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吟仙·桃华初上 作者:鹿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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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妹妹他就偏向我,那个冒充星归的女子也是条生命呢,都一样是命,何苦换来换去的。”发上簪的珠玉滑了下来,往上推一推,桃华率先迈开步子,“何况他一个毛头小子怎能跟狐狸似的君后比,不出一日,黎国国君便会知晓昭阳殿里头那位公主是假的,届时还不知有多少麻烦。”
或许她拿狐狸来比作壳子的父王不大好,但她眼下能想到的动物只有狐狸和果子狸,比之一番,显然狐狸适合用在人身上。
不知名的小虫子从眼前飞过,薄薄的翅翼上下扇动,一块黑点似的,轻微的响动亦不曾发出。初微看着桃华离去的方向微微蹙眉。
黎国的这位公主,说话老气横秋的,压根不像二九年华的少女,一举一动都没少女的娇俏可人,倒似看透了世事的老者,沉稳中带着自然。
他兀自摸了摸下巴,可能,断了只手的人都同常人不同罢,譬如西方妙法仙境的独臂菩提,他说的话只有他座下的弟子才能听懂,再譬如已经坐化的积雪神尊,他留下的遗言至今没人能领会,成为了后世一大不解之谜。估摸黎国这位公主也是此类人中的翘楚。
林子里黯淡幽深,杂草遍布,只辟出一条容马车行走的弯曲小道,黎里他妹妹转眼已经走出去了数步远,只留个消瘦的背影。初微动动略有些疼痛的脚,缓缓跟上去。
他只是帮黎里送星归出宫罢了,眼下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不单送星归出了宫,连唯一的证据——马车,也顺便毁了,任务完成的还算圆满。至于星归自己要回宫去,他管不着,也不愿意管。
这一路走的磕磕绊绊,虽有月光,却仍看不大清楚路,桃华深一脚浅一脚的踩了数个水坑,白缎的鞋子湿了个透,公主的华裳拖尾上皆是落叶。
她开始怀念起有术法的日子,招手便是祥云,起身便可御风,省了许多的麻烦和时间。她想了一下,若从蓬莱仙岛到西方傲来,腾云三日,御风两日,走路,估摸要十年……可见当神仙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远处寒山传来钟鼓鸣,估摸有座庙宇,铜钟碰撞的声音悠悠荡上几个来回,久久不散,水样的月光柔和清淡,沁在地面似汪波澜不兴的潭,桃华提着裙子走的格外吃力。
初微沉默的跟在她身后头几步远,眉宇间皆是轻松恬淡。星归是凡人,不曾见过神仙,他不好当着她的面施术法,况且他的神力不同于普通的上神,一旦释放,毕阅很快能察觉到,眼下他只能眼睁睁看她踩水坑玩儿。恰巧路过片半人高的草地,他略略思索会,探身入草丛,随手抓了几只萤火虫,盖在手心里。
桃华顿住脚步,兴致盎然的掏了张帕子,轻手轻脚将萤火虫从他的手心哄出来。方才从马车上滚下来时,青年脱身太快,只做了她落地的垫子,她还没缓过来青年便抽身出去,眼下靠的这样近,近到青年的呼吸都扑在她的面上,浓密的睫毛几乎可以数一数,桃华隐约嗅到淡淡的青草香。抽抽鼻子,桃华仔细闻了闻,确实是青草香无疑。
包了萤火虫的帕子微微发抖。
骨节分明的手快速挥动,用干枯的草叶作扎口的绳子,桃华给的帕子作布罩,做了个简易的灯笼,初微检查一番,确定没有缺口,萤火虫不会飞走,方将它递与桃华。
晃悠悠的简易灯笼吊在初微的手指上,映的他的手越发白皙,透明似的。桃华松开提裙子的手,贪婪的靠在他身边吸了几口气,小心翼翼的不被他发觉,待到整个气息里都存满,才伸手去接。
这个香味,同初微身上一样,很好闻,解乏又提神,看来他不单长得像帝君,就连体香也同帝君差不多。到底是撞脸怪。
莹莹萤火散着幽幽的光,照亮了一小片天地,桃华捧着灯笼很是满足,自言自语似的轻声道:“我小的时候,师父也曾经给我扎过这样的灯笼,我很是欢喜,每夜都挂在床头,睡觉都要爬起来看两眼。”失落的叹息一声,“可惜后来虫子都死掉了,师父便把灯笼扔了。”
她还记得帝君扔灯笼时说的话,“不过几只萤火虫罢了,你何必看的这样重,过些日子我到凡界再帮你做一个。”然她一直没等到帝君再做的萤火虫灯笼,直到她离开初云天,重新开辟自己的桃花坞,也没等到。
想来不过是说说罢了。
深邃的眸子看不到底,长长的睫毛下垂几分,初微只看着桃华手中的萤火虫灯笼,半是敷衍半是认真道:“你师父待你倒好。”
提着灯笼的手抖一抖,一个没拿稳,险些掉地上去。神情忽的有些不大自然,桃华抬头对着远处,想到什么似的举目道:“方才是沿着这条路过来的罢?仔细看着些,别走错路了,否则祭祀开始前赶不回王宫的。”说罢也不回头,径直拐进右手边的小道,迈步便走。
初微负手站着,任由夜风吹拂,友好的提醒她,“方向反了,另一边。”
前行的步子一顿,桃华默默的又退回来,盲人摸象似的举着萤火虫灯笼横冲直撞。
这一夜的时光皆用来赶路,眼前的风景换了又换,从参天大树到郁郁野草,从野花满地到河流湍急,凌晨的露水沾湿草叶,东方翻出抹鱼肚底白色,他二人才终于走出郁郁葱葱的林子,靠近了王宫附近的街道。
一路毫无交集,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桃华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对陌生人一向不大热情,青年虽同她共处过一段时间,但归根结底没多大的交情。况且,他同初微有几分相像,与他走在一起时,桃华总会恍然,好似身旁真跟着初微。她习惯了时刻躲着初微走,所以跟青年总是亲近不起来。
至于初微,则是不想说话。他是能张口就不张口的主,没人时能几天不说上一句话。
走完最后一段林间路,鱼肚白变成了绯色云团,不知名的鸟躲在树梢后头聒噪鸣叫,隐约能瞧见个轮廓。十里长街上的早市刚开,卖小笼包子的店铺前冒着腾腾热气,街市虽不如正午时热闹,倒也有稀疏的人往来。
满身疲惫风尘仆仆的混进人堆里,朝着王宫的方位继续开走,桃华瞧着往来行人看他二人的目光,深以为伤。青年长得好看,眉目如画的,走哪儿都是段美景,桃华无奈的做了这段美景的陪衬,还是片耷拉的绿叶。
可见皮相这东西,是能迷惑世人的,人们总爱看美好的事物,她借的这个壳子的容貌,属于耐看型,越看越吸引人,但擦肩的路人行色匆匆,大家各忙各的事儿,哪有时间细细看她。
所以惊鸿一瞥型的青年比较吃香。
青年一路显得忒淡然忒有素质,见了女孩子不带多看一眼的,目视前方,姿态随意,桃华不由得对他多了几分敬重。
若她同流封下凡,小伙子估摸见一个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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