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常 作者:容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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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都一个多月了,叶壮志都没提狗的事儿。
叶蓁蓁就忍不住悄悄问爸爸,有没有想养一只宠物狗的打算。
叶壮志听了一怔,“你怎么知道我想养狗的?”
叶蓁蓁眨眨眼睛,打着马虎眼说:“咱俩心有灵犀呗!”
“少来这一套!”叶壮志笑骂了一句,说:“是不是听你妈说的?那天我不过就跟她提了一嘴,她就不乐意了,说养狗麻烦,家里会变得脏乎乎的。”
“我们可以训练狗狗呀!爸爸妈妈忙的时候,我还可以帮狗狗洗澡!”
叶蓁蓁非常喜欢养宠物。
前世叶蓁蓁家里先后养过两只小狗,不过时间都不长。
第一只小狗名叫朵朵,是个非常活泼的小瘦狗。喜欢撕纸,爱好闯祸,没少挨叶壮志的打。结果有一次叶蓁蓁和爸爸出去吃饭,没在朵朵脖子上拴链子,朵朵就“离家出走”了。
也不知道它是自己跑的,还是被人抱走了。
叶蓁蓁伤心地哭了好久,爸爸妈妈没办法,就又买了一只白白胖胖的吉娃娃送给她。
和一燥起来就跟神经病一样的朵朵截然不同的是,这只两个月大的吉娃娃性格安静至极,跟个呆子一样。叶蓁蓁就给它起名叫“呆呆”。
叶蓁蓁非常喜欢呆呆,一回家就带着它玩儿,经常给它洗澡,偶尔还会和它一起睡觉。
可惜好景不长,季节变化的时候,呆呆开始掉毛。
赵秋月就非常嫌弃呆呆,一回家就不停地数落它。
呆呆是叶蓁蓁用奶喂大的小奶狗,是她的心尖子。见妈妈这么针对自己的狗狗,叶蓁蓁十分生气。
她努力地维持着家里的卫生,可呆呆的毛实在是掉得太多了,还会黏在人的衣服上,洗都洗不掉。
赵秋月这个时候就存了把它送走的心思。
后来有一次,叶蓁蓁感冒生病,赵秋月就坚称是呆呆让叶蓁蓁生病的,托安老师把狗带走了,说是送到农村的亲戚家去养。
叶蓁蓁当时病还没好利索呢,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对着楼道伸出她不舍的尔康手。
结果呆呆这个小没良心的,看都没看她一眼,欢天喜地地跟着人家走了。
叶蓁蓁当时就不哭了。
算了,一只养不熟的小白眼狗!不值得她这么伤心!
以后的日子里她偶尔想起呆呆,还是会感到怅然若失。不过一想到呆呆在乡下有更大的空间可以自由活动,一定会生活得更加自在开心,叶蓁蓁就不那么难受了。
谁知长大之后,叶蓁蓁发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
当时她为了学英语去看美剧《老友记》。里面有一个剧情是说ross父母告诉他他的狗送去了农场,ross一直以为他的狗在农场过得有多好。
结果事实上,父母只是骗他们的而已。狗狗送去农场=狗狗被安乐死。
叶蓁蓁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还觉得好笑,结果笑着笑着,她就笑不出来了……
当年呆呆到底是狗带了,还是真的去了乡下,至今仍旧是个谜。
总之叶蓁蓁有这个决心,如果这辈子她再养宠物,她一定会善始善终,好好对待它们。
叶壮志听说女儿可以帮忙照顾,先是一喜,再是不相信——他觉得叶蓁蓁就是一时兴起,恐怕喜欢不了几天就不会再管了。
不过他本来要养狗,也没想着让女儿帮忙。他想养狗,是因为现在关心班不需要他操心了,突然闲下来了有些难受,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以前他还经常去工会跳舞,现在断了一年多,舞步都生疏了,渐渐的就没兴趣了。
“得了吧,我也没指望你能帮什么忙,别捣乱就行。我本来想这周末就去宠物市场看看的,可你妈一直没松口,不大乐意的样子。要不你劝劝她?她比较听你的话。”
叶蓁蓁听了点点头,跑去求妈妈。
赵秋月不喜欢宠物,尤其不喜欢猫狗。
叶蓁蓁听大姨说起过,说赵秋月小的时候比叶蓁蓁还野,天天和家附近的男孩子翻墙、爬树,是他们家那块儿的“大姐大”。
有一回,他们那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流浪猫,天天晚上叫得让人睡不着不说,还抓伤过几个孩子。
赵秋月知道这件事后,就组织了一群小伙伴儿,把那只野猫逼到一个土坑里面,活活打死了。
赵秋月小的时候曾经为此很是自得,觉得自己这是“为民除害”。
可是后来,她做了好几次噩梦,落下了心理阴影,总觉得那只野猫会回来找她报仇。
巧合的是,叶壮志的网名就叫做“花猫”。所以赵秋月还曾经冒出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叶壮志就是那只花猫的转世,或者附在叶壮志身上,跑回来报复她来了。
赵秋月对猫的抵触心理,可见一斑。
养猫叶蓁蓁是绝对不敢奢望的,只能求妈妈松松金口,同意他们养狗。
赵秋月原本是什么都不想养的,可她一面对女儿就心软了。
她只能装模作样地和叶蓁蓁谈了个条件,说如果她期中考试还能考满分,就答应养狗的事。
数学和英语还好说,五年级的考试,作文的题目逐渐变难了,想考满分可没那么容易。
去年期末,王可萱的作文就扣了两分,只有叶蓁蓁和江宇昂还是得了全满。
不过叶蓁蓁答应得很爽快。小学生作文嘛,她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得满分虽然难了点,但还是有的。
只要有,叶蓁蓁就相信自己会是其中一个。
现在叶蓁蓁除了学跳舞和学钢琴,就很认真地上课、准备考试,期待着迎接新家庭成员的到来。
说到学跳舞,叶蓁蓁在暑假的尾巴报了舞蹈班后,就开始在少年宫上课了。
她这个年纪其实挺尴尬的,放在成人舞蹈班里太小,放在小孩子的起步班里又显得太大只。
别的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儿,都已经学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的舞蹈了,叶蓁蓁没法儿和他们一起学。
好在叶蓁蓁能调整过来心态,愿意跟着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一起学。
尽管她是她们班“年纪最老”、进度最慢的,不过老师见她努力,悟性又高,很快就喜欢上了叶蓁蓁。就连班里几个一开始瞧不起她、自以为了不起的小屁孩,在见到叶蓁蓁一个月以来的进步后,也不敢轻视她了,反而都喜欢这个比他们大几岁的姐姐。
小孩子们都是喜欢和大姐姐玩儿的。
前提是有本事的、还长得不丑的大姐姐。
别说他们了,叶蓁蓁也喜欢和陆兰琪那样的小姐姐玩儿。
只是陆兰琪上了初中后,课业就繁重了起来,她们两个也就只有每周末能在英语辅导班里见到。
好像升学之后,她们就突然变成两个世界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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