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 作者:恋风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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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末末,听我一句,咱赶紧找个人嫁了吧,你这样我不放心。”面对挚友近来失控的游戏人生态度,苏苏着实担心,认识八年来,她好像从不了解她的想法。好言相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就当最后一次吧。你听,我便帮你挑个好男人,你若不听,我也只有挺你到底,只要你不后悔。
“苏苏,别担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轻轻握起这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挚友的手,“也许,我和他不能像你和你们家大律师一样圆满,但至少曾经拥有过不是很好吗?”带着一丝苦笑,陶之末有些醉了。
“难道是一见钟情?你爱上他了?”苏苏很诧异。
“爱?呵呵,也许吧。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知道他和我是同类。这样的我们是不会太长久的。”多年以来,陶之末习惯了隐藏自己,不管是脾气还是想法,但对苏苏却是例外的,她是她唯一称得上闺蜜的好友。
“爱一次,然后就照着你说的,好好找个人嫁了。”头轻轻的靠在挚友肩头却不敢像以前一样用力放肆,她似乎比苏苏更为期待她肚中的小生命的降生。
“到时候你还能放开吗?”
“感情的事谁知道呢?哈哈,说不定到时候他爱上了我也未可知啊……”
“得了吧,就他!他要是懂爱就不会绯闻满,她有一个网友很谈得来,偶尔聊几句。
快到中午的时候,之末才去洗漱穿戴,她得出去买点菜,自己做饭往往令陶之末很满足。
梳洗完毕,刚要出门,没想到迟暮却回来了。其实陶之末对他还是有些陌生的,单独清醒着面对他还是有些不知所措。这也不能怪她,毕竟没有恋爱经验的她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要去吃饭吗?我也没吃呢,正好一起吧。”见她要出门,他本能的这么想。
“你下午还出去吗?”其实陶之末不喜欢外食,能自己做的时候她都自己做来吃,只是这一个月来,他不是晚归就是出差,叫她的厨艺还没什么用武之地。
“不了,今了,就给他个面子吧。
简简单单的一顿饭,迟暮倒是吃得舒服,正想开口夸奖两句,陶之末便先发话了。
“既然我做了饭,你又在家,一会你来刷碗吧,我最讨厌刷碗了。”陶之末撇嘴。
迟暮无奈,他也不喜欢,但吃人嘴短,“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陶之末没想到他这么听话,下次,那就下次再说呗,嘿嘿。
◇◇◇◇◇◇
有了中午洗碗的经历,迟暮便顾虑着晚上的那顿饭。
可是,真到了晚上,陶之末做好了饭,依然是三菜一汤,吃完便自行洗好了碗。迟暮看着,暗自高兴。
看着她忙忙碌碌,他觉得自己有点无所事事,忽然觉得能有个碗刷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他讨厌这样的感觉,转身离开的餐桌,回书房去了。
周末的夜晚陶之末喜欢一边吃零食一边看快乐大本营,看到好笑处便可以肆无忌惮的大笑,这一直是她看这个节目的理由。
从这点上说,陶之末是个念旧的人,一些东西一旦习惯了,便不想去改变。
迟暮在楼上无所事事,听着她断断续续传来的笑声,让原本觉得挺好玩的游戏也觉得无聊了。本来他想自己好不容易在家,陶之末应该会生来陪陪自己吧,书房的门也没有关,等着她上来。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她不知道的,那次在一家餐厅,他和美女刚进去赶上客满。正巧陶之末吃完结账,他走到她的餐桌旁边,等着服务员清理,看着她吃饭的那盘蛋炒饭,他很想笑,来这里吃蛋炒饭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个餐盘里的笑脸,用勺子扣出的两个椭圆做眼睛,挑出的几颗豌豆做眼珠,还有他最讨厌的胡萝卜摆出的半圆,让原本应该狼藉的剩饭,变得有趣起来。抬头看了陶之末离开的背影,他暗自笑这个女人的这算是房费,虽然少点,但女人占男人便宜话,抢过勺子自顾自的吃起来,脑子里却浮出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想着想着似乎胡萝卜也不那么难吃了……
第三章
陶之末匆匆的感到苏苏家,苏苏已经做好了饭食,自从怀孕,她老公就不让她自己做饭了。正好这两了,您是贵客。”
“贵客?只点蛋炒饭的贵客吗?哈哈~”陶之末和服务员玩笑着。
“这我就不知道了,一会我们经理来了你自己问吧,我去上菜了。”
“好”陶之末有点疑惑,好像没见过这里的经理。
饭上的很快,看到蛋炒饭,忽然想起了迟暮,不知道他吃饭了没,想着便拨了个电话过去。
“喂,是我……你吃饭了吗?”
