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屑 作者:江户川乱深
分卷阅读170
火屑 作者:江户川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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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靠近,神色可怜。
“快来小肉球,我也是舅舅!”樊华伸出双臂朝小娃跑过去,那小娃吓了一跳转身就跑,被衣袍绊住摔了个大马趴,还没来得及哭就被樊华捉住抱起来,扔起来又接住,直接吓傻了。
“我表哥,脑子有病。”常明瑾朝丑伯母点了点头,示意她不用担心。
“你妈和赵志德上后边了,她怕出事,一天得跑好几趟。”丑伯母见樊华跟小娃玩得还可以,就也不管了,跟常明瑾汇报着情况。
“我补个觉再去,”常明瑾迟疑一下,“我还是先去看看姐姐。”
“哎……”丑伯母几不可闻地一声叹息。
“把孩子放下,”常明瑾招呼着樊华,“你要是不困,就跟我来。”
凭借薛家的药物和自身的调整,樊华的伤已无大碍,但刚才跟小娃玩闹那几下也的确又牵动了伤处,顺势放下小娃跟过去,就听得常明瑾压低了声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干嘛,蛇属蜕皮十年才稳定,现在你从他衣袍什么都看不出。”
樊华尴尬地笑笑,“既然你都知道,干嘛不直接告诉我?”
“哪有让你自己亲眼看有趣?”
“亲眼看?”
跟着常明瑾绕到后院的祀堂,里面是满满的牌位,常明瑾从柜子里取了香,上前点了插在香炉上,也不拜,也不默。
“我说让你亲眼看,不是在这里,”常明瑾拿了布,取下一块牌位轻轻擦拭,“一会伯母会把房间收拾出来,补一觉,下午跟我上山,到时候让你看。”
樊华看了一眼常明瑾手上的牌位,上面的名字是“常明珠”,中字和常明瑾是一个辈分,想来是他姐妹了。
“这位是?”
“我堂姐,伯母的女儿。”
“那孩子……”
“是她的。”常明瑾眼也不抬,“他把她害死了,所以你不要和他有过多接触。”
樊华有点转不过弯,从那极丑的伯母和极可爱的孩子,也比较难想象这位姐姐的容貌。常明瑾的话中透露着他对这孩子有种难掩的厌恶,但这孩子这么幼小,害死妈妈这件事想想可能是因为难产,这种事不应怪到孩子身上,当下便觉得常明瑾有些偏激。
“我觉得你也不是看不到,那孩子很想亲近你,但是你一副死人脸,他都不敢过来。”樊华觉得那孩子可爱,觉得常明瑾一点都不可爱,从小就是。
“那我把他过继给你,怎么样?”常明瑾泛起一丝轻蔑,“这倒是省了我以后防着你串通胡彦对付我,也省了薛家有什么小动作。”
樊华刚想反驳说薛家不会同意过继孩子,听得常明瑾所言,觉得他话中有话。
“那孩子是日食出生的双头蛇,不知道的话,就去查查个中奥妙吧。”
黄玉良早上将资料补全发给了常明瑾,但那边一直没有回信,直到中午过后才接到电话,说是常明瑾带着樊华一同回了常家的山东老家,确切的说不止他二人,连带着胡二娘和赵志德也一块去了。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样举家迁移是为了七座集齐的石像,黄玉良对此非常好奇。
“你之前说过,想用石像复活一个人,现在石像都在你那了,可以稍微透露些吗?”
电话那边的常明瑾稍微沉默过后,“你一定知道‘画皮’。”
这是蒲松龄耳熟能详的小说,并不稀奇,此时常明瑾提起,黄玉良感兴趣的是里面那妖怪的法术。“世上无复活之术,不死的方法倒是不少,‘画皮’何解?”
“我刚看了你传过来的资料,发现有趣的点。”
正如黄玉良所说,逃避死亡的邪术不少,最基础的原理便是附身与寄生。
附身之法,是自身魂魄强占他人肉身,但由于个体的魂魄与肉体是先天契合的,附身的魂魄无法完全贴合肉体,所以若将原魂魄完全驱走,这副肉体便会死去,想要两魂共生亦不可长久,会对肉体产生极大的负担,这种粗糙的灵肉结合三五月余便会崩溃散毁;并且,肉体会自生阳火力场来保护魂魄,所以当侵入的魂魄不够强,还会被这火焰烧尽。常明瑾曾施展过的唤魂通灵之术,实际也是这个原理。
寄生之法,最直观的例子便是胡二娘曾对李焱施展过的“寄魂还形大法”,这是在他人肉体中植入自身的一部分,当时胡二娘是将狐皮衣袍的部分藏入李焱的手臂,以这衣袍碎片作为连通的宿体,相对附身来说对魂魄的损伤较小。但这一方法,最适于原身保有一定的生命活性,否则仅凭寄生的宿体,存活时间仍是大问题。
从寄生之法延伸出的另一支脉,是以仙法魔道大法器为载体,在濒死时刻施生灵聚化,趁三魂七魄未崩时保存下来;但相比“续”,此法更近“保”,随时间流逝,离体的魂魄裂隙会逐渐增大,若原肉体不得救治,这魂魄迟早也是消散下场。
常明瑾认为,黄玉良在那监狱空间中遇到的两批人,就是这两种原理的表现,从受控后的声音可以看出半妖是被附身了,人类则被寄生了。
若真如黄玉良所想,幕后之人是薛家在百年前未除尽的残余妖魔,现在它的目的是活下去的话,那么它找石像的目的就跟常明瑾一致了。
从那妖魔利用破封的石像一举来说,它知晓其并非九尾狐遗留,而是分放七尾玄狐恶念怨魂之器。在当时,三尾赤狐和五尾白狐之所以不能将其杀尽,而是斩尾封魂,正是因为七尾玄狐从《逆方玄经》中取得一法,可致自身不死不灭。
其术名曰“描骨画皮”。和《聊斋》中取人皮绘制犹如穿衣不同的是,这一法术极似复活,是将死尸血肉分解至最为微小,依自身魂魄重组肉身聚化为自身样貌,如此便没有灵肉贴合不全的问题,几乎是模糊生死边界,堪称玄经中“逆方”之禁;但此法仍有前提,是魂魄已被大法器所存。
“所以……你想从黑狐那得到的东西,是这个法术吗?”黄玉良早前有过极为贴近真相的推测,但也是没想到常明瑾想要的不是实物,念头一转,倒是将他先后的所作所为连上了。
让李焱盗取胡家的玄经,取得最高级的隐匿之术,集齐七座石像,拿到描骨画皮,再让赵志德完全“吃”掉玄狐的怨魂。这样一来,这世上掌握描骨画皮的就只有常明瑾自己了。
这是正宗的杀人越货啊。
“你传来的资料里面,有提到‘手术’这件事,听了描骨画皮的原理,你没有点什么想法吗?”
“你是说,它在研究类似的法术?而不是想做出混血半妖吗?”
电话那边的常明瑾发出一声轻笑,“无论能力大小,混血半妖被称作‘三界异端之最’,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牛逼?”
“但是呢?”
“但是,混血半妖死后的魂魄无法入六道轮回,甚至连孤魂野鬼都做不成,而是即刻消散,你说,他做这么个自杀的躯壳图什么呢?”
混血半妖罕有,相关研究记载甚浅,黄玉良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但是对常明瑾的同情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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