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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6

    密案一科 作者:藏妖

    分卷阅读286

    原因,八成跟沈兼有关。你看后面。”

    关于唐朝时期的故事,爷爷对石头的描述很少,到高人多加一层封印为止再没旁的了。不过,爷爷在笔记里提到了勇士,也就是当年在部族里生死不明、下落不明的勇士。

    看到这里,洛毅森挠了半天的脑袋,说:“按照爷爷的意思,是说:神巫和勇士从应龙选出第一代开始,就以血脉代代相传。这个你懂吧?”

    沈紹点点头,“父传子。”言罢,挑挑眉,“两家的血脉留下来了?”

    “对。”洛毅森将标有27页码的纸拿起来,递给沈紹,“勇士的后人出来了,找到石头。不知道是什么目的,怪物放了出来。那位高人估计不是普通的高人啊。”

    沈紹再次被洛毅森逗乐了,伸手去捏他的脖子,“高人还分普通和不普通?”

    “我的意思是:高人极有可能是神巫的后人。”说完,洛毅森晃晃头,给出最佳角度让沈紹来按摩。可能是习惯了跟沈紹之间小暧昧的互动,洛毅森也没觉得不合适。更何况,现在他所有的心思都在笔记上。

    沈紹趁热打铁,轻声说:“过来趟会儿。”

    脑子里都是疑问的洛毅森顺着沈紹的力道,歪躺在他的腿旁。沈紹拿了个垫子给他垫在脑袋下面,俩人若无其事地继续讨论。

    如果洛毅森的分析是正确的,神巫和勇士都有后人留下来,对封印应龙合璧的石头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且不说勇士后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将怪物放出来是实打实的事。

    爷爷的笔记里说,石头流落到一个商人手中,自此后商人好运连连,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会赚钱。可是商人一家惨死,石头不知去向。转而,笔记里再也没描述过商人一家的事,而是直接写到了高人为了封印怪物,重新回到神殿。高人也担心有人再找到石头,放出怪物,就在神殿的地上刻下两行字。

    石头被再次封印后,埋在了神殿的地下,神殿塌陷,可说是永远不见天日。

    而那两句话,也被爷爷记录了下来。

    洛英谷樊阳起量弓不催,沈中一线音律重斩囚水。

    那么,问题又来了。

    两句话到底什么意思,洛毅森和沈紹都无法理解。

    笔记本里的故事,洛时是怎么知道的,俩人想不明白。

    沈兼解读出笔记本里的内容后,到底做了什么,又想得到什么,他们一筹莫展。

    归根结底,洛毅森做了一些总结。他说:“笔记里不是说了,商人得到合璧之后生意做得越来越好,我估计,沈兼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事业想要得到合璧。但是,得到合璧后,他很有可能发现了其他事情,所以才要杀了爷爷和所有会解读金镜文的人。”

    沈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摸着了洛毅森的额头,有意无意地画着圈圈。他凝神说道:“你怎么解释,沈兼找到你爷爷?”

    “这个不难。既然你爸告诉过他我爷爷是老师,只要去调查一下,就会找到爷爷。但是,他找到的是‘时方’线索就在这里断了。”

    沈兼又是如何从“时方”确定到“洛时”,知晓过程的人除了沈兼,只有王云帆。可惜,王云帆已经死了。仔细想想,恐怕沈兼早就要除掉王云帆。

    既然确定了沈兼通过爷爷的笔迹拿到了石头,说明他去过神殿。这条线所,洛毅森跟地图连在了一起。

    “公孙在鸿鹄会所那个人手里偷到了地图,极有可能是沈兼用完后,放在鸿鹄的。换句话说:偷拿地图的那个人,知道沈兼的一些事。可吴大华手里的地图是怎么回事呢?王德见过吴大华手里的地图,不可能是他说谎。难道说有两份地图?”

    听完了洛毅森的自言自语,沈紹估摸着,这人熬了一夜,脑袋生锈了。便提醒他:“不要忘了,合璧是在q市博物馆丢失的。”

    “卧槽!”洛毅森惊呼一声,诈尸一样坐了起来,“我怎么忽略了这事?对啊,合璧是在我爷爷手里的,爷爷给了陈老,陈老送给博物馆了。”

    地下室没有窗户,自然见不到阳光。沈紹看了看腕表,竟然已经是早上六点了。抬手拍拍洛毅森的额头,说:“你太累了,休息吧。”

    洛毅森搓了搓脸,很想说,年纪大了什么的。

    就算是二十来岁,连续几天睡不安稳,身体吃不消也是正常的。洛毅森摸摸肚子,嘀咕着:“有点饿,吃完了再睡。我去做点东西。”

    “你休息,我去做。”

    洛毅森忽然瞪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沈紹:“你去干什么?”

    沈紹已经起了身,回头,如常地说:“做早饭。”

    “你,你会做饭?”要吓死人了好吗!?

    沈紹苦笑一声,说:“我很小出国,一个人住,经常自己做饭。很快就好。”说完,再次摸摸洛毅森的额头。

    于是,洛毅森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紹会做饭这件事给了洛毅森很大的打击。在他的概念里,沈七爷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别说做饭,买菜估计都不会。可这人说了,早些年在国外独居,经常自己做饭。这是什么概念?七爷,您别吓唬小的!

    洛毅森决定去厨房看看,证明自己是不是幻听了。结果,他看到挽起袖子的沈紹正挥着菜刀,有模有样地处理食材。

    这不科学!毫无逻辑!简直梦幻!

    沈紹听见了洛毅森倒吸着凉气的声音,转回头看去,“不休息?”

    “我,我就看看。”说着,洛毅森走了进去,“你做什么呢?”

    “鲜奶土豆汤、三明治和蔬菜沙拉。”特别丰富,还有营养。沈紹扭头瞥了洛毅森一眼,“我不会做中餐。”

    艾玛,终于合理了!

    不会做中餐什么的,听上去非常顺耳。洛毅森坦然接受了沈紹会做西餐的事实,便笑着问:“自己做了几年?”

    “三年。”

    “还会做什么?”

    沈紹微微抬起头,仔细想了想,“鲜奶土豆汤、三明治、蔬菜沙拉。”

    洛毅森囧然,“你吃了三年?”

    “还有外卖。”沈紹心情很好,说起当年的一些事:“我那个大学,就是自己做饭自己干活,要不就外卖。”

    于是,洛毅森对早餐的味道表示怀疑。沈紹说:“还好,不难吃。”

    “别人觉得呢?”洛毅森很在意味道这种事,不好吃怎么下咽?就算是沈七爷做的,也要味道好才行啊。

    沈紹很自然地说:“没有别人。给你做,是第一次。”

    沈七爷第一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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