“你在哪?”答非所问,语气却分明透着惊喜。
“我在食神居,你想吃什么,我打包给你吧。”
“我就过去,你等我。”还没等她问他想吃什么,他就挂了电话。
想了想,帮他叫了一盘蛋炒饭和两个小菜。
迟暮来得有点晚,脸色也不怎么好,饭菜有些微凉,陶之末想重新叫,迟暮说就这样吧。
看着眼前的蛋炒饭,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里的蛋炒饭。吃了两口觉得不错,但也不至于太特别。
看着她吃的那盘,怎么都顺眼,拿起勺子舀了一口过来,才发现,她的的确比自己的好吃很多。
“为什么你的比我的好吃?”
“有吗?”她也舀了一口他盘子里的,“好像是有点。”
“那你再叫一盘吧,也许刚才人多,人家没做好。”
迟暮又叫了一盘,还是不如她的好吃,他有点生气了。难道吃饭还看人的吗?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委屈。
“服务员,这蛋炒饭是哪个厨师做的,怎么不如她的那盘好吃?”
“这……您的那盘是我们厨师做的,陶小姐那盘是我们经理亲自做的,可能……可能是有点差别。”服务员也有点委屈了,经理只说了陶小姐要点的蛋炒饭就去告诉他,他亲自做,其他人他没吩咐。
“那就把你们经理找来。”迟暮看着陶之末眼中的疑惑,他有点气不过,倒要看看那个经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
“非常抱歉,这位先生。”
“经理”听到来人的声音,服务员大呼了一口气,叫出来人。
“很抱歉,没想到我的过失,打扰了二位进餐的心情。”
“我只想知道,这里厨师水准不一,难道还看人选厨师做菜吗?”迟暮依依不饶,后来才意识到他是见不得别人对陶之末特殊看待。
“并不是这样的,我们这里只有一位厨师,只是,陶小姐不同,我会亲自为她做。”这是什么道理?
听罢,陶之末和迟暮一齐看向他,一个疑惑,一个犀利。
“这个,说来话长,我长话短说,在下蒋家成,按理应该是陶之末的哥哥,只不过,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哥哥?我没有哥哥啊?”蒋家成看着陶之末的眼神很温柔,从没人用那样的眼神看过自己,陶之末的心有点乱。
看着这么戏剧的一幕,迟暮有点吃惊,“算了,饭也不想吃了,咱们走吧。”扔下100块钱,拉着陶之末就出去了。
陶之末没看见,迟暮一路拉着她离开,蒋家成一路追随的目光很复杂却格外温柔。
从食神居出来,迟暮一直冷着脸,他不说话,陶之末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也是真不知道刚才那一幕,还有那个蒋家成是怎么回事。
一路上,她都在想,蒋家成说的哥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是母亲一手带大的,打她记事起就是母女二人一起生活,难道是自己父亲那边?可是母亲从来没提过父亲,每次她问起,母亲都只说父亲死了,其他的一句都不肯多说。
迟暮看着她一路上困惑的一直皱着眉头,便没打算再提刚才的事,心想着有机会去找那个叫家伙谈谈。
路过超市的时候,迟暮叫陶之末下车一起买菜,打进了超市,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径自挑选着商品,只是这种看见什么拿什么的挑选方式在陶之末看来简直是在发泄。
“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吧”,陶之末走上前,挽住迟暮,再把购物车里不需要的东西放回原处。
碰上迟暮喜欢她却觉得不需要的东西,俩人还会拌两句嘴,旁人看来,就是对恩爱的小两口。
从超市出来,陶之末让迟暮在车上等她,独自跑开了。
回来的时候,拿着一包爆米花,一个礼物盒。
“谁过生日吗?”
“没啊”
“那干嘛买礼物?”
“这个啊,前几是不放心。有夫如此,陶之末很为苏苏高兴,她受了那么多年苦,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晚上回来的时候路过食神居,陶之末有点犹豫要不要进去,想了想还是进去了。
照旧点了蛋炒饭,没想到是蒋家成亲自端来的。
“咱们聊聊吧,”陶之末先开口“坐吧”。
“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本来还考虑什么时候去找你呢?”
