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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再弃坑就剁手 作者:灼夜

    分卷阅读2

    于想起这小姑娘是谁了,也想起了这个世界的剧情。

    这是她下笔写的第一本小说,标准的狗血青春校园小说。

    女主是个自带圣母柔光的乖乖女,虽然家境不好,但性格却是要强又独立。剧情开始是在高中,男主是个转学生,是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因为从小缺爱,性格乖戾。

    男女主就因为一次同桌事件,碰撞出了火花。但狗血小说怎么能没有痴情男二?男二也是个缺爱的孩子,因为从小经历了父母离异,跟着父亲,又缺乏管教,渐渐成长为不良少年,对外人很冷漠,对女主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忠犬。

    回忆到这里,江歌有些汗颜。

    这算是她的处\女作,剧情狗血,文笔青涩,就连有些形容都是奔着玛丽苏去的,实实在在的黑历史。以前每次翻回去看都觉得羞耻度爆表,现在竟然还要她来亲自修补剧情……

    果然是挖坑一时爽,填坑火葬场。

    但目前最让她无语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她穿越的这个小姑娘根本就是原文里的一个路人甲!一个连她这个原作者都没留下什么印象的路人甲,要攻略男二,简直比拆散男主女主还要难。

    就在江歌苦恼之际,房外传来蒋雨妈妈喊她的声音,江歌连忙应了一声,走出卧室,便看见一个气质优雅的漂亮女人。

    蒋妈妈从厨房端来一盘洗净的草莓,朝江歌招了招手,“小雨,去把这盘草莓端给隔壁的弟弟吃。”

    江歌愣了一下,忽地想起原主的身份唯一能和剧情挨上边的一点,就是原主是男二的邻居。不过也只限于邻居,这还只是她写文时一时兴起用来凑个剧情的,原主比男二大了三岁,除了这个,再无其他交集。

    但对于现在的江歌来说,这个发现就是她攻略男二的突破点。

    江歌朝蒋妈妈甜甜地笑了笑,接过那盘草莓,乖巧地应道,“好的,妈妈。”

    她边端着草莓出门,边暗暗在心里计划。

    剧情开始是在高中,男二这时还没有遇上女主,也还没有变成不良少年,那攻略任务就容易多了。更何况她和男二是邻居,近水楼台先得月,她要趁着男二还是那个天真的小男孩时,把男二给拐到手,直接玩养成!

    想到这,江歌嘿嘿笑了起来,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笑得有多猥\琐。

    走到对门,江歌按响了对门的门铃,门马上就开了。开门的是个面容冷峻的男人,看到江歌,微微一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有什么事吗?”

    丝毫没被男人的冷淡态度影响,江歌扬起标准的甜美笑容,举着那盘草莓,“叔叔好,妈妈让我来送草莓给新邻居。”

    男人哦了一声,侧过身子让出一条路,“进来坐吧。”

    江歌也没客气,端着草莓就进了屋。瞥见某个房间门口站着的小男孩,刚想打招呼,然而在看清楚小男孩的模样后,她差点把手中的草莓摔地上。

    门口的小男孩穿着米黄色卫衣,五官精致,就像个小洋娃娃,白嫩嫩的脸蛋让人忍不住捏他两下。不愧是青春校园小说里的男二,即使是小时候也是萌死人一般的存在。

    但是!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这个小版男二和她的死对头祝宸之小时候一毛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老板好!这里是君子坦蛋蛋,一枚靠谱的蛋。

    第2章 邻家少年初长成02

    说起祝宸之,这简直就是江歌的噩梦。

    从小,江歌就是个挺聪明的孩子。不管是学习,还是运动,亦或是其它什么方面,江歌基本上一学就会。

    按理说,这该是件好事。然而,不管她多优秀,只要有祝宸之的地方,她就是永远的第二。就连江歌业余去报的十字绣兴趣班考试,都特么能被祝宸之踩在脚下!

    因为祝宸之,她从幼儿园开始就排在第二的位置,岿然不动,为此也“荣获”称号——“万年老二”。

    看着门口那个和祝宸之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江歌在心里默念三遍以任务为重,这才能扯开嘴角,朝小男孩笑,“小弟弟,你好哇。”

    小男孩扶着门框,瑟缩了两下,没有说话。

    被冷淡对待了,江歌决定换个策略,用美食诱惑。她指了指怀里抱着的果盘,眯起眼笑,活像个拐\卖小孩子的怪阿姨,“这是我妈妈今天买的草莓,好新鲜的,你吃吗?”

    小男孩摇了摇头。

    江歌:“……”

    这时,男孩的父亲走到男孩身边,揪住他的后衣领,一把提起,拎到江歌面前,“隔这么远说话,我看着都累。”

    江歌:“……”

    正当江歌无语之际,男人又低头对小男孩道,“我去买饭,你在家待着,记得把房间收拾好,听见没?”

    虽是吩咐,却是不容拒绝的命令语气。不等小男孩点头答应,男人就丢下二人出门了,徒留江歌和小男孩大眼瞪小眼。

    目送男人离开,江歌滴下一滴冷汗,也难怪这男二以后会是不良少年,男二他爸也太……个性了点吧?不仅个性,还很心大,竟然放心丢下一个自己儿子和一个陌生人呆在家里……只能说,男二能平安长大,也是不容易。

    不过现在,正是套近乎的好时候。

    江歌转回头,看向小男孩。男二比原主小三岁,五岁的年纪,个子还没怎么长,比八岁的原主矮了将近一个头。

    江歌把果盘放在桌子上,弯下腰,撑着膝盖,让自己和他平视。她努力让自己笑得亲切,“我叫蒋雨,你叫什么呀?”

    这是她笔下的人物,虽然时间久远,但主要人物的名字,江歌还是有印象的。现在问他,一是想走个过场,不让对方怀疑,二是想先从自我介绍开始,套套近乎。

    小男孩看着她,小鹿般湿漉漉的大眼中是无法掩饰的警惕。像是终于确定对方无害之后,他才糯糯开口,萌萌的小奶音中透露着他的紧张,“许、许辰之。”

    终于等到对方开口,江歌欣慰地笑了。她从盘子里拿出一颗草莓,递到许沉之面前,在他伸出手的瞬间又收回去。

    在对方不解的目光下,江歌摇了摇手中的草莓,欠揍地笑着,“辰之想吃草莓,要先叫我姐姐哟。”

    江歌对称呼有很大的怨念,因为她比祝宸之小了几个月,就被迫喊了这么多年哥哥。虽然长大后就开始直呼姓名,但小时候因为年纪小这件事,她可是吃了不少亏。

    既然这家伙这么像祝宸之,那她干脆趁现在占占便宜,一解多年的称呼之恨。

    许辰之自是不知道江歌心里打的小算盘,他张了张嘴,在江歌期待的目光中,脆生生地喊了声姐姐。

    江歌这才满意点头,将草莓递给他。

    吃了会儿草莓,许辰之遵照自家父亲的嘱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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