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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兔子、兔子(1)

    光明纪元 作者:血红

    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兔子、兔子(1)

    光明纪元 作者:血红

    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兔子、兔子(1)

    晨光笼罩焱城,风雪也已经暂歇。

    大炎皇朝国宾馆最奢华的套房内,林齐端端正正的坐在写字台前,将这几日的一些事情挑选能够向人明说的一一书写下来。几份内容各有侧重的信笺书写完成后,林齐将信纸塞进信封,在火漆上用了随身印章,然后交给了等在一旁的哔哩哔哩。

    高卢帝国那边要送一封信函过去,大炎皇朝将继续履行曾经凯撒帝国的义务,尽力援助高卢帝国抵抗异族的军队。所以圣光一世可以放心了,有了这个强援,高卢帝国不会太难受到哪里去。

    晨曦神殿那边也有了交待,大炎皇朝允许晨曦神殿在自己境内建造教堂,这已经是晨曦神殿的一大突破。可想而知林齐的这封捷报送过去了,格里斯高?晨曦等人都会欢喜成什么样子。

    当然林齐在给晨曦神殿的捷报中也有意无意的提到了‘律’,这个被律令之神降临的家伙,还是让晨曦神殿去对付吧。想必以晨曦神殿的力量,弄清律令之神的身份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搞不好晨曦神殿也能降临两三个神灵,到时候可就有热闹看了。

    至于穆薇的事情,林齐则是守口如瓶,他不可能对人宣称说穆薇是神灵转世重生之人。

    这种机密么,自己知道就是了,没必要弄得天下人人都知晓。很多机密掌握在自己手中,迟早有一天会有用处的。比如说哪天林齐将亚瑟那个花花公子介绍给穆薇,只要亚瑟对穆薇有了那么一丝半点的花俏心思,他会死得有多惨?

    带着一丝恶意的笑容,林齐将鹅毛笔随手丢在了写字台上。

    扭头看向落地窗外被的街景,一大群焱城市政厅征调的民役正在清扫大街上的积雪,数十辆四轮车正将堆积在路边的积雪清理出城外。就在这时候,林齐看到一辆黑漆马车慢悠悠的来到了国宾馆门前,林齐的一个老熟人带着两个身材矮小的仆役,骂骂咧咧的走下了马车。

    “真是闻到了味道就会凑过来的鬣狗。也不知道他这次了多少不义之财!”

    抚摸着下巴上的胡须渣子,林齐若有所思的看着身穿黑色斗篷,脸上带着白瓷面具的卡尔罕。这个家伙诡异的打扮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国宾馆门口的几个大炎皇朝的卫兵紧张的拦住了这个连脸都不肯露出来的行迹诡异之人。

    卡尔罕手舞足蹈的和那几个卫兵争执着,但是他带着白瓷面具也就罢了,他身边的两个仆役可是两个生得狰狞丑陋的血地精,那两个长着倒三角眼,以凶残暴虐闻名的血地精蹦蹦跳跳的在一旁张牙舞爪的大声诅咒。哪怕是最没有责任心的卫兵,也不敢让这样的怪物走进国宾馆吧?

    无奈的拍了一下额头,林齐轻轻的摇晃了一下写字台上的铜铃铛:“来人,将门口的卡尔罕先生请进来。就是那个带着白瓷面具的家伙,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有点怪癖而已。”

    听到铜铃清脆的响声走进书房的国宾馆经理呆了呆,这才肃然向林齐鞠躬一礼,悄无声息的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林齐就在会客厅内见到了浑身散出血腥味和尸臭味的卡尔罕。林齐还注意到,这家伙的靴子上还粘着一层黑红色的不知名的秽物。大概就是战场上的被鲜血浸满的那种泥浆特有的颜色。

    林齐算是知道了,这家伙为什么被拦在国宾馆外面了。

    这种造型。这种气质,你说他是来刺杀国宾的刺客,那是绝对不会有人怀疑的。你要说他是有资格住进这个大炎皇朝最高等级的皇家国宾馆的贵族,谁敢相信这话?

    带着灿烂的笑容,林齐向卡尔罕张开了双手:“卡尔罕先生,好久不见,您最近买卖怎么样?”

    卡尔罕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念叨着什么。他热情的和林齐拥抱了一下,他身上那股子浓郁的尸臭味让林齐差点没晕了过去。就算当年在黑渊神狱,在狩猎队肢解魔兽的屠宰房内。林齐都没闻到这么可怕的味道。林齐无法想象,这家伙最近干什么去了?去墓地盗墓么?