“我喜欢这里的蛋炒饭,怎么会不来。每次吃都觉得……反正也说不清,那种感觉很特别,不只是它的味道。”
“上次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听得出来,他问的小心翼翼。
不知道怎么回答,陶之末笑笑便没有回答。
“说说你吧?为什么对我特别照顾?我可不知道自己有哥哥。”
“你对爸爸还有印象吗?”
“没有。”这是实话,记事起她就没听过他的任何事,怎么还会有印象,只是爸爸这个词从另一个人口中说出就觉得怪怪的。
“他……”
“我寂寞寂寞就好,这个时候谁都别来安慰拥抱……”突来的电话铃打断了他的话。
“喂……好……马上回去。”
“我有点事,改话,他老妈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陶之末没见过迟暮这样的一面,在车上一路想笑,脸都憋红了。迟暮看着尴尬又害羞,在她面前他被强吻了,还是被自己的妹妹,只是不知道她晓不晓得那是他妹妹,怎么也不问问自己。
到了楼下,迟暮停好车,陶之末忽然跑过来学着迟娜的样子,搂着迟暮的脖子,“来,亲个~”啵一下就是个响吻。然后转身飞快的跑向电梯,一路上带着得意的笑……
迟暮有点消化不良,他也没见过这样的她,但一脸甜蜜,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回到屋里,陶之末像没事人一样的该干嘛干嘛。迟暮过去抱着她。
“她是我妹”话说出口,迟暮觉得有点多余,她又没问。
“我知道啊”
“你知道?”
“是啊,而且,我知道的你不一定知道~嘿嘿”陶之末笑的很得意。
“什么事?”迟暮却拧眉。
“当然是你妹的事啊。”
“……”
“额……我又不是当事人的谁,我怎么好说,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
“……”
“喂,你干嘛瞪我,你妹妹的绯闻又不是我传的。”说完就后悔了,“呵呵,绯闻嘛,谁还没个绯闻啊,你的也不少啊。”越说越心虚,人家的事,自己多这个嘴干嘛。
迟暮想的倒不是这么回事,他的事她好像知道很多,比自己知道她的事还多。事实上,当他让她搬来自己这边时,就找姚查过她,知道她短暂的生命历程,虽然没什么可挖掘的必要,但他在商场呆久了,对什么都想把握清楚,总给自己留条后路。
原来被人窥探是那么不舒服的一件事,况且她并不是窥探,只是单纯的知道。
这样的感觉,醍醐灌顶,如梦初醒。
◇◇◇◇◇◇◇◇◇◇
晚上,迟暮去姚那找他喝酒,姚还是那个死样子,迟暮知道,他的肠子悔的比脸还青。他很想让姚变成以前的样子,但最初的苦劝不管用之后也就只能静观其变了。
曾经的姚是谁呀,那可是迟暮最崇拜的人,虽然没比自己大几岁,甚至曾经被身边人的人警告要和姚保持距离,但在他心中,姚永远是自己的大哥,是最了解自己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
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为什么从小学毕业露营回来后,他和姚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小伙伴。
那是他们的秘密,那时的他不知道黑社会是个什么意思,但他知道姚很厉害。爸爸也厉害,他可以一句话辞退一屋子的人,可以让很多大官来祝贺自己的生日,但姚厉害却可以左右人的生命。
那次的露营,刚毕业的小朋友会被分配给年级高一些的同学带领,他们两个被分到一组,两人配合的很默契,只是后来的bsp;/>曲没有让他们的露营一帆风顺。
绑架这种事,从小就被耳提面命得要小心,没想到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那时的姚也不过是个初中生而已,但他处变不惊,临危不乱给了迟暮上了最最生动的一课,他一直努力让自己变的更优秀,不是因为他的家庭,不是父母的期盼,只是他想成为和姚一样的人,而如今自己也确实成为了这样的人。
后来还是姚救了自己,而且很有默契的他们都不想告诉任何人,因为姚说他要自己处理,迟暮也神不知鬼不觉的参与了此事,那时的他也不过是个孩子,从此那件事成了秘密……
“自己家有酒不喝,跑我这喝什么闷酒!”
“姚,你说你要是女人,咱俩还能这么聊?”
“什么”
“哦~我以为他回去会问你的”
“恩?什么?”
“上次你急着走,你前脚刚走,他就来找我,问了我很多。”
陶之末恍然大悟,原来上次是他骗走她的,可是他为什么来找他?那个时间他不该在外面的啊?
“那你没告诉他?”
“你不是说他不是你男朋友吗?我觉得没必要,就没说什么,只是他走的时候很生气。”那真的有遗憾,她想,是相见恨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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