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不白 作者:三长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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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管,对他晃晃钥匙,“我自有去处,就不劳他费心了,”我走走两步,又回头跟他说,“他要有事,直接去罗筝那里,嗯他知道的。”
“秦小姐。”
李胜伟在叫我。
我不理。
不是我不给他面子,实在是周作太不给我面子,上一秒还跟我要去吃早饮,下一秒就变脸成这样子,让李胜伟押着我到别墅,跟个流放似的,呃,或者是说打入冷宫似的,真是没蛋也会疼。
我又不是必须得巴着他不放,是他非得的吧?我这个人脑袋算拎得清,既然我一句话不得他的话,就能对我这么样,我跟着他干嘛?我跟着他不是让自己受委屈的,要说自己受委屈,我是不乐意的,虽说我有段时间觉得自己靠近忍者神龟,可我毕竟不是——
反正已经让他们不舒坦了,我也觉得够本了。
“你这样子不行的,”李胜伟追上来,“周先生希望你待在这里好好反醒。”
我瞪他。“我有什么错?”
李胜伟满脸的为难,“周先生、周先生他……我不太好交待。”
“又不要你交待,你直接同他说我不乐意了,跟着他干嘛,天天给我脸色看,我又没说错什么,他现在要干嘛,以为他是皇帝呢,还兴把我打入冷宫这一套?叫我反醒?我有什么可反醒的,要说反醒也是我得反醒自己眼睛没长利落,就怎么跟上他了?”都说我这个人嘴巴刻薄,其实不是常常刻薄,就是有时候真会刻薄,我说了几句,气有点喘,就顿了顿,一手插着腰,也不要钥匙,就丢向他,“你跟他说,我不乐意玩了,管他们家的,还是老秦家的,还是顾丽真她们母女食人花的,我都不管了,我一个人回去过我的自在日子——”
李胜伟去捡钥匙,我就走人——
没有人拦我。
我知道有人跟着,没有周作的意思,他们不会拦我。
从这里到罗筝那里是有点远,我还是“不辞辛劳”的赶了过去,她家里没有人,我找了找,还是让我找到放在门垫下面的钥匙,也不知道我离开的这几天她有没有回来住过,至少我没感觉到这几天有人住过的样子,真没有。
还是我离开的样子,连厨房都没有整理过。
我眉头忍不住起皱起,索性把厨房都收拾了,这一手的油腻味真是难闻,我一直讨厌洗碗,洗衣服能行,我讨厌洗碗,要是周作在这里,他肯定早就洗了,唔——怎么就想起他了呢,我挺苦恼的,再三的用洗水液洗了洗,我才稍稍地觉得味道没有了,人睡在床里,双手枕在脑后,抬头看看天花板,这里的天花板没有周作那个花哨,我还是觉得这里更漂亮些。
周作的审美观我实在是不太能欣赏。
要跟审美观不同的人在一起,确实是件难事,我一直这么认为。
尤其是当什么周太的,也不是我的目标,这种目标太宏大,我想我还是不要轻易去尝试的好,要说我心里不介意年纪那肯定是假的,再说了,我对他没感情,我的目标是有感情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这种的,这种的,以前是没办法,之前我也告诉自己是没办法离得了他——现在我才知道,其实我在贪恋一种感觉,有靠山的感觉,被人捧在手心里,能宠着你,我叫这种感觉给迷惑了。
糖衣炮弹,真是要不得——我深深地为自己的矫情觉得可惜。
大不了,我跟老秦家的人一辈子不相往来就是了,他们怎么样,与我无关,我反正现在是舒坦了,再弄下去我要干嘛,逼得他们走投无路,还是叫他们去死?得了吧,我没兴趣,一点兴趣都没有。
到不如两手一摊,当作没有我从来就同他们不认识,潇潇洒洒走我自己的路才是正理,我又不是缺了人就养不活自己的人,也没必要拿自己的终身去换一时的痛快,我晓得跟周作要是在一起,以后就永远不能摆脱他了。
早上的事,我看得清清楚楚,他可以对我好,也可以瞬间变脸,变成个冷血无情的,他可以宠我,又会轻易地推开我,我算什么呀,不过是他闲来无事时可以宠着玩的东西,这人与东西之间是有区别的,而我想当人,不想当东西。
秦百年就一直就把我当东西,一个让他不得不认的东西,从来没把当成过女儿,真是万幸,我还晓得把自己当人,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东西,所以我得走,上次是吓怕了,这回我想我不会再怕了。
走就走,要走得毫不犹豫。
我走出来时很匆忙,别说身份证手机还有别的东西了,就身上的几张钱,刚才坐车从周作的别墅到这里也花了一点,我现在手头任何东西都没有,只得想办法找援手,——想想之前同李胜伟说的话,我还是忍不住佩服自己,当时就是头脑发热氯得不行,却给我留下一个挺好的办法。
反正我都待在这里,也不麻烦罗筝,住她这里已经是麻烦她了,再多的事,我也不麻烦她了,省得周作那个人小心眼,唔,他一直是小心眼,而且随奋斗目标年纪大了,这小心眼就更过分——
我有个更好的办法,不打电话,——罗筝房里还有个电脑我是知道的,开她的电脑也不是什么难事,她的密码总是那简单的,我一下子就猜中了,登陆自己很多天来都没上过的微博,给景端端发了条私信。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能够给我张身份证,再给我弄点钱,再给我弄张车票,飞机票什么的都行,——我得悄悄地离开,跟周作来个什么告别的举动,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我就想着反正他这么喜怒无常的,我也用不着跟他讲什么礼貌。
我很快地就关了电脑,当作自己从来就没有开过这台电脑,并且把记录都删了,这点“技能”我还是晓得的,经过许多次的亲自试验,我确信我会这个。
罗筝的冰箱里什么都没有,空的——
我出去买菜,买自己爱吃的菜,鉴于身上钱实在不多,我没买几样东西,也就是一个洋葱头、一点五花肉、芋奶、还有一点并不太咸的海鱼干,打算做个咸饭吃吃,我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惜家里穷,那家里是真穷,要不是穷,也不至于跟村里所有的人一样都娶不到老婆,都是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才娶上老婆,而这个老婆又不是一个人的,而全家兄弟们的——
我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觉得秦百年简直不是人——可想想我那些从来不曾介意我是个女孩子,不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的爸爸们,我心里总是复杂无比,既讨厌这种现实,又不得不理解他们的苦衷,他们买人的事是不对,这的的确确是不对,又不是不对就能解释的事,这是犯法的,可真的,我也没办法说秦百年比他们有哪里好的。
我小时候难得吃上一顿有肉的饭,家里确实是太穷,可有芋奶,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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