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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快穿攻略:女配有毒 作者:猫毛儒

    分卷阅读30

    快穿攻略:女配有毒 作者:猫毛儒

    分卷阅读30

    为什么一个好不容易能引起他兴趣的女人变得这么无趣了呢?夏风光从前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与一般的大家小姐没什么不同,后来她变成了一个冷情冷性,好似没有心的女人,对齐端的深情视而不见,而现在……她不过是个大家闺秀而已。

    齐暮觉得惋惜,不是为了她身上那消失的清冷薄情,而是为了自己,因为他悲哀的发现,自己在拿到世子之位后,这接下来的日子太过无聊了。

    换言之,他没有东西来打发时间了。

    “云儿。”蒙着面纱的女人唤着贴身丫环的名字,“前面的地上有积水,你可不要踩进去了,你今天穿的白鞋子,弄脏了可是会很难洗的。”

    “是,小姐。”云儿看了眼前面的一滩并不算大的积水,抬脚轻松的跨了过去,若不是小姐开口,她还真有可能一不注意就踩进去了。

    风光一个小小的提醒,来的十分及时。

    齐暮右手执扇,敲在左手手心,他一笑,盖过这满目繁花,“夏小姐,不知在下下次可否还有邀约的机会?”

    风光站在马车旁,身影更显单薄,微微颔首,她道:“世子若有邀约,那自当是小女的荣幸,”

    不过,她身体不好是大家公认的,能不能出来可就不能全靠她心意决定了。

    “那便好。”他的微笑,很容易让女子面红耳赤。

    她低下头福身,“请恕小女先告辞了。”

    齐暮笑着点头,向旁边退了一步,在丫环的搀扶下,风光上了马车,很快,马车绝尘而去。

    第51章 攻略盲眼世子

    洛城最富有的便是夏府,夏老爷早年参军,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官职,可是在皇帝最宠信他的时候,激流勇退,他辞官回乡,还与妻子分别两地做起了生意,这一做,就成了洛城的首富,可以说,夏家不论是在朝还是在野,都有一定的人脉,不容小觑的人脉,当然,他也有着足够的魄力。

    “我今天去见过齐端了。”

    风光一回来就被父亲叫到书房,父亲开口的便是这一句话,她微愣,随后自然说道:“公子只怕过得不如从前,父亲为何要去见他?”

    “除了你们两的婚事,还能有什么原因?”

    “父亲是去和公子谈婚期吗?”

    夏朝面上浮现出一股怒气,“齐端如今不过是被囚之身,把你嫁给他,是陪着他去受苦吗?”

    “那父亲是……”

    “我去找他谈你们解除婚约的事。”提起这个,夏朝脸色铁青,“我没有帮齐暮对付他他就已经该感恩戴德了,居然还敢和我谈条件。”

    若是夏家主动解除婚约,那便会在众人心里留下落井下石、逐利避害的名声,夏朝对于这种事情一直是觉得无所谓的,但风光还是待嫁之身,不能坏了她的名声,于是,最好的方法便是由齐端主动站出来说自己不愿拖累他人而要解除婚约。

    风光问道:“公子有何条件?”

    “他说,要和你单独一谈。”

    “无妨,我去便是。”

    但夏朝不甚同意,“别看齐端是个好相与的,他肚子里的黑水也不比齐暮少,你若去了,我怕他有什么目的。”

    “既然父亲担忧,那不妨请世子陪我一起去,虽说公子要与我单独一谈,但一个女子,不带一个护卫也说不过去,荒宅本是世子的地方,若世子在,他是一定不会允许公子对我做什么的。”

    “嗯……的确。”

    齐暮好不容易夺到了世子之位,但只要齐端不死,还赢得了夏家的庇佑,那齐暮的世子之位也不怎么牢靠了,若齐端人品真不济,想要对风光做什么,齐暮会是第一个站出来帮风光的人。

    夏朝一封书信,于是在阳光微暖的这一天,风光在夏府门口又见到了前几日才见过的萧王府世子,他如往常一般风度翩翩,高贵雅致。

    “拜见世子。”

    “夏小姐无需多礼。”

    风光眉眼稍弯,“今日,麻烦世子了。”

    “不过是举手之劳,少了半晌喝酒赏花的时间而已,谈不上麻烦,夏小姐,请上马车吧。”

    她看了眼马车外面空着的驾车位置,不禁问道:“没有车夫吗?”

    “车夫就让在下代劳了。”

    风光不再多问,上车前又说了一句多谢,待她进了车厢,齐暮驾着马车,缓缓驶动,目的地是城外的荒山。

    马车内的软垫、糕点、打发时间的话本一应俱全,风光坐在窗边,不得不感叹齐暮细腻的心思,虽然马车外面看起来朴实无华,但里面装饰得精致奢华,也是,观齐暮平时的举止优雅,只有最好的才能配得上他。

    第52章 攻略盲眼世子

    风光打开窗户,路边春色映入眼底,三月正是草木盛长的时候,微风带着路边野花的幽香拂到人的心底,心旷神怡。

    本来落在树上的一只鸟飞过齐暮,落到了她的手上,鸟儿有着灰色的羽毛,但尾巴羽毛的尖端点缀着白色,小小的一只,点头晃脑的,时不时发出一道清脆的声音,可爱极了。

    风光的指尖碰碰它的小脑袋,前方传来齐暮的声音,“这是杜鹃鸟。”

    “是吗?”她趴在窗上,细细的观赏着突然落在她手上的小客人,“若不是世子,我只怕把它当麻雀了。”

    齐暮笑道:“麻雀与杜鹃可谓大不相同,不论是声音,还是习性。”

    “习性?”

    “夏小姐可知晓鸠占鹊巢的本意是什么?”

    “有些鸟生来就不筑巢,到了要生孩子时,就将别的鸟巢里的蛋拱出去,然后自己下蛋,由别的鸟来孵化。”

    “说的不错,而那些不筑巢的鸟,也包括了杜鹃。”

    “哦?”

    “杜鹃产卵于某些种鸟的巢中,靠养父母孵化和育雏,先不说杜鹃成鸟会移走寄主的卵,又因为杜鹃鸟比其他鸟更早孵化,幼雏会将同巢的寄主的卵和幼雏推出巢外,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风光的手抖了一下,那只落在她手上的鸟儿飞走了,她意外道:“竟然连幼雏都……”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懂得靠牺牲他人才能活下去的道理,自然孕育了百般生命,然不论贵贱都有共同点,可真奇妙,不是吗?”最后的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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