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喀琉斯之踵 作者: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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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参加婚礼,两人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熟稔。
佟夕不想八卦,可忍不住好奇,低声问:“你们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
沈希权很认真的说:“我们打了一架之后,觉得很投缘,就好上了。”
佟夕:“……” 这缘分也是惊天地泣鬼神。
沈希权端着茶具,下巴朝着客厅抬了抬,“出来一起喝茶吧。”
佟夕端着喝剩的半杯白开水,不耐烦的说我不渴。
沈希权忍不住笑:“你不渴,你手里是什么?”
佟夕将杯子放到台面上,瞪他:“我喝白开水不行啊。”
沈希权说:“那你做饭吧,我饿了。”
佟夕转过身,继续切没切完的肉丝,反正做完晚饭她就走人,不会多留一刻。讨厌的是,开放式厨房正对着客厅,让她可以清晰的看见沙发上的两个男人。
沈希权的英俊原本是带着一些戾气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事业加成,风度气质都被镀了一层金,变得风度翩翩。
聂修只对陌生人清冷,在熟悉的人面前,孤傲被彬彬有礼的风度所掩盖,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他是个严苛自律,自尊超强的人。
这是出身,经历,性情,各个方面都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而且几个月前,还打了一架。如今却像是久别的老友,心平气和的喝茶聊天。佟夕觉得不可思议,聂修对于好友的出轨前姐夫,难道不应该是见一面打一顿?她搞不懂两人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沈希权的话,显然不可信。
肉丝切好了,佟夕在橱柜里翻了半天没找到皮蛋,问沈希权。
沈希权扭过身子说:“在下面第二个柜子里。”
佟夕弯下腰,在柜子的最里面,翻出来一盒皮蛋,刚要站起身,身边光影一暗,聂修走到她身侧,说,“我来剥吧。”把她手里的皮蛋拿了过去。
佟夕也没客气,立刻起身让到旁边。
聂修在很多人眼中是天之骄子,想当然的以为他君子远疱厨,十指不沾阳春水,其实并非如此,他在国外练得一手好厨艺。
回国的时候,曾经亲自下厨给她做饭。不让她动手,却也不让她走开,在厨房门口摆了凳子,叫她坐着那儿看。两人相恋以来,一直都是异地,每一次约会都格外珍惜,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在一起。
他在厨房里忙,她在门口守着他,和他说话,问东问西,聊这聊那,眼睛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他人长得好看,即便是洗菜切菜,都看上去赏心悦目,充满美感。
莫斐曾开玩笑,聂修整体形象完全可以当明星,那怕拆开了还可以当腿模,手模,内衣模特。说完后四个字,聂修手里的一本书飞过去,准头很好的砸在他脑袋上。
只是,他脑子已经足够优秀到不必靠色相,十六岁考上b大,接着是保研,出国读博。一路顺风顺水,对别人来说千难万难的事情,他看似轻轻松松就能办到。
因为太优秀太闪耀,所以她很快就动了心,没怎么追,就答应做他女朋友。或许是因为当年追到她很轻松,所以想着复合也应该轻轻松松,让沈希权搭个桥道个歉,便能将过去翻了篇,和好如初。可是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天真少女,心里早已千疮百孔,对情情爱爱的事情失去了兴趣,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把佟桦教育好,给他最好的生活。
聂修把皮蛋剥好洗干净,放在盘子里。佟夕以为他要出去,他却站在旁边不声不响的看着她切皮蛋。这一幕和过去很像,只是两人调换了位置。过去是他做,她看着。
佟夕心里烦乱起来,没好气问:“还有事?”
聂修声音微沉,“我们谈谈。”
佟夕很痛快的回绝:“不用谈,我不可能和你复合。”
分手就是分手,她不会拖泥带水,也不会藕断丝连。虽然这几年,聂修很顽固的存在于她的梦境里,时不时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样,无法在心里除根,但是复合,她从来没想过。
聂修并无受挫的表现,神情平静镇定。
佟夕皱起眉,“你以为你谁呢,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全人类都围着你转是不是?你是宇宙中心还是世界主宰?你是能让时光倒流还是能让人死而复生?”
顾忌沈希权还坐在不远处的客厅里,她声音不大,却语气很重。
聂修的自尊有多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难堪的话语,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必定会刺疼聂修那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自尊,他必定会拂袖而去,从此对她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会恨之入骨。
出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动气,更没有恼羞成怒,心平气和的望着她,目光温柔诚恳,“不复合没关系,我重新追你。”
佟夕:“……”
停了半晌她才顺过来气,咬着牙一字一顿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这样斩钉截铁,他依旧没有受到打击。挽了挽袖子,柔声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佟夕觉得自己的拳头都打到了棉花上,满心都是疲倦。
“你做吧,随便。”她气急败坏的出了厨房,对沈希权说:“既然有人给你做饭,那我就走了。”
沈希权急忙说:“吃了饭再走吧。”
“没胃口。”不等沈希权和聂修反应过来,她匆匆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一路走的很急,生怕聂修追出来。
下了楼,冷风灌入衣领,佟夕镇定下来,脑子清醒许多。莫斐是聂修好友,帮他制造机会合情合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沈希权为什么要撮合她和聂修复合?
当年佟春晓出事,她四面楚歌,焦头烂额,聂修却在此时和她分手,沈希权知道后说了一句话:分就分吧,这样的男人,配不上你。
第8章 忆(1)
无数人对沈希权的评价都是笑面虎,八面玲珑,投机取巧。但在佟夕眼中,他是个很有担当也很仗义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沈希权,正好是她去往浠镇的第一天。
那年的夏天尤其炎热,从出租车上下来,如同置身沙漠,热空气烫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进了长途车站的大厅,感觉到空调的凉意,佟夕情不自禁的呼出一口热气,顺便将贴到脑门上的刘海吹起来。
佟春晓拿出钱夹正要去买票,有个看上去干净体面的中年人,拦住她,说自己在车站被人偷了钱包,饿了一天没有吃饭,想要找她要二十块钱买点吃的,剩下的做路费。
佟春晓素来善良,二话不说拿了二十块钱给他。那个中年人千恩万谢的伸出手,钱却被一只手拦住了。手的主人二十出头,个子高挑,以佟夕的身高,视线刚好到他的上臂。小麦色的肌肤上纹了一条青色的龙。不同于佟夕见过的那些纹身,这是一条纤细秀气的龙,一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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