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辕北辙 作者:不说谎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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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向他走去,“央……”
“周浔北,”央澈南抢过我的话语权,“咱们出去说。”
他不紧不慢地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宿舍。我低下头躲过其他三个人疑惑的眼神,乖乖地跟着他走出去。他直接走下了楼梯,我也一步一步地紧随其后。他没有叫我,我也不问他,只是这样跟着、跟着,被他牵着鼻子走。
走出宿舍,他走向一段很少有人经过的围墙——围墙被植物挡出了,外边的行人无法窥探;宿舍楼也完全挡住了校内人的视线。
他走进这私密的空间,我也讪讪地跟了进去。
突然,他一把拉过我,把我压在墙上,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箍着我的腰,头深深地埋在我的颈间。“对不起……”他的手又抱得更紧了一点,头在我的颈间蹭着,痒痒的。“没想到你真的会不跟我说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这件事。”这件事?喝酒的事?
我当然在意。可是,你的一个拥抱就能让我全然忘却。我笑了,从国庆开始就攒着的心放松下来,轻轻拍打他的背,示意他松绑,“行啦,为了求原谅还献拥抱,你知不知道我会被一众女生嫉妒死?”
他身体渐渐松开,但是手又上移至我的脑袋,使劲儿揉着我蓬松的头发,“你这家伙,真会吓人,说不理人就不理人。”
“什么呀,我还以为你不想理我呢。”我瘪了嘴抬起眼看他。突然想到还有礼物要送,就把它从裤袋里掏出来,“这个,是给你的。这可是我自己缝的!”
国庆时看见妈妈在绣十字绣,我也闲来无事,就帮着她缝。若说这缝纫的活儿不适合男孩,我也是承认的。只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想亲手做点什么,送给央澈南,以示我是在用真心对他这个朋友……朋友,那个时候我还很傻的以为这样的感情是友情。
“你缝的?”他有些惊讶,“给我?你确定不是给喜欢的女孩之类的?”
我笑了,“我没有喜欢的女孩。”
他咧开嘴笑得一脸阳光,勾过我的肩膀,“那我就代为收下了!走,请你吃东西去!”
我心甘情愿地被他带着走,悄悄抬起头看他,看到他掠着阳光走,他和阳光融为一体。哈尔滨秋天的阳光是那么的柔和,铺满了我的眼帘。全世界只有这片阳光。
“对了,十大歌手快要开始了,怎么样,一起参加吧?”走着走着,他突然说。
我愣了一愣,十大歌手高中也有举办过,只是我为了考h大一股脑地学习,与它失之交臂。为了学习也只是借口,其实我有些惧怕在校园的舞台上唱歌。这与“暗红”不一样,那里的听众没人认识你,也没有什么竞争感,你也就撒了心地唱。十大歌手不一样,我知道h大的学生里不乏才华横溢之人,况且站上舞台,台下也会有很多熟悉面孔,更是叫我有些胆怯,难于开口。
见我犹豫半天,央澈南说:“你唱歌这么好听,在犹豫什么?”
我想了想,还是把我的担心告诉了他。
“不然,我跟你组合参加?”他带着阳光的笑容询问,“正好,我们在‘暗红’也磨合得很好了。”
洗完澡后,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梳理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的情绪在转折。在杭州时,我就发愁给央澈南什么礼物,总想着要特别一些,然后就看见妈妈在绣十字绣。其实,还有很多图案可以选,但我选了金鱼——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希望央澈南忘掉电话里那些莫名其妙的尴尬和不愉快,让我们像以前一样,他领着我向前走,我在后面只管点头,反正前面有他。
也许是我从小依赖感就很强吧。小时候,妈妈总为我安排好所有的事。所以离开了家,这种依赖感就转移到央澈南身上,觉得他可以为我所依托。
我探出头来,看向下铺。他好像已经睡着了,因为我看见他的背在随着他均匀的呼吸而起伏。我不自觉地笑了,正要把头收回来,就看见他枕边有一只金鱼在月色下闪着微光。
☆、第七章
哈尔滨的暖气终于开了,我和央澈南在音乐室里为十大歌手初赛练习着。试了很多歌,终不如在“暗红”唱的第一首歌《盛夏光年》。其实我本来不太擅长摇滚歌曲,但是犹如化学反应一般,就这首歌,就和央澈南唱,我就是崭新的、独一无二的,摇滚就融进我的血液里。
“啊——”我吃痛地叫了一声,把手伸到眼前,一道血痕。
“怎么了?”他马上停下练习,抓住我的手,眼里满是担心和着急,“怎么出血了?”
我勉强地笑了笑,拍了拍我的吉他,“你也知道的,我按f大横按总是按不好,这不,一急,就被弦割到了。这可怎么办,我一根指头废了,还怎么弹吉他?”
他似乎没有理会我说的话,专心地握着我的手指,眉头紧锁,“没有酒精,也没有创可贴,怎么办……”我偷偷看了一眼他认真的样子,然后收回眼神,把这份他给的、只属于我的认真收藏在心里。音乐教室里的暖气可暖和了,烘得我的脸热热的。
他轻轻放下我的手指,“不练了,去医务室。”然后转身急急忙忙地收拾他的吉他。
“可是……”央澈南向来对练歌很认真,每每我觉得“差不多就行了”的时候,他总是要求完美,有时候只是一个音、一个字,他都要纠好久。今天,因为我受伤,说不练就不练了,我心底有些莫名的开心,不知是因为逃过了练习,还是他为我行使了特殊权利。
“可是什么,不让人省心的小东西?” 他说着,靠近我,帮我取下挂在身上的吉他。此时,他的脸贴得好近好近,比那天他在“暗红”醉酒后还近——也许不仅是空间距离,更是心灵距离。我侧过眼看他棱角分明的脸,他鬓角的头发柔软地刺进我的心里。
我的手指没有大碍,很快就好了。初赛,也很快就来了。
唱歌一直是我唯一的爱好,只是从未有熟人倾听过——除了央澈南,好吧,他是熟得不能再熟的人。男生的友谊真的很容易建立,从九月开学到十月中旬,我就有了他这个可以勾肩搭背、喝同一杯可乐、周末窝在同一张床上看电影的朋友。
我和央澈南下一个上场。他帮我整理着衣领,“紧张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还是点了点头。
整理好我的衣领后,他顺势拍了拍我的肩膀,“怕什么,在‘暗红’、在音乐室都练了这么多次。而且我看了一下,像我们一样有乐器的没几个,像我俩这么帅的,”他朝我挑了挑眉,“也没几个。”
我“噗哧”地笑了,我知道他在缓解我紧张的心情,的确,他出什么招数对我都管用,因为我对他完全没有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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