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者:无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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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着狼犬的耳朵道,“四楼,还有个活人,救他。”
说罢,吴宇紧紧的抱住狼犬的颈子,昏了过去。
狼犬的耳朵抖动了一下,活人?这个被藤蔓占据的地方,还会有活人。
“快走呀。”敖松左闪右闪,现在藤蔓整个都疯了,它试图将它所有的根系都拔出来,它的根系早不知道窜到了哪里,现在被硬生生的往外拔,整块整块的的地板被根系拔起来,整栋大楼发出难以承受的咔咔声。
“呜。”狼犬低叫了一声,表示知道,躲过毫无头绪,倒处乱砸的藤蔓还是很容易的,就是要小心,被藤蔓砸下来的石块给砸到。
很快一人一犬就窜到了楼梯口,顺利的上了楼。
两人刚到二楼,几根藤蔓就破楼而出。
“快快快。”敖松将内力运到足下,竭力的奔跑,可他的速度还是赶不上狼犬。
狼犬看不下去了,一转头一口咬住敖松的腰带就往上窜。
越来越多的藤蔓破墙而出,紧随他们之后。
“嗷嗷。”敖松被狼犬叼在嘴里,脑袋不断的撞到墙,分分钟觉得,他这是要得脑震荡的节奏。
不过很快一声裂帛声,让他发现他不应该担心他的脑袋,而是应该担心他的衣服。
狼犬的速度很快,要不是担心身上的吴宇会被滑下去,它能更快。
很快它就窜上了顶楼,直接冲到小金两人面前,放下嘴里的敖松,整个变大俯下身来。
“快,爬上去。”敖松从地上爬起来,一把将小金丢上狼犬的背,拽着茫然无措的李博文,催促他爬上去,自己也随之也爬上去,将即使晕了也紧紧抓住狼犬毛发的吴宇抱紧。
“好了,阿罕,快走。”敖松几乎听到了大楼不堪重负的的呻吟声。
狼犬足下一蹬,整个巨大的身体就腾空而起,不过几十秒的时间狼犬都带着几人来到距离大楼一百多米远的大楼顶上。
几爪拍开扑上来的丧尸,俯下身体让身上的人下来。
敖松几人刚下来,狼犬转身就跑了回去。
“老大。”小金惊叫。
“阿罕,这是要去哪里?”李博文一边清理丧尸,一边问道。
敖松抱着吴宇放到稍稍干净的地方,皱皱眉,他也不明白狼犬这是要去干啥?
“天,那栋楼。”小金瞪大了眼睛,看到原本他们进入的那栋楼,现在被藤蔓给戳得千疮百孔,他看到老大窜进了大楼。
那栋楼眼看着就要塌了,老大这是要干什么。
“这边。”敖松提溜着小金的衣领把提到吴宇面前,“快给他看看。”
“哦。”还没看到老大从那栋大楼里出来,小金有些舍不得转眼。
楼顶的丧尸并不多,交给李博文完全没有问题,敖松站起来,望向那栋大楼。
这才发现原本蜷缩在一层楼的藤蔓是多么的委屈,现在它简直把整个五层大楼给顶了起来,藤蔓窜得到处都是,狼犬到底回去干什么。
“吴大哥没事儿,他只是又在……”还没说完,小金就看到狼犬嘴里叼着个什么东西,飞奔了回来。
而狼犬的身后,五层大楼轰然倒下。
————
吴宇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瞬间他似乎又看到了那个人。
只是那么一恍惚,他就被洗了个口水脸。
“阿罕。”一出声,吴宇才发现他的嗓子已经干的不成样子了。
“吴大哥,水。”小金端着水杯凑过来。
吴宇推开热情得不行的狼犬,坐起来,接过小金递过来的水杯慢慢的喝了几口,环顾四周,才发现他们又回到原本的酒店了。
“吴大哥,吃点东西吧。”李博文远远的朝吴宇递过一包饼干,有着狼犬坐镇,他根本不敢靠近他。
吴宇接过饼干,吃了两块,恢复了些力气,才突然想起他昏睡前让阿罕去救的那个人,他抬头四下一看,狼犬和小金都在他床上,李博文斜躺在前面的沙发上像只松鼠一样咔嚓咔擦的啃着饼干,敖松则坐在窗前,一脸疼惜的抚摸着自己的爱刀,对面的沙发上则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他似乎睡得很不安稳,总是时不时抽搐一下。
是个孩子?!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五十二章 大爆炸
吴宇坐在酒店的房顶上,望着这片满目苍遗的城市,心下是说不出的滋味。
距离以前的繁华不过三年,三年的时间太短了,短得一晃而过,短得让人们来不及回忆以前就已经接受了现实。
人类的钢筋城市就已经千疮百孔,植物和变异的动物再加上不死的丧尸,占据了这个被废弃的城市。
一个温热的身影在他身边坐下,吴宇伸出手抱住那毛茸茸的脖子,狼犬伸出舌头舔舔吴宇的下巴,“乖,别动。”
狼犬听话的不在的动弹,吴宇轻轻的下巴放在狼犬的头顶上,“阿罕。”
“呜。”狼犬轻轻的呜了一声,似乎在应答吴宇的呼唤。
弱者的淘汰,强者的诞生。
这场灾难,似乎是一场筛选,又似乎是场角逐,或者更像一场预谋已久的阴谋。
“呜呜。”狼犬低呜两声,不知道是赞同还是什么意思。
“你不明白的。”吴宇心情沉重的低低的叹息,他无法想象再等两年,全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人类重新掌控这个世界,还是人类慢慢的被变异的动植物给逼死。
除了他们这些得到了能力,能稍微好一点以外,那些普通人,过得异常的悲惨,他们再也不会无病呻吟,再也不会吐槽公司食堂的饭菜有多么的难吃,再也不会在网上吼着空虚寂寞冷,因为他们失去了这种在盛世的权利,他们现在要嘛自己拿起武器拼命,要嘛依附强者卑微的生存。
哪怕是自己如果不是有峰哥拿生命来营救他,他也不会被带进军队,他或许早已经成为了下面那群行尸走肉了。
“阿罕,有你在,真好。”吴宇将自己埋在狼犬长长的毛里,试图从里面嗅到属于峰哥的味道。
在藤蔓里他看到了属于他们的美好,这种重温一遍的感觉,只能让他越发的觉得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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