的舞蹈居然被他们扒得干干净净。
“耶!效率真高!”宁煜伸了个懒腰,“那我们先回去记一记动作,下午3点开始怎么样?”
“ok。”
时间是定在了下午3点,可午饭一吃完,大家都没有休息,自觉来到了训练室开始练舞。
舞蹈的动作算不上复杂,三人一人占据了训练室一角,口中念念有词。
等到三个人把各自的舞蹈动作都熟悉之后,排练正式开始。
“飞跃在地平线海平面交叉点。”
“广阔的蓝色在我眼前。”
“这一切,我都要——致我身后的世界。”
谢允高举着左手,又缓缓放开,这个动作持续了三秒钟,谢允换上酷酷的表情,手指指着训练室某一个角落,下巴微抬,双腿仿如闲庭信步一样慢慢走着。
谢允右手扯了扯领口,再往后甩,等到他这段歌词结束,他整个人停在原地,不再迈步。
接下来,是宁煜。
“致宇宙星辰,别再为我牺牲。”
“致山川落日,别挡住我的眼神。”
“致你冰冷的吻,你休想挑起战争。”
“致我爱的人,哼,我没有爱的人。”
除了一开始那段,《致》这首歌的歌词都透着一股酷酷的味道,用一个流行词来形容,这首歌就是傲娇。
宁煜的舞蹈和谢允差不多,却比谢允更酷更傲娇。
尤其在“别挡住我的眼神”这一句,他干脆伸出食指,仿佛刀片切割一样划过双眼,眼神睥睨,仿佛任何事情都不在他眼中。
丁一舟开玩笑道:“宁煜,你已经成功掌握了装逼的精髓。”
宁煜还在凹造型呢,一听丁一舟这句立刻装逼王附身,食指挑起,指着丁一舟的正脸,眼中写满了肃杀。
“噗——”谢允没忍住,破功了,“宁煜,你别指了,你刚刚那一下三白眼你知道吗?只有眼白,眼珠都看不见了。”
“噗噗噗。”丁一舟也跟着笑起来,“我们这是在拍恐怖电影吗?”
宁煜一记白眼丢过去:“难道不是吗?看这歌词‘我没有爱的人’,这多可怜啊,比恐怖电影可怕多了好吗?”
“好了好了,接下来该我了。”丁一舟轻咳一声,换上严肃脸,“我们话题扯得太远了。”
“是谁先歪楼的?”谢允抗议道,“我和宁煜刚刚明明挺好的。”
音乐继续,丁一舟也开始表演他的片段。
第一次分组的时候,丁一舟并没有分到第1组,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他实力不够强的错觉。但事实上,从第一期开始,丁一舟的人气一直排在前十名,这样的选手必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我是固执的宽容的分隔线。”
“世界总在批判我敷衍。”
“不在意,因为我——把一切留给时间。”
丁一舟的声音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听起来少了一些技巧,却多了一份真挚。
宁煜有些佩服两人分歌词的能力,不得不说,丁一舟分到的这一段确实很契合他的嗓音,有一股沧桑在其中,但到了最后一句,他上扬的语调却把这首歌里的酷劲彻底展现出来了。
舞蹈毫无疑问是丁一舟的长项,虽然他本人更偏爱rap,但《致》这首歌的舞蹈却被他展现得淋漓尽致,尤其在表达“酷”这件事情上,他觉得宁煜是装逼王,宁煜反倒觉得他更像。
嗓音和舞蹈的配合构成了丁一舟独一无二的风格,那种浑然天成的装逼气质,就像总裁小说里描写的天凉王破的尼古拉斯·赵四。
宁煜把想法告诉丁一舟的时候,丁一舟却睁着疑惑的小眼睛,问道:“尼古拉斯·赵四是谁?”
把两个世界的梗搞混淆的宁煜:“一个超级大帅哥。”
“那你就是尼古拉斯·赵五。”丁一舟拍拍宁煜的肩膀,语气诚恳道。
宁煜:“……”
很好,宁·尼古拉斯·赵五·煜决定,天亮了就把丁一舟捆到麻袋里卖掉。
第068章 知心哥哥宁煜
又一个早晨, 宁煜发现自己的嗓子已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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