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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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宫接受教育的良家子弟,有些还是没落贵族,乍然看到这样的东西,会有这种反应也不奇怪。
让侍从官吃惊的是,国王陛下竟然会有这种爱好。
仔细想想,陛下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时候,可以理解。应该和将军大人通通气,这次和萨比森打仗,一定要多抢点美女回来!
至于这本书,还是先送回原地吧。国王陛下自己私下里“观赏”是一回事,被别人知道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毕竟,国王陛下的爱好,实在是有点见不得人……回头得想办法让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都闭嘴,守口如瓶才行。
如果黑炎知道因为一本他根本见都没见过的小x书,就让他忠心耿耿的侍从官对自己的爱好产生了怀疑,估计会立刻化身暴龙,飞去一口火把宋默烧成黑炭,直接随风飘散,一点渣都不留。
可惜,黑炎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已经洗脱了谋杀嫌疑的赛万斯总督,开始了他的敦亲睦邻,友好访问活动。随着他和越来越多的总督,大臣攀上交情,某种艺术作品,也开始在贵族间流行起来。只不过,这种艺术作品目前数量有限,只能给少量人私藏。但赛万斯保证,等到和萨比森的战争结束,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
贵族们对赛万斯的保证还算满意。从这天开始,赛万斯和宋默,开启了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乃至整片光明大陆的贵族老爷们,神奇的“艺术”之旅。
在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格里兰人也没闲着。他们开始跟着西北行省军队一起训练。由于宋默和赛万斯总督的关系,军官们对这些跟在队伍后的格里兰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几天下来,二十个人总算是不会再被人指着鼻子叫 “农民”了。不过一旦和西北行省的大兵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两个打一个也是几招就倒。
于是,这些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有了一个很富有时尚气息的外号:“样子货”。作为样子货中的领军人物,宋默对这个外号却不怎么在意。
被人损几句算什么?能学到真本事,就是赢了!
别看这些格里兰人现在还不是大兵们的对手,但他们每天都在进步。宋默相信,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这些汉子绝对不会比这些鼻孔朝天的家伙差!
他们现在用的都是重剑和长弓,连发弓弩都被小心的藏了起来,一旦这些领民学到真正的战场拼杀技巧,再加上武器的辅助,宋默仿佛看到光辉的未来,正在朝自己和格里兰招手!
不过,总这么被当沙包摔也不是个事,为了不让这些领民产生情绪,宋默每天晚上都逐个进行思想教育,连哈洛德和三个修士也没落下。
教育的内容很简单,回想一下极端苦逼过去,对比一下还是苦逼现在,展望一下不再苦逼的未来。当这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汉子被忽悠得一脸憧憬,满眼金光时,宋默才会擦把汗,搞定,可以去教育下一个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当格里兰人勉强能够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打成平手,偶尔还能两打一,胜一两次的时候,奥比王城中终于响起了雄浑的号角声。
最后一个总督的军队到达,战争,就要开始了!
39、第三十九章 ...
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中,奥比王国的军队开始集结。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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