    一把扯下脸上的白瓷面具丢在沙上,脱下了身上那脏兮兮的斗篷,卡尔罕重重的吐了一口气,懒洋洋的臭着一张脸随意的坐下了。他没回林齐的话,而是向那两个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的血地精挥了挥手:“想吃什么就叫人送来,想喝什么酒也自己叫一声。龙山家族很有钱,不用给他们节省金币!”

    两个身材矮小,但是身上肌肉虬结,周身透着一股子彪悍气息的血地精出难听的笑声,他们宛如两个跳蚤一样蹦跳到了会客厅的酒架前,叽叽咕咕的用难听的地精语争吵了一阵,然后同时开启了三十几瓶不同的美酒。

    林齐无奈的摊开了双手:“卡尔罕先生,你不会是带着你的护卫来沾这点小便宜的吧?”

    卡尔罕无力的挥了挥手,很没形象的将一条大腿架在了沙的扶手上:“当然,不是!”

    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卡尔罕絮絮叨叨的宛如做媒的长舌妇一样罗嗦起来。

    “好了,好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先给我弄两个大套房,我等会得去好好的梳洗一样,我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洗澡了,真见鬼!你无法想象,一个出身腐烂毒尸一族的亡灵巫妖,那是多么可怕的客户!”

    “他喜欢和身上带着尸臭味的人做买卖,所以为了满足客户这个小小的癖好,我在腐烂的尸体边上睡了三天三夜,这才勉强满足了他的爱好。然后为了维持身上的味道,我一个半月没有洗澡!”

    林齐只觉浑身一阵毛骨悚然,他怜悯的看着卡尔罕:“可怜的卡尔罕,这年头想要做成一笔买卖,可真不那么容易。这世道,做什么生意都是太困难了,混口饭吃,不容易啊!”

    林齐摇了摇头,他从身边的酒架上拎起了一瓶酒,给自己和卡尔罕分别满上了一杯。

    “是啊,真不容易!”卡尔罕深有感触的长叹了一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尤其是有这么多的竞争对手的时候!天哪,我还是第一次现,异族和人类一开战,居然有这么多的鬣狗冒了出来,这群该死的混蛋,他们以前都藏在哪个老鼠洞里?”

    摇摇头,卡尔罕絮絮叨叨的抱怨着。

    “对手太多,竞争太强,幸好我取得了几个不错的代理权,所以我总算是做成了几笔大买卖!”

    “虽然和僵尸巫妖打交道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事情,但是必须承认,那些脑浆子都烂掉的巫妖,他们很富有!普通兽人战士的尸体价值八千金币,地位兽人战士的尸体三万金币,天位兽人战士的尸体,噢啦啦,你无法想象,那群亡灵土财主,他们为了一具天位的兽人尸体,他们愿意付出一百万金币!”

    “如果拥有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皇族血脉,这些巫妖甚至可以加价到五百万金币!”

    林齐惊骇的看着卡尔罕,他都被这个价码给吓住了:“一具尸体五百万金币?那些亡灵大6的家伙,他们的钱没地方花了么?”

    卡尔罕诧异的看着林齐:“可是亲爱的万恩?龙山老先生,一个不死不灭,不会感到饥饿,不会感到口渴,甚至对绝色美女都不会有任何冲动的亡灵巫妖,他们要金币干什么?”

    林齐呆了呆,然后轻轻的拍了拍手掌:“这是真理,亡灵要金币干什么?”

    卡尔罕长叹了一口气:“所以我最近很忙碌,兽人战士的尸体很值钱,但是人类士兵的尸体么,虽然价钱少了一点,可是数量大呀!薄利多销,这也是一笔有赚头的买卖。可是让我伤心的事情就是。。。”

    卡尔罕看着林齐,突然淌下了两行热泪!

    林齐吓了一跳,他急忙给卡尔罕满上了一杯美酒:“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卡尔罕抽抽噎噎的干嚎起来:“亲爱的万恩?龙山先生,我们难道不是商业战略合作伙伴么?龙山家族和绿森家族的所有和鬣狗商会有关的买卖,都是由我独家代理的么?”

    林齐连连点头:“可不是么?有什么问题么?难道,哪里出了毛病?”

    林齐眨巴着眼睛,虽然龙山家族和绿森家族已经参战了这么些日子,但是卡尔罕还是第一次找上门来,在这之前,他并没有和林齐进行过任何联络,这里面不会有什么问题才对。

    卡尔罕幽怨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掏出一块臭气冲天的手绢,狠狠的擦了擦一丝水气都没有的眼角。

    “当然,有很大的问题!”

    “黑鸦峡防线一战,人类士兵死伤数百万,可是。。。他们的尸体都被砸成了肉酱,肉酱,尊敬的万恩?龙山阁下,虽然那些亡灵巫妖脑浆都坏掉了,但是他们起码能分辨出完整的尸体和肉酱之间的巨大差距的!”

    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兔子、兔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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