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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阁下 作者:雾十

    分卷阅读3

    的好习惯,用五讲四美、八荣八耻来抵御对方羞耻度爆表的中二言论,这极大的丰富了奥古斯特的业余娱乐生活。

    如果一定要问奥古斯特为什么要跟着中二病发神经,那奥古斯特肯定是回答不上来的。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中二病就像是认准了他一样,只给他发短信。

    目测手机那头的中二病年龄不大,是个逗弄起来很有意思的小孩。

    对方一“犯病”,奥古斯特就会规劝对方,要好好学习少中二啊,这次你们老师周末的作业又布置的少了是吧?

    然后对方就会回一串省略号。

    奥古斯特就喜欢对方弄不死他又对他咬牙切齿的样子。=v=

    然后……

    然后奥古斯特就穿到了这个听都没听说过的英格兰的陌生王朝了,面对如今的泪、过去脑子里进的水,奥古斯特只能保持微笑,告诉自己,原来真的有半架空的这种平行世界啊。

    安静的在床上用过他的“早午餐”之后,奥古斯特就在贴身男仆的服侍下,下床换了一套便于见客的偏正式礼服。他不知道该如何用中文称呼他的衣服,只知道英文是“pourpoint”,一种兴起于西方十四五世纪的、专属于男子的服装。

    想想也是一把辛酸泪,这个世界西方的第一种男装,竟然要等到十四世纪才出现,还不算太好看。

    奥古斯特绞尽脑汁,也只能在他浅薄的词汇量里找到“男式紧身衣”这样可怕的词汇来形容这种男装。顾名思义,这衣服最大的特色就是……紧,贴身。在最初的时候,这种衣服只是骑士们用来穿在盔甲里面的,在结束一天的辛勤训练后,脱下盔甲,露出健美的肌肉线条,倒也不失为一种赏心悦目。

    演变成日常服饰后,衣服有了不小的变化,不是往好看了变的那种。

    前开式的夹衣上装,胸部处故意装饰上堆砌出来的褶皱绸缎,力求一种鼓起来的感觉(why???)。袖子则极窄,极贴身,从袖口一路到肘部都配着纽扣,多为宝石、珍珠。为了显示贵族有别于平民的崇高地位(根据下院的文件规定,勋爵以下的任何骑士和普通人,衣着必须有足够的长度),上衣下摆只到臀线以上,必须搭配长裤。

    其实如果只到这一步,不过就是法式衬衣+裤子,奥古斯特会全无异议的接受。

    但要命的是……受到审美异端的法兰西的影响,如今英格兰流行的男裤也变成了紧身款。奥古斯特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他不太喜欢看见男人穿紧身裤。更不用说中世纪的男裤是与鞋连为一体的,皮革为底,还要在最外面套一双没有底的长靴。反正是没穿过的人这辈子都无法想象的奇怪与麻烦。

    仗着自己年纪小,又是公爵,整个城堡乃至附近的郡都是他说了算,奥古斯特才得以摆脱了这种可怕的装束。

    但是如今国王的使者要来了,奥古斯特不得不表现出“更多的对国王的尊重”(老管家如是说)。

    奥古斯特只能不情不愿的穿上了贵族服饰,还被管家以“入冬了,天气冷”为由,又多加了一件同样紧身的外衣,衣领高的都快要把两边的耳朵覆盖住了,从背后看去,奥古斯特都怀疑别人能不能看到他的后脑勺。

    服饰颜色的搭配充满了中世纪的浪漫与想象力,是很符合孩子身份的明快与轻松。

    甚至一开始有点过于富有想象力了——老管家本来打算给奥古斯特穿上一条左右裤腿颜色不一样的长裤。在他的上衣颜色已经不一样的基础上。

    “把它收起来,咱们还能做朋友!”奥古斯特把抗拒写在了脸上。

    “但是这种异色搭配现在很流行。”管家还在苦口婆心,虽然他年纪大了,却完全不影响那颗追求潮流的心。他觉得他们家的阁下必须走在时尚的尖端!

    站在金色黑曜石等身镜前的奥古斯特的脸色,就像是吃了酸葡萄一样夸张的皱了起来,因为激动,白皙的脸颊甚至染了淡淡的红晕,像极了牛乳中漂浮的蔷薇花瓣:“但它对于我来说不流行,过去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

    最后主仆二人各退一步,奥古斯特答应就穿着如今身上的衣服不改了,老管家则恋恋不舍的收起了他对中世纪撞色第一人的追求。在奥古斯特高颜值的强撑下,二人妥协出了一身彼此都还算满意的装扮,再糟心奇怪的服装形式,都瑕不掩瑜,把奥古斯特浑然天成的贵族骄矜体现的淋漓尽致。

    换衣服的时候,老管家顺便征求了一下奥古斯特对安置国王使者的想法。

    “您想在哪里招待他?”

    奥古斯特此时正在欣赏玻璃窗后中庭花房旁的骑士和见习骑士们的每日训练,光裸着充满了力与美的上身,肆意挥洒着汗水与青春,这是奥古斯特的定点节目,怎么都看不腻的那种。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他甚至想学小流氓站起来吹几下口哨。实在是太帅气了,安德烈宝贝儿~

    奥古斯特好像忘记介绍了,恩,对,没错,他是个死基佬。每天生活在欧美男色的包围下,简直是他的终极梦想!

    在骑士们终于原地休息之后,奥古斯特才想起来回复管家:“那位使者喜欢什么?”

    管家沉稳道:“据说他喜欢男孩子。”

    “……”哈?

    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老管家迅速从公爵阁下的脸上,看出了彼此的答非所问,赶忙调整自己的问题:“您是想问?”

    “……他喜欢吃什么。”对于习惯了华夏逻辑的奥古斯特来说,招待客人嘛,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不过,在听到对方是个喜欢蓝孩纸的恋童癖之后,奥古斯特立刻改变了他的决定,“让唱诗班今天集体待在教堂里。”

    作为一个穷奢极侈的封建统治阶级,奥古斯特的古堡里当然会有自己独立的小教堂。教堂虽小,五脏俱全。少了什么,都不可能少了充满了小天使一样的美少年和小正太的唱诗班。

    同理,作为一个穷奢极侈的封建统治阶级,奥古斯特喜欢在吃正餐的时候,搭配欣赏小天使们唱对上帝的赞歌。

    没什么邪念,就是单纯的欣赏,毕竟他才八岁啊!

    啊,对,他也是个八岁的小正太呢,说句挺脸大的话,他还挺好看的。

    总能想主人之所想的老管家,在奥古斯特有所吩咐之前,已经对奥古斯特建议道:“不如就在中庭的廊下接见使者吧,这里风景优美,环境宜人,很适合待客,还能对使者展示一下布里斯托尔和格洛斯特两郡的骑